1、X科技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制度XX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或设立的专门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0XX年X月 目 录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投资原则3第三章 投资标准及限制4第四章 投资管理组织架构6第五章 投资管理流程9第六章 投资后的管理10第七章 附则1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XX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投资业务管理,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明确投资决策权限和职责,在有效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所管理基金的投资回报最大化,根据XX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基金投资业务是指公司运用所管理的基金资产进
2、行投资、对基金投资所形成的资产进行管理、对基金投资所形成的资产进行处置和回收等行为的总称。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基金资产投资决策的各机构、部门和人员。第四条 公司应执行严格有效的资产隔离制度,保证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以及公司受托管理的其他资产相互独立。公司自有资金及其他受托资金的投资管理不适用本制度的规定。第二章 投资原则第五条 合法性原则:公司开展基金投资业务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基金章程、管理协议的约定。第六条 谨慎稳健的原则:根据基金投资业务稳健起步和发展的总体指导思想,公司将严格遵循谨慎稳健的原则,采取相对保守的投资策略,以保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第七条 事前评估的原则:
3、在开展基金投资业务时先进行风险收益分析,对预计收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进行综合测评,在确保能够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开展投资业务。第八条 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所投资的项目应有专人对其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并有定期报告制度;对与投资有关的规章制度、授权及执行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调整,保证规章制度和授权的实效性和适用性。第九条 价值共创的原则:公司将抓住经济发展和科技产业振兴的历史性机遇,侧重发挥基金的资金、资源和专业服务优势,与优势企业或潜力企业合作并为其创造除资金以外的价值,实现多方共赢。第三章 投资标准及限制第十条 基金投资业务应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投资策略是公司把握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并根据自身特点制定
4、的旨在指引投资方向和投资行为的纲领,投资策略一经制定,不得随意更改。投资策略可每年进行一次适当调整。第十一条 基金主要以股权投资的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国家主管部门不禁止的其他方式进行投资。第十二条 基金在投资领域方面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原则上是位于浙江省内的电子信息、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物制药、新材料、能源(含新能源)、现代农业和文化产业等领域具有高科技技术优势的优质项目,经特别审批通过的除外;(二)对于单一项目累计投资额超过公司所管理基金注册资本百分之十的基金关联交易,单一项目累计投资额超过公司所管理基金首期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的基金重大投资,超过基金投资范围的投资以及基金投资期内运用已处
5、置项目回收资金进行投资的决策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需在超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三)基金闲置资金仅限于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投资产品。基金闲置资金是指基金尚未使用的资金和所投项目退出后未进行分配之前的资金。公司应制定细则规范基金闲置资金的使用。第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进行投资项目筛选,以保证基金投资业务的回报率。项目筛选主要参考以下标准: (一) 上述鼓励的投资领域: 位于浙江省内的电子信息、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物制药、新材料、能源(含新能源)、现代农业和文化产业等领域具有高科技技术优势的优质项目;(二) 根据所管理基金的投资目标企业所处周期不同,目标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6、已经具备良好的规模和市场基础,同时又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及较强的竞争力;(三) 所在行业具有高增长潜力或存在明显的整合机会;(四) 具有敬业、高效率的经营管理队伍,最好具有可追溯的成功经营管理记录;历史沿革清晰、产权明晰、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五) 可以针对项目本身设计有效的退出方式和合理的退出对价;(六) 投资对价较为合理,能够保障投资取得预期回报。第十四条 基金的投资业务应接受以下限制:(一)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国家产业振兴规划方向、基金投资原则的项目;(二)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三)证券投资基金,但货币型基金除外;(四)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及以并购重组为
7、目的的除外;(五)发放贷款、资金拆借、担保;(六)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等金融衍生品;(七)投机性房地产交易;(八)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禁止基金进行的其他投资。第四章 投资管理组织架构第十五条 基金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公司股东会,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基金章程和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基金资产投资分类授权细则,按分类分级授权管理的规定对基金投资业务行使相应决策权。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对下述投资项目审议并做出决议:(一)交易金额超过基金注册资本百分之十以上的关联交易;(二)对单个项目累计投资额超过基金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的重大投资项目;(三)拟投资于位于
8、浙江省内的电子信息、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物制药、新材料、能源(含新能源)、现代农业和文化产业等领域具有高科技技术优势的优质项目之外的其他行业进行投资;(四)拟进行的投资属于基金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对基金投资业务的投资决策负有专门职责的常设性机构,由五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投资业务进行审议后直接做出投资与否的决策或将继续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三个工作日前通知全体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自有资金及公司所管理基金资产投资、收购、出售、转让以及闲置资金投资等基金运作事项,需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9、过方可做出决议。其中:(一)对于单一项目累计投资额占公司所管理基金注册资本百分之十以下的基金关联交易,投资决策委员会应由超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决议。对于单一项目累计投资额超过公司所管理基金注册资本百分之十的基金关联交易,单一项目累计投资额超过公司所管理基金首期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的基金重大投资,超过基金投资范围的投资以及基金投资期内运用已处置项目回收资金进行投资的决策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应由超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二)对于单一项目累计投资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的公司自有资金投资、收购、出售、转让事项,属于关联交易的公司自有资金投资,投
10、资决策委员会应由超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十八条 公司建立投资顾问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业务提供咨询和顾问意见,其主要职责是就基金的投资策略、方向提供战略建议和咨询;就基金的具体投资项目提供政策、技术和服务的论证。第十九条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机构由总经理、投资总监、财务总监等组成,经营管理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其他业务负责人应协助总经理工作,并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开展业务。执行总经理负责基金投资业务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一) 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各项决议
11、;(二) 向董事会提名投资总监、财务总监等人选;(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 拟订、提交并组织执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五) 根据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六)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七) 行使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所赋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项目立项小组。立项小组根据需要举行立项会议,立项会议决策是否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立项;立项会议由公司执行总经理、投资总监及所邀请的其他人员组成。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团队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报公司项目立项会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
12、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尽职调查工作。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专业投资团队,其主要职责为:储备符合基金投资方向、投资标准的潜在项目;按照立项会议要求对潜在项目开展尽职调查,拟定投资方案;提交并解释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项目所需要的文件;组织实施投资方案;对基金已投资项目进行监控和管理等。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立研究发展部,负责对宏观经济、基金所投资行业的发展动态和产业政策等进行研究,支持投资团队、立项小组、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司管理层的决策。第二十三条 公司其他常设部门根据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基金投资业务的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投资业务开展提供相应支持。第五章 投资管理流程第二十四条 基金
13、投资业务应遵循如下流程:(一) 项目收集:(1)派出专门人员与各相关合作方接洽了解优质高科技企业情况;(2)与其他创业投资公司结为策略联盟,互通信息,联合投资;(3)奖励带来项目资源并最终成功投资的人员。(二) 项目初步筛选:投资团队(主要投资经理)通过收集公开信息资料(如必要,可与目标企业初步接触),于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三) 签署保密协议:通常,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保密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进行尽职调查前签署保
14、密协议。(四) 项目立项:投资团队向立项小组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书。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尽职调查工作。(五) 尽职调查:项目立项后,投资团队对目标企业进行初步尽职调查。若目标企业符合立项报告中的投资条件,则应与之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签署后,投资经理组织中介机构对目标企业进行深入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主要针对业务(所处行业、管理团队等)、法律以及财务状况等,完成尽职调查报告。通常尽职调查要在一个月内完成。(六) 报批文件准备:在深入尽职调查及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投资团队形成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议书。风控部门对项目提出评估意见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七) 投资决策:投资团队将投资框架
15、协议、投资建议书、中介机构的独立报告或意见、风控的评估意见等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拟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后,形成投资协议。拟投资项目未获批准的,则项目信息纳入项目备选库,投资团队负责定期跟踪。(八) 签署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经投资团队、法律部门审核,在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投资团队可与目标企业或相关合作方正式签署相关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签署后,投资团队负责组织投资协议的实际履行事宜。(九) 投资退出:在项目立项之初,项目投资团队即要为项目设计退出手段,然后随着项目进展及时修订。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股权出让、IPO、借壳上市、清算或破产。股权出让、IPO、借壳上市将是本公司主要的退出渠道。第六章 投资后的
16、管理第二十五条 公司通过向被投资企业派驻董事、监事,推荐管理人员,获取并分析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投资团队须定期书面报告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定期提出风险防范措施或调整、退出建议,实现对被投资企业的有效监控。第二十六条 在投资协议生效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协调投后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为企业提供战略性或策略性咨询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值。跟踪管理的具体内容有:a、定期取得企业财务报表、生产经营进度表、重要销售合同等,并分析整理为企业情况月度分析表;b、参加企业重要会议,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上市工作项目协调会以及投资协议
17、中规定公司拥有知情权的相关会议并形成会议纪录;c、每季度对企业进行至少一次访谈,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咨询意见并形成企业情况季度报告。第二十七条 公司根据对被投资企业的不同分类状况提出处理对策。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必要的信息墙隔离制度,控制敏感信息的知情范围,确保敏感信息得到有效隔离,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保存与投资业务活动有关的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为基金存续期及清算完成日起五年。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公司董事会对本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基金章程、管理协议发生抵触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基金章程的规定及管理协议的约定为准。 11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