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x省xx新区xx新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达成本合同。第一条 出租地块基本情况甲方自愿将位于 镇 村 村民小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 用途,主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详见附表一)第二条 出租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出租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土地出租价格为 元/亩.年,土地租用费每 年
2、支付一次,每次支付 元(大写人民币: ),于甲方正式向乙方交付土地并经乙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将首次出租价款支付至甲方账户。第四条 土地的交付1、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2、土地交付的标准为: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有权获得土地出租收益,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到期收回出租的土地。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出租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
3、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该出租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经营权。2、出租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出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出租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4、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出租的土地。需继续租用的,在同等
4、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出租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不续租的,地上附着物由双方协商解决。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违约责任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出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出租费的 承担违约金。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5、乙方租用
5、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八条 争议条款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他约定1、本合同一式7份,双方各执3份,报xx新区xx新城管委会城乡统筹办公室备案一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合同签订地: 4、甲方账户信息:户名: 账号:开户银行: 附表1:出租土地基本情况表附表2:勘界图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附表一 :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表xx新区xx新城 镇 村序号地块编号面积12345678910合计面积: 亩(大写: 亩)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