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办法(试行)学术活动课程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之一(1个学分),为加强本课程的学习与管理,结合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办法:一、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生命科学学院在读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包括在读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二、 组织主体学术活动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由学院统一组织与管理。 三、考核办法1、 表格下载: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校内外学术报告活动(含教授报告、专题报告和学术报告等),在参加各类学术报告活动前,登录生命科学学院网页,下载相关“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2、组织管理:研究生需经常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页或
2、学院网页,有举办专业相关的教授报告时,研究生应积极自觉参加,学院不再专门通知。在学术报告活动结束后2周内,研究生应及时提交纸质的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到学院办公室。3、成绩考核:(1)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出席各类学术报告会6次,给予基本分60分;(2)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出席各类学术报告会8次,给予基本分60分;(3)研究生出席各类学术报告会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次,评定给予增加校内5分,校外10分,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将不再增加评定分数;(4)研究生学术活动如有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原有考核成绩,重新计算。四、其它说明本办法自2015级研究生正式执行。2014级研究生参照执行,即硕士生在读期间出席各类学术报告会4次,给予基本分60分;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出席各类学术报告会6次,给予基本分60分;加分方式按成绩考核第(3)进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15.5.14附件: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题目: 报告人: 时间: 地点: 研究生姓名: 专业: 学号: (请填写报告主要内容,字数不少于1500字)如本页不够,请写在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