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政部南區兒童之家危機事件處理注意事項壹、車禍處理: 1.接獲報告。 2.趕至現場、向本家危機處理小組通報、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3.蒐集証物、保持現場、送醫急救、報警備案。 4.妥為照顧、安撫情緒、慰問傷者。 5.協辦申請保險及達成和解。 6.作成紀錄,向主任報告處理經過、加強安全教育。貳、病患家童照顧:【循家童就醫及急診處理流程】 嚴重疾病:1.由本家護士先行急救處理。 2.通知派救護車送醫,護士隨車護送。 3.協助辦理診療及住院事宜、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安排特別看護妥善照料。 4.協助辦理學生平安保險給付、視狀況申請救助。 一般疾病:1.儘快送醫治療、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協助照料看護、協辦學生
2、平安保險給付。(合 於規定者) 2.加強提醒家童注意保健。叁、鬥毆事件處理: (一)互毆: (二)群毆: 1.趕赴現場。 .趕赴現場。(兩人以上) 2.制止互毆。 .制止暴力行為。 3.送醫治療。 .送醫治療。 4.瞭解案情。 .瞭解案情。 5.陳報主任。 .陳報主任。 6.處理和解。 .聯繫家長和解。 7.追蹤輔導。 .校外人士,送警處理。 8.追蹤輔導。肆、溺水事件處理: 1.接獲報告。 2.趕赴現場瞭解狀況。 3.安撫家童、請求就近醫療支援。 4.處理傷患、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5.傷者送醫: ()予以慰問、安撫情緒。 ()安排特別看護協助照顧。 ()申請學生平安保險。 .溺斃報案:()報
3、警備案、陳報上級機關。 ()完成筆錄。 ()等待檢查官驗屍。 ()開具死亡證明書。 ()申請學生平安保險。 ()協助善後處理。 .完成紀錄備查(人、事、時、地、如何)。伍、食物中毒處理: 1.發生食物中毒情形。 2.通知衛保課、家長或監護人。 3.送醫急救、殘餘食物送衛生單位檢驗。 4.紀錄備查。 5.請衛生單位檢查家內外餐飲。 6.加強衛生教育。 陸、山難預防與處理: 一、近郊地區山難處理: 1.事故發生。 2.急救、抬(扶)下山送醫。 3.通知家長(監護人)、相關人員(危機處理小組)。 4.慰問檢討。 二、中級山地區山難處理: 1.事故發生。 2.查明事故類別(病傷.等)、急救處置,抬(扶
4、)下山送醫。 3.通知家長(監護人)、相關人員(危機處理小組)非必要不要報案。 4.慰問、申請平安保險給付、檢討改進。 三、高山地區山難處理: 1.事故發生。 2.查明事故類別(病、傷)原因(墜落、土石重擊、失溫)、急救處理、求援、安撫遇難者 情緒。 3.二人編成小組下山報案求救、發射無線電(空中求援)。 4.通知家屬、學校、上級機關。 5.組成搜救隊、協調空中警察隊、國軍海鷗救難大隊。 6.送醫治療(生還)、協助料理後事(罹難)。 7.向搜救單位及相關人員致謝、申請平安保險給付、追究責任、檢討。 柒、意外傷亡處理: 一、意外死亡: 1.報警及保持現場。 5.召開檢討會。2.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5、陳報上級機關。6.檢討安全措施。 3.安慰家屬、協助喪葬事宜。7.安排同儕及保育員心理輔導。 4.申請救助辦理平安保險。 8.加強安全教育。 二、意外受傷:【循家童就醫及急診處理流程】 1.先行急救止血並送醫。 4.加強安全教育宣導。 2.通知家長或監護人。5.視狀況召開檢討會。 3.協助看護照顧及辦理平安保險。6.防範再發生類似事件。 捌、性侵害事件處理: 1.安撫當事人。 2.報警、通知家長(監護人)。 3.實施心理輔導協助復原。 4.協助就醫。 5.追蹤輔導。 玖、急性運動傷害之處理:【循家童就醫及急診處理流程】 1.停止運動。 2.彈性繃帶紮。 3.冰敷。 4.送醫。 5.復健。 拾、
6、濫用藥物之處理: 1.宣導毒品對身心之危害。 2.對家童時間與金錢加以管理。 3.提倡正當娛樂,加強生活教育。 4.對行為異常者查證防範。 5.發現施用毒品者追查來源。 6.濫用藥物已有毒癮者送醫勒戒。 7.施用藥物未成癮者加強輔導。 8.追蹤輔導。 拾壹、燙傷之急救:【循家童就醫及急診處理流程】 1.保育員或發現者 A:沖-流動冷水沖三十分鐘。B:脫-於水中小心脫去衣服。 帶傷者到安全有水之處所 C:泡-在冷水中持續泡三十分鐘。D:蓋-覆蓋毛巾不可塗任何東西。E:送-儘快送醫治療。 2.通知衛保課、聯絡家長或監護人、學校。 3.痊癒後申請保險金。 4.檢討原因加強安全教育。 拾貳、精神疾病 - 憂鬱症及自殺事件: 一、.鼓勵說出感受。 .談論自殺用意。 .讓其情續宣洩。 二、.接納家童情緒並支持。 2.激發其對生活之期望和就診動機。 .解除生活壓力。 三、自殺預防: 1.評估自殺意念及可能採取的方式。 2.瞭解是否有自殺計劃及前史。 3.強調親朋好友及保育員陪伴。 4.安排室友(同儕)照看,並會知家長或監護人。 5.鼓勵其接受專業人員之輔導。 四、自殺事件危機處理 1.送醫急救。 2.建議精神科會診。 3.聯絡家長及學校共同處理。 4.作成紀錄,向上級機關報告處理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