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危险源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辨识QDSDxx大区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生产安全风险,加强对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管控,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QDSDxx大区的工程建设、物业运营等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和管理。
3 管理机构职责
3.1 大区的管理职责
(1)组织大区下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大区危险源管理制度;
(3)监督各单位危险源管理制度的落实;
(4)对监督管理的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3.2 城市公司的管理职责
(1)组织城市公司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城市公司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城市公司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组织或参加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对直接监督管理的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3.3各项目部的管理职责
(1)组织相关总、分包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规定,督促各总、分包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危险源的识别清单、监控管理等,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各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4物业公司的管理职责
(1)组织物业公司内各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完善危险源辨识台账;
(3)制定物业公司危险源管理制度,督促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
(4)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定期开展演练;
(5)组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 危险源辨识
4.1 危害因素识别
4.1.1 识别的范围与内容
危害因素识别范围应包括如下内容:
(1)全过程、全环节活动中涉及的作业风险;
(2)所有进入工作场所人员的活动,包括常规的和非常规的所有活动;
(3)工作场所内的设备、设施;
(4)周边环境及施工影响等;
(5)评价期限内,所有已有的防范措施的适用性和效果。
4.1.2 识别的状态和时态
(1)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
正常状态:指日常工作和(或)日常监督检查中产生的危害因素。
异常状态:指非日常但可预见的活动中产生的危害因素,如:外出活动、临时派遣工作任务等。
紧急状态:不可预见何时发生,且可能造成较大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高处坠落等。
(2)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过去:过去发生的危险因素。
现在:现场的、现在正在发生的危险因素。
将来:未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
4.1.3 识别时应考虑的六种类型: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生理、心理因素、行为因素、其他因素。
(1)物理因素:包括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危害、噪声危害、振动危害、运动物危害、高(低)温、明火、粉尘、作业环境不良、信号(标志)缺陷等;
(2)化学因素:包括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物质等;
(3)生物因素: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植)物等;
(4)生理、心理因素:负荷超限、健康善异常、心理异常、从事禁忌作业等;
(5)行为因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监护等;
(6)其他因素。
4.1.4 信息的收集
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前应收集的相关信息,包括:
(1)能量主体(电能、机械能、压力能、水能、重力能、辐射等)相关信息;
(2)工程建设施工准备相关信息;
(3)工程涉及的基础施工、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施工等相关信息;桩基作业、混凝土浇筑作业、吊装作业、开挖作业、土石方作业、爆破作业、电气作业、交叉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作业活动相关信息;
(4)物业运营管理相关信息;
(5)员工的不良习惯、心态、健康状况及其违章操作、管理缺陷等不安全行为相关信息;
(6)制度的适用性、执行力相关信息;
(7)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正确穿戴相关信息;
(8)可能引发职业病的施工生产作业和环境污染的场所相关信息;
(9)施工设备、机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完整性相关信息;
(10)工作现场、办公区、食宿区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信息;
(11)施工区域自然条件和环境,及施工可能造成环境变化等相关信息;
(12)施工中发生的事故、紧急情况,及应急处置情况相关信息;
(13)安全评价及法律法规相关信息;
(14)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地震等)及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信息。
4.1.5 识别的方法
危害因素识别以职业安全事故预防和控制为指导思想,根据作业性质和危害程度,可选择一种或结合多种识别方法进行。根据公司特点,可按照事故类型和工程施工建设分部分项进行识别。
4.1.6 识别的步骤
(1)城市公司、各项目部、物业公司按上述要求对各项施工(服务)、活动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形成基层单位《危险源清单》;
(2)大区负责收集和统计大区下属各单位的危险源,形成大区《危险源清单》,并定期更新。
4.1.7 危害因素识别应创造氛围,鼓励全员参与。
4.2风险评价
根据房地产公司的特点,考虑到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可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安全检查表法、经验法、RLS法等作为风险评价方法。风险评价结果是建立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和应急反应计划的依据。
评价出的重大风险,应填入《重大危险源清单》;其它风险填入《危险源清单》。xx大区危险源辨识资料清单参见《xx大区危险源辨识及危险源清单》。
4.3风险控制
4.3.1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安全行为准则;
(2)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反应技能;
(3)通过技术改造、采用先进合理的工艺技术手段和加强设备设施管理,提高施工作业的本质安全度;
(4)通过屏蔽、隔离、防护、减弱等手段的实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或降低事故发生的严重性;
(5)风险控制或削减措施一旦失败,必须及时实施应急响应,降低事故的影响。
4.3.2 风险控制应遵循如下原则:首先考虑从根本上消除风险,其次考虑风险降低措施(降低风险概率、降低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潜在严重度),将使用个体防护和完善制度作为最后手段。
4.3.3 必要时,可根据自身生产作业性质、以及风险控制的实际需要,选择采用事故树分析(FTA)、领结图分析(Bow-Tie Analysis)等方法,对重大风险进行进一步分析,为风险控制与应急措施的制定提供充分依据。
4.3.4 识别出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通过信息交流与培训,使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风险以及削减措施和应急措施。
5 更新和备案
5.1 基层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变化,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工作,及时更新危险源信息,每年将危险源状态上报城市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5.2 城市公司负责对城市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管理,并每年将危险源状态上报大区安委会备案。
5.3 xx大区负责收集和统计大区下属各单位的危险源,建立并更新大区危险源库,跟踪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
5.4 对于评价出来的重大危险源,应在开工前由项目部收集相关资料向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向大区工程管理部进行备案。资料内容包括:
(1)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
(2)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方案;
(3)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安全方案;
(4)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细则;
(5)应急救援预案。
6 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6.1 对涉及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6.2 各单位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7 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监督管理;大区及城市公司机关的危险源,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监控管理;各物业小区的危险源由物业公司负责监督管理。责任主体对每个危险源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8 附则
8.1本规定由QDSDxx大区安委办负责解释。
8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施行。
附录:
附件1 危险源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xx大区危险源清单参阅大区危险源辨识资料(定期更新)。
附件1 危险源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D=L·E·C
式中:D——事故隐患评估分值(危险性);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后果。
三个主要因素的评分方法如下表: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分数(L)
暴露于危险环境频率的分数值(E)
分数值
事故或危险情况发生可能性
分数
事故或危险情况发生可能性
10
完全可能,会被预料到
10
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
6
相当可能
6
逐日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3
不经常,但可能
3
每周一次或偶然地暴露
1
完全意外,极少可能
2
每月暴露一次
0.5
可以设想,但高度不可能
1
每年几次出现在潜在危险环境
0.2
极不可能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0.1
实际上不可能
——
危险分数值(C)
评价结果分类及控制要求(D)
分数值
可能结果
分数值
危险程度
100
灾 难
许多人死亡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40
非常严重
数人死亡
160-320
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
15
严 重
重残或死亡,严重职业病或死亡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7
重 大
暂时性重伤或轻残,或造成一般职业病
20-70
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3
一 般
轻微的可恢复的伤害,或轻微疾病症状
<20
稍有危险,可被接受
1
引人注目
不利基本的卫生健康
——
RLS评价法
风险(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
危害发生的可能性L判定准则:
表1:危害发生可能性L判定
等 级
标 准
1
不可能发生(行业内没有发生过此类事故)
2
可能性比较低(上市公司没有发生过此类事故)
3
可能发生(上市公司曾经发生过此类事故)
4
可能性较高(大区近三年发生过此类事故)
5
非常可能发生(大区每年均发生此类事故)
注:判断发生的可能性应综合考虑人员暴露时间、人员经验和培训、控制程序、装备和防护用具等情况。
危害后果严重性S判定准则:
表2:危害后果严重性S判定
等 级
人员伤害
财产损失/万元
社会影响
1
轻微
无伤害
无损失
无影响
2
一般
急救包扎事件、轻微受伤、间歇性不舒服(创可贴事件)
项目开发: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商业/住宅物业: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局部范围内造成影响
3
中等
轻伤
项目开发: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商业/住宅物业: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公司范围内造成影响
4
严重
重伤、慢性职业病
10万元以上 30万元以下
在行业内造成影响
5
非常严重
死亡
30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
对集团声誉造成极大影响
注:1、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后果严重程度直接没有等同关系,如发生轻伤事故并不等同于财产损失≥10000元。
2、 评价应优先考虑人员伤害后果
风险等级R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表3: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
风险度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1~5
低风险
维持现有做法
——
6~12
中等风险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或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15~25
高风险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建立应急体系
立即或近期整改
风险评估表
严重性
可能性
1
2
3
4
5
1
1
2
3
4
5
2
2
4
6
8
10
3
3
6
9
12
15
4
4
8
12
16
20
5
5
10
15
20
2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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