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多媒体译制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xx
甲方:北京xx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x
联系人:x
电话:x
乙方:上海xx翻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x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多媒体翻译、字幕制作、字幕合成及配音服务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简要说明:多媒体资料翻译、字幕制作、输出成片文件及配音。具体内容以甲方实际交给乙方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服务规则
1.乙方应按照翻译行业通用规范和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规范GB/T19363.1-2003》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流程的初译、语言审校、技术审校、终检等,并在甲方提出特殊要求时,严格按照甲方的特殊规范,包括术语表述、文体规范要求、排版要求等规范进行翻译和译后处理。
2.乙方应当保证在甲方所提供的多媒体资料中添加的字幕不损害原视频画面的质量,配音不损害原视频的背景音乐,配音、字幕和画面节奏相匹配。
3.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的质保期为三十天,自最终成果交付甲方时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乙方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后附《媒体文件产品交付标准》)对该成果进行两次修改,乙方不得就根据甲方要求做出的提交后的修改部分向甲方追加费用。
4.乙方翻译内容力求忠于原文,措辞准确,语言生动、简洁流畅、通俗易懂、文句调理清楚,称谓和文法统一,无官方翻译错误;
第三条 交付与验收
1、 交付方式:乙方按以下 b 种方式予以交付
a.录像带
b.磁盘
c.光盘
d.可编辑word版本
c.时间轴格式
2、乙方应在订单约定的交付时间前,按照预订的交付方式提交多媒体资料,甲方应在收到译稿后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如超过 15 个工作日仍未通知,该提交译稿将视同为验收合格; 如涉及配音项目,乙方根据甲方已选样音的标准交付的视频或音频资料,甲方不得以个人喜好等原因要求重新交付,如遇此类情况,需另行收费。
第四条 多媒体服务价格
经甲乙双方约定,甲方须在2016年12月30日前给乙方提供1500小时的视频制作,制作内容为多媒体翻译、字幕制作、字幕合成及配音服务,服务价格如下:
服务方式
翻译语种
计价单位
单价
脚本翻译
英中
中英
元/字符数不计空格
150
170
听译
英中
元/分钟
50
配音
英中
元/分钟
90
中英
元/分钟
320(母语)
220(普通)
字幕翻译+字幕制作
英中
元/小时
1100
中英
元/小时
1300
字幕制作
英中/中英
元/小时
470
字幕贴片
英中/中英
元/小时
100
以上报价基于有脚本的报价,报价为含税价格。
2.双方每次服务的成交价格,以双方每次确定的《任务需求单》为准。
第五条 结算与付款
1.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预付项目费用壹万元作为项目预付款,该预付款可以用于结算订单费用多退少补处理。
2.每月5日核算上月翻译工作量,即核算自上月1日至最后一日为止所有已提交的译件的总计时长及金额。上月工作量以《结算清单》(格式参见附件1)为准。
3. 每月10日之前,甲方应对《结算清单》进行确认,并在收到乙方提供相应数额正规发票后5日内,以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翻译报酬。
4、甲方支付款项,除另有其它书面约定,应及时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下述之一的银行帐号:
户 名:上海xx翻译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x
开户行:招x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提供成果,则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当次服务总款项百分之四的违约金,累积不超过相应项目订单的金额;如甲方延迟提供相关资料的时间,则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顺延,因此受到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抽查或客户反馈的错误处理:订单整体节目出错率小于 5%,乙方需立刻修改 。如整体节目整体出错率超过5%,单集错误按¥ 10 元/处计算,单集错误超过 5处,甲方可扣发该节目 50% 的节目费用。错误超过8 处,甲方可扣发改节目 100% 的节目费用。
3. 订单节目错误率大于 10% ,甲方怀疑乙方是否有能力达到甲方的翻译和制作要求,甲方将按订单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扣除,乙方需立刻修改;
4. 订单的节目错误率大于 20% ,甲方可以考虑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按订单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扣除,乙方需立刻修改;因错误造成的订单验收时间延期的,付款期限顺延。
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款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照当次服务费用总款项的千分之四支付违约金,累积不超过相应项目订单的金额。
4. 如甲方在正式确定让乙方提供某项服务后,书面要求解除该项服务,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不予退还;如果乙方已经开始了与该项服务相关的实质性工作而甲方尚未支付任何费用的,甲方须根据乙方已经开展的实际工作量,以约定的单价向乙方结算服务费。
5. 甲方委托乙方翻译或进行其他处理之文件或资料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和故意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6. 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在本合同签订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所有相关信息,甲乙双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然持续有效。如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的,本条款未尽之保密事宜或本条款约定内容与双方达成的《保密协议》内容不符时,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订立、履行、解释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 由于法律政策变动、政府命令、战争、自然灾害地震、基础电信网络设施受损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资料运送延误或者丢失、翻译时间延迟、款项到账不及时等状况,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 在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双方应就合同履行的后续事宜积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因一方当事人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就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
凡有关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可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双方在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有效期和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x 年 9 月 1 日起至 x 年 12 月31 日止,作为年度翻译服务合同,对于具体的每一单翻译任务签署《项目订单》(格式参见附件2),由《项目订单》约定双方在每一单翻译任务上的具体内容;《项目订单》受本合同全部条款约束。
2.在有效期内, 如果合同任一方要求提前终止,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即可终止;合同有效期截止或提前终止后,如果尚有翻译服务没有完成,该翻译服务仍然受本合同约束,直至该翻译服务履行完毕。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相应的甲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甲方应在发生上述变更事由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应当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 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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