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福利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归属感,体现对员工的人性化关怀,形成良好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产品经销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职员工的福利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工福利费”,是指公司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福利费包括:福利假期、生日祝福、结婚生育祝贺、生病慰问、亲属去世慰问、食堂经费补贴、健康体检、“三八”妇女节、其他节日福利、防暑降温补贴、取暖补贴、计生用品、女工卫生费等。第四条 福利管理内容1.福利假
2、期员工可享受福利假期待遇,包括: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具体休假天数及待遇按照人力资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生日祝福 员工本人生日,送价值不超过300元/人的生日礼品表示祝福,特殊情况下组织员工集体联谊活动。 3.结婚祝贺 公司员工结婚,经综合部审核,符合国家规定结婚条件的,在举行婚礼时,公司给予结婚贺礼标准1000元,由公司董事长或委托分管副总经理代表公司参加婚宴。4.生育祝贺 女员工生育或男员工配偶生育,达到国家规定生育条件的;员工孩子满月时,由公司委托代表走访慰问并给予1000元生育补贴。5.员工生病慰问 员工因病住院五天以上(含5天),
3、慰问金不超过1000元/人。6.亲属去世慰问 员工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去世的,公司委派代表到场慰问,并给予慰问金1000元,挽联、花圈标准200元;员工非直系亲属去世挽联、花圈标准200元。7.食堂经费补贴食堂经费补贴为公司职工在食堂实际就餐人次的1.5倍。即:一人次早餐补贴为3元,一人次中午就餐补贴为7.5元,一人次晚餐补贴为4.5元。8.健康体检 为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全心投入工作,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全面健康体检,体检费标准为人均1200元/年以内。体检由综合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由综合部提出方案,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由综合部备案并通知员工本人。9.
4、“三八”妇女节福利“三八”妇女节福利标准不超过500元/人。10.其他节日福利 按照我国的民族传统习惯,每年的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为员工发放过节福利,以寄同乐之情,福利标准参考产品经销公司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确定。11.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根据国家或陕西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12.取暖费取暖费根据国家或陕西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13.计生用具已婚员工发放计生用具,发放标准1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14.女职工卫生费女职工发放卫生费,发放标准2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第五条 本办法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补充,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第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及修订权归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