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办法(试行)
《学术活动》课程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之一(1个学分),为加强本课程的学习与管理,结合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办法:
一、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生命科学学院在读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包括在读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 组织主体
《学术活动》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由学院统一组织与管理。
三、考核办法
1、 表格下载: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校内外学术报告活动(含教授报告、专题报告和学术报告等),在参加各类学术报告活动前,登录生命科学学院网页,下载相关“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
2、组织管理:
研究生需经常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页或学院网页,有举办专业相关的教授报告时,研究生应积极自觉参加,学院不再专门通知。在学术报告活动结束后2周内,研究生应及时提交纸质的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到学院办公室。
3、成绩考核:
(1)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出席各类学术报告会6次,给予基本分60分;
(2)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出席各类学术报告会8次,给予基本分60分;
(3)研究生出席各类学术报告会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次,评定给予增加校内5分,校外10分,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将不再增加评定分数;
(4)研究生学术活动如有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原有考核成绩,重新计算。
四、其它说明
本办法自2015级研究生正式执行。2014级研究生参照执行,即硕士生在读期间出席各类学术报告会4次,给予基本分60分;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出席各类学术报告会6次,给予基本分60分;加分方式按成绩考核第(3)进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15.5.14
附件: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
题目:
报告人: 时间: 地点:
研究生姓名: 专业: 学号:
(请填写报告主要内容,字数不少于1500字)
如本页不够,请写在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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