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反洗钱业务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监测管理,保障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是指xx农村信用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综合试点工作及法规要求建设,用于实现由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作为反洗钱数据报告主体统一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以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反洗钱及
2、反恐怖融资名单监控等相关反洗钱业务管理。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及辖内各成员行社。第二章 组织及分工第四条 本办法设立省联社、成员行社、网点共三级反洗钱数据报告单位。“反洗钱数据报告单位”是指负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业务规章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主管单位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报告职责的单位。第五条 各级反洗钱数据报告单位主要工作任务:(一)省联社级数据报告单位:1、负责监督和管理全省农村信用社每日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的报告工作;2、负责将各级单位完成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进行校验和打包后,统一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进行报告;3、负责接收中
3、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回执并完成解析;4、定期通过系统查看上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已成功入库的可疑案例审核情况,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应通知成员行社通过发起可疑纠错报文进行更正的处理;5、负责审核大额纠错、删除报告和可疑纠错报告;对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超过60天的报文进行纠错或删除操作时,负责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申请,并在获其批准后,完成上报;6、负责检查及验收系统优化程序上线的数据报送质量;7、负责解决处理成员行社反馈的有关系统功能优化及完善等方面问题,并对成员行社反映的业务系统存在问题的解决进度情况进行定期反馈,对成员行社提出的仍未解决的问题进行持续跟进,直到问题的最终
4、解决;8、负责统计反洗钱报送数据,并根据统计情况对各成员行社反洗钱报送数据的工作进行考评;10、负责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各项参数的设置及权限管理;11、督导辖属机构完成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的确认和审核工作,负责高和较高类的客户风险等级由高调低的审批;12、负责维护反洗钱业务“黑名单”和“白名单”等信息;13、其他相关工作任务。(二)成员行社级数据报告单位:1、负责每日督导其辖内数据报告单位按时完成各项数据的录入、复核、案例协查处理、案例协查复核、风险事件录入、风险事件复核等各项工作;2、负责对可疑案例进行分析、确认和填报工作,并确保可疑案例填报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与合规性,对确认为不可疑的交易组
5、进行排除认定及排除审核的工作;3、负责审核、汇总并向省联社反洗钱领导小组(风险监控中心)报告辖内机构反映的系统存在的问题和待完善的功能等问题;4、尽责审核辖内数据报告单位提交的人工新增可疑交易案例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正确性; 5、尽责审核辖内报告单位提交的大额纠错、删除报文的有效性和正确性;确保发起可疑纠错报文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对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超过60天的报文进行纠错或删除操作时,负责向省联社提交申请;7、统筹管理本成员行社案例协查信息的回复;8、负责对辖内网点风险事件录入、复核的管理;9、配合省联社对系统新上线程序的数据报送质量的检查及验收;10、负责对辖内网点反洗钱业务
6、数据报送情况进行考评;11、负责客户风险等级高和较高的认定,以及低调高、高调低的审核(其中:高指高和较高、低指中风险(含)以下);12、其他相关工作任务。(三)网点级数据报告单位:1、负责补录交易、客户信息数据;2、负责对可疑案例进行分析、确认和填报工作,并确保可疑案例填报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与合规性,对确认为不可疑的交易组进行排除认定及排除审核的工作;3、负责对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返回的错误回执交易、客户、帐户信息的录入工作;4、确保发起大额纠错、删除、可疑纠错报文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对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超过60天的报文进行纠错或删除操作时,负责向成员行社提交申请;5、负责对数
7、据报送单位发送的案例协查申请进行回复和确认;6、负责对确认的风险事件进行维护的操作;7、负责对常用的交易对手信息进行维护;8、负责向省联社反馈系统功能及数据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9、负责客户风险等级为中风险(含)以下的评级(包括中、较低、低的认定,以及中、较低、低之间互相调整);10、其他相关工作任务。第六条 信息科技部的工作职责1、根据反洗钱业务数据报送监管要求和数据筛选规则,开发和优化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并负责将各相关系统发生的符合报送要求的客户、账户、交易信息抽取出来形成待补正、确认客户、交易信息;2、负责对业务系统各级部门操作用户提出的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存在问题进行回复并最终落实解决;
8、3、根据反洗钱业务部门提出的数据维护要求,制定数据维护方案,进行数据维护处理,并在处理完毕后将维护结果通知反洗钱领导小组(风险监控中心)进行检查确认;4、审批及反洗钱业务的系统优化需求;5、将涉及反洗钱数据报送的新业务、新产品或业务流程变更的新需求,提交反洗钱领导小组加具审核意见,并进行相应的系统优化及改造工作。在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应用变更实施前,负责通知省联社反洗钱业务部门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时间等工作安排;6、协助完成业务系统程序优化的功能测试工作,确保测试能够覆盖应用变更涉及的相关影响。7、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系统性能测试、接口测试、投产上线测试和安全测试;8、负责对日常系统运行情况进行
9、监控,对批次处理中断等异常情况,及时发送故障处理进展和处理结果,并采用应急措施保障系统正常运行;9、每月定期负责对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数据、日志备份磁带逐盒进行读操作有效性检查;10、其他与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需求、开发、完善、测试、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第三章 岗位与权限管理第七条 各级岗位设置内容省联社级机构岗位:反洗钱甄别岗、审核岗、审批岗、内部协查岗、系统管理岗等若干岗位。成员行社级机构岗位:反洗钱审批岗、审核岗、甄别岗等若干岗位。网点级机构岗位:反洗钱网点甄别岗、审核岗。第八条 岗位设置要求省联社、成员行社应合理安排反洗钱业务岗操作人员,原则上,各岗位操作人员须实行A/B岗管理。各级用户
10、都必须严格按照本岗位的权限进行操作,严禁出现兼岗、混岗的现象。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参数管理岗、参数管理复核岗不能与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操作岗位兼岗。第九条 岗位具体工作权限和职责:各级岗位均有修改密码、查看系统公告的权限。各级操作用户具有本级次权限内的查询功能。一、省联社反洗钱岗位人员职责省联社系统管理岗: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机构和权限设置;根据监管机构政策变化的要求,设置系统参数; 在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银行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接收平台上及时下载和维护行内机构参数;负责成员行社系统管理岗人员和省联社操作用户设置的工作;负责向信息技术部提交系统优化和改造的业务需求等工作;根据人行或其他监管机
11、构要求协查的可疑客户名单,进行客户黑名单表、客户白名单表、客户关注名单表的维护和更新等。省联社甑别岗:主要负责下载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反馈上报数据的回执并导入我行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生成大额和可疑交易格式报告;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上报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负责及时下载并处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通过其银行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接收平台下发的通知;负责在“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银行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接收平台”维护相关机构信息负责监测我行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所报数据包与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回执数据的核对。省联社审核岗:对成员行社报送的大额纠错案例、大额删除案例、可疑纠错案例进行审核;每
12、日督导成员行社及时、准确的完成可疑案例的分析、确认工作;监控成员行社岗位设置合规性情况,是否存在兼岗、混岗现象;及时反馈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相关功能存在的问题。省联社审批岗:主要负责审核超期限纠错删除案例的申请并以省联社名义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出申请;负责复审网点提交的大额纠错案例、大额删除案例及分行提交的可疑纠错案例申请;负责审核向信息技术部提出的系统优化改造需求等工作。二、成员行社反洗钱岗位人员职责成员行社甑别岗:主要负责一次性金融交易数据、客户信息、交易信息、错误回执交易、客户、账户信息的补录;进行可疑案例的初审分析,人工发起新增可疑案例的操作,对各分行下发的案例协查进行回复;对经认
13、定为可以排除的可疑案例填写排除的依据;发起向省联社上报的大额纠错、删除、可疑纠错案例;负责初审客户风险分类结果;负责重新识别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并适时在柜员等相关人员的协助下,调整客户风险等级。成员行社审核岗: 主要负责复核本机构甑别岗录入的一次性金融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审核本机构超期限纠错删除案例的修改申请;对网点甑别岗上报的可疑案例进行复审,对本机构甑别岗确认的可以排除的案例进行审核,审核其排除的依据是否合理、合规;对本机构甑别岗回复网点发送的案例协查进行审核;向省联社上报大额纠错、删除案例、可疑纠错案例;负责审查和管理客户风险分类相关工作,审核客户风险分类结果;负责重新
14、识别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并适时在柜员等相关人员的协助下,调整客户风险等级。成员行社审批岗:主要负责督导辖内机构完成客户、交易信息、错误回执交易、客户、账户信息补录、案例协查回复、风险事件维护、一次性金融交易完成情况等工作;负责受理辖内网点提交的超60天大额纠错、删除案例的修改申请;审核大额纠错和删除案例;发起可疑纠错案例及向省联社提交超60天的可疑纠错案例的修改申请;完成每日筛选出来的待认定可疑案例的初审分析工作。三、网点反洗钱岗位人员职责网点甑别岗:负责一次性金融交易数据录入;客户、交易信息、错误回执交易、客户、账户信息补录;对交易对手信息及对方金融机构信息进行维护;对网点发送的案例协查信息
15、进行回复;定期查看信息公告栏位,不定期查看内部规章、外部规章、审计发现栏位;及时的对各单位发送的协查请求进行回复;人工新增可疑案例;初审客户风险分类结果;负责重新识别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并适时在业务人员的协助下,调整客户风险等级,进行一次性柜台交易的客户风险等级初评工作;负责发起本网点的大额纠错、删除案例工作。网点审核岗:负责复核网点录入岗录入的一次性金融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审核网点录入岗发起的大额纠错、删除案例;审核网点甑别岗录入的案例协查回复;负责复审网点甑别岗录入的风险事件;负责复审客户风险分类结果;负责重新识别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并适时在业务人员的协助下,调整
16、客户风险等级,进行一次性柜台交易的客户风险等级复核工作。 第四章 系统维护第十条 机构的增加、变更与删除成员行社凡发生机构新增、变更和删除的,均需在发生上述变动前3个工作日,由本机构反洗钱部门填报xx农村信用社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1),明确新增、变更、删除机构申请事项,明确变更机构变动日期、变更类型等信息,明确删除机构行所名称、删除日期等信息。通过OA系统或提交原件上报省联社风险监控中心,省联社通过“机构同步管理”功能进行同步和调整等维护。同时在“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银行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接收平台”维护相关机构信息。第十一条 用户的新增、变更、删除和重置密码省联社、成员行社及辖内网
17、点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用户的新增、变更、删除和重置密码,由本机构反洗钱部门填报xx农村信用社用户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2),具体审批流程如下:网点级用户:网点提交申请成员行社反洗钱系统主管部门审批成员行社审核岗维护。成员行社级用户:成员行社提交申请省联社反洗钱系统部门审批省联社系统管理岗维护。省联社级用户:省联社反洗钱部门岗位人员提交申请省联社反洗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省联社系统管理岗维护。 第十二条 参数管理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参数管理包括对规则参数表、汇率折算表、敏感地区控制表、客户白名单表、客户黑名单表、关注名单表、行政区域代码表进行设定。其中敏感地区控制表、货币信息表、行政区域代码表由省联社根据
18、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变动通知的要求进行更改;第五章 系统安全管理与信息保密第十三条 用户安全管理(一)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用户号使用网点号加两位顺序号组成,用户号共由七位数字表示,用户号在全省内保持唯一。用户必须专人使用,严禁两人或两人以上共用一个用户,严禁不相容岗位的用户由同一个人掌握、使用。(二)用户密码必须设置为8-10位的大写字母和数字的组合。(三)为确保系统信息安全,系统设置了登陆密码,用户登录时密码输入错误超过五次时,该用户将被系统自动锁定,需要申请激活或密码重置。禁止使用出生日期、姓名的汉语拼音、英语单词,或者简单的、与用户名相同容易猜到的字母数字组合作为用户密码。用户密码的有
19、效期为30天,用户在密码有效期内至少修改一次密码,否则密码过期后无法登录。(四)各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禁止用户登录(或注册)系统后交由其他人员操作。(五)用户登录系统,输入密码时应避免他人在场;非系统用户在系统用户输入和密码时应主动回避。(六)对生产环境进行系统检查、业务检查、系统演示、业务培训等,必须由用户本人登录系统并亲自操作,其他参与或相关人员只能旁观。第十四条 系统配置安全管理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不得与有外网联接的电脑共同使用,使用的电脑不得安装游戏等非业务相关程序。第十五条 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一)系统用机应设置定时屏保密码。用户暂时离开岗位应及时退出系统
20、画面,以防止将客户信息等资料外泄。(二)各级系统用户及相关人员不得违反规定泄露客户资料、反洗钱报送数据等情况;非工作关系不得随意打印下载系统信息资料。(三)省联社、成员行社的系统管理员为系统用户重置密码或激活用户必须严格依照规程操作,严禁私自在无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为用户激活或重置密码。(四)因反洗钱业务检查等原因,需要从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提取数据资料时,必须填写xx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数据调阅单(附件6)向省联社风险监控中心申请使用,并须附检查通知等相关资料作为附件。(五)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数据资料提取完成后,签收人员必须是登记备案的反洗钱业务人员。非反洗钱业务人员无权擅自获取反洗
21、钱数据资料。第六章 系统差错及业务需求处理 第十六条 网点级用户在操作过程中,对系统抽取数据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成员行社反洗钱业务部门反映,由成员行社反洗钱业务部门负责对问题的正确性、合理性进行核实。经确认,网点所反映问题属实的,由成员行社甑别岗详细描述系统存在的问题和判断的依据,同时提出修改建议,由省联社风险监控中心汇总、整理后,定期发送给省联社信息科技部,由信息科技部在接收到问题反馈表起的15个工作日内协助回复,并对经成员行社反馈仍未解决的业务系统存在问题进行持续跟进,对其他类别的系统问题根据信息科技部提出的解决时限对其进行解决的跟进提醒。第十七条 对信息科技部核查结
22、果判断是因系统功能原因造成的问题,由省联社反洗钱部门将改造需求并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将需求登记表原件送信息科技部,复印件归档留底。因数据报送单位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需要填写业务差错处理申报表的,应由其成员行社反洗钱业务部门填写,并加盖部门公章,提交省联社反洗钱监控中心进行审批并处理。第七章 业务数据报送管理第十八条 各类业务操作时间(一)系统将在交易发生的次日即(T+1)将各业务系统的客户、账户、交易信息导入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中,并对客户信息进行筛选,将未完全校验通过的客户数据提供给补录人员进行补正。相关网点报送单位将在交易发生的(T+2)个工作日早上收到待补录的客户信息。客户信息补录时间必须在
23、交易发生的(T+2)即客户信息筛选出来当天下午的17:00前完成。(二)系统在交易发生的第二个工作日(T+1)进行数据跑批抽取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并于(T+2)发到各报告单位补正。正常大额交易报告数据应在交易发生的第五个工作日(T+4)前完整、正确地完成补录工作。(三)网点报送单位应最迟在收到案例协查的第二个工作日完成协查的录入及审核工作;最迟在收到错误回执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错误回执交易、账户、客户信息补录工作。成员行社应最迟在可疑案例中最后一笔交易发生的10个工作日即(T+9)日内完成对可疑案例的审核工作。 如认为实际发生的交易属于可疑交易,但在系统中未能筛选出,网点报送单位应在交易发生的(
24、T+4)日内通过手工填报的方式上报,成员行社级报送单位应在交易发生的(T+7)日内通过手工填报的方式上报。网点在完成可疑交易确认和填报后,系统当即进行校验,并将不符合上报条件的可疑交易纳入“交易信息补录”菜单下提供给网点人员补录。成员行社应确保在(T+9)日内完成可疑案例的审核后经省联社录入岗上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四)对于经省联社上报到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但未通过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校验的报文,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将在上报次日晚上,向省联社返回错误回执和补正回执。省联社风险监控中心应在收到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回执的次日,将该回执导入系统,供网点补正。网点报送单位应在收到中国反
25、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回执当日起3个工作日,即系统的错误回执交易、账户、客户补录菜单中筛选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录工作。(五)上述各类操作如遇节假日顺延。(六)省联社风险监控中心应在每个工作日17:00前将当日需打包上报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上报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并在当日解决上报过程中校验错误的数据。第十九条 各网点级数据报告单位在补正确认客户信息资料时,如发现因本网点客户资料历史数据录入错误或客户资料档更新等导致需要补正的,网点应履行尽职调查的职责,重新核查客户信息资料,按正确的客户资料补正,并在主管授权下在源业务系统中据实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核查客户资料中,如发现客户身份可疑的网点人员应履
26、行可疑交易报告职责。第二十条 系统提供对已报大额、可疑交易案例纠错和大额交易案例的删除功能。但各网点需慎重使用。对于确实需要纠错和删除功能的,方可执行相关操作。当网点在发现已上报给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本行交易数据因系统原因需纠错或删除的,可主动发起纠错删除案例,并经成员行社、省联社风险监控中心审核后上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案例纠错、大额交易案例删除时间自报送时间不超过60天(含60天)的,报告单位可使用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主动发起纠错或删除报告的操作。纠错及删除操作时间距报送时间超过60天时按以下要求进行操作:(一)各反洗钱网点报告单位需对提交给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距
27、报送时间超过60天已入库的大额交易案例进行纠错、删除的操作前,应按规定格式要求填具“大额交易报告纠错删除申请表”(附件5),并向成员行社反洗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纠错、删除的申请。(二)成员行社反洗钱业务主管部门对网点提出的大额纠错、删除案例申请表所列数据的真实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确认确实需进行纠错、删除时,主管部门领导应在“大额交易报告纠错删除申请表”和签字且盖主管部门公章,报省联社风险监控中心进行核准。成员行社反洗钱业务部门还需要对提交给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距报送时间超过60天已入库的可疑交易案例进行纠错操作前,应按规定格式要求填具“可疑交易报告纠错申请表”(附件8)后加盖部门公章,报省联社
28、风险监控中心核准。(三)省联社风险监控中心在核准成员行社的纠错、删除案例申请后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进行申请,待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授权后,在“大额交易报告纠错删除申请表”和“可疑交易报告纠错申请表”加具意见反馈回成员行社。(四)反洗钱网点报告单位在收到成员行社转发的加具有同意意见的“大额交易报告纠错删除申请表”和“可疑交易报告纠错申请表”方可在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按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纠错、删除流程进行操作。(五)网点在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进行纠错、删除时应注意纠错或删除操作的对象必须是“大额交易报告纠错删除申请表”和“可疑交易报告纠错申请表”中所列的交易,不得利用授权对其他交易或报告进行纠
29、错、删除,否则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系统将拒绝接收相关的纠错和删除报文。第二十一条 系统用户在补正和填报可疑交易等操作时,须关注各相关信息的逻辑性和正确性。网点录入人员及成员行社可疑案例分析人员须认真核实确认xx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中有关交易信息录入和案例分析等操作中的警告提示等内容,并确保操作准确无误。第二十二条 系统用户在数据录入或补正等操作时,如涉及的敏感地区控制表、货币信息表、行政区域代码表填写或修改等操作时,须按照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供的标准范围内的资料进行,该标准将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调整后及时通知各报告单位填写。第八章 系统应急方案第二十三条 反洗钱监测
30、分析系统发生客户端机器、服务器软硬件故障或损坏,系统崩溃、网络故障及黑客入侵等异常情况,省联社信息科技部按照xx农村信用社信息安全保障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发生报送客户端机器故障时,各网点人员应及时向成员行社报告,由成员行社反洗钱主管部门联系本机构信息技术部门人员,由成员行社信息技术部门协助解决。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发生软硬件损坏,系统崩溃、网络故障及黑客入侵等异常情况,省联社信息科技部负责对故障进行应急处理,并将故障情况及业务影响通报省联社风险监控中心,省联社风险监控中心判断业务影响后确定是否推迟数据上报,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故障情况说明。第九章 附 则第
31、二十四条 相关名词解释。正常报文:以字母N开头的报文。是指从生产数据筛选符合人民银行大额或可疑交易标准,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时限内(可疑交易为组内最大交易日期在交易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大额交易为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给人民银行数据包的普通报文。补正报文:以字母I开头的特殊报文。是指上报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正常报文,由于未能通过“银行业大额数据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接收平台”的内容校验,从而返回“补正要求回执”,要求对报文内容缺项进行修改并重新上报的报文。补报报文:以字母A开头的特殊报文。是指大额交易发生的5个工作日后及可疑交易(构成可疑交易组的最后一笔交易)发生的10个工作日后上报至中国
32、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报文(在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上包含在正常报文数据中)。重报报文:以字母R开头的特殊报文。是指上报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正常报文,由于未能通过“银行业大额数据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接收平台”的初级校验,从而返回“错误回执”,要求对报文内容缺项进行修改并重新上报的报文。纠错报文:以字母C开头的特殊报文。是指分行或网点发现已上报成功并入库的大额及可疑交易业务数据存在错误,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从而对原报文进行纠正,并由网点主动发起,需由各级岗位逐级审核方可上报的报文。(通过系统报送纠错报文的时限是报文成功归档后60天内,如超出该时间需书面另行提出申请。)删除报文:以字母D开头的特殊报
33、文。是指填报机构发现报出去的报文是不应该报送的,需要主动发起删除报文给人行,以删除已经成功报送的报文(通过系统报送删除报文的时限是报文成功归档后60天内,如超出该时间需书面另行提出申请)。该报文需要各级岗位逐级审核上报。删除报文只涉及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无删除报文。第二十五条 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中涉及客户洗钱风险分级管理的操作请依据反洗钱业务客户风险分类工作系统操作指引执行。第二十六条 成员行社可以根据当地监管要求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制订操作及实施细则,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辖属机构具体操作规范,报省联社风险监控中心备案。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省联社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附件:1、xx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系统机构信息变更表2、 xx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系统用户信息变更表3、 xx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系统问题反馈表4、 xx农村信用社数据调阅申请表5、 大额交易报告纠错删除申请表6、 可疑交易报告纠错申请表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