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管理办法文件编号编制部门: 版 次 号: 生效日期:xx年06月01日目 录修改与审批记录2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组织职责4第三章培训管理5第一节培训策划5第二节培训实施5第三节培训档案管理7第四节费用管理8第四章附则8附件:9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培训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建立并不断完善适合业务发展和员工需要的培训体系,通过培训持续提升全员的知识、技能和素养,促进本行的全面协调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行培训遵循计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多样性原则:(一) 时间和经费的计划性;(二) 课程和体系的系统性;(三) 层次和专业的针对性;(四
2、) 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第三条 根据培训对象和组织部门的不同,培训体系划分为一级培训、二级培训和三级培训。(一) 一级培训由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培训对象为本行中高层管理人员、新入职员工和跨业务条线的转岗人员;(二) 二级培训由总行相关部门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培训对象为全体在职员工;(三) 三级培训由各分支机构和总行各部门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培训对象为本单位员工。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行各项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考核与控制管理。第二章 组织职责第五条 行长负责批准年度培训计划。第六条 负责汇总年度培训计划、监督全行培训活动、控制整体培训费用,并负责一级培训的需求调查、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
3、效果评价工作。第七条 总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二级培训的需求调查、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价工作。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及总行各部门负责三级培训的需求调查、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价工作。第九条 门负责外部各级培训的招标管理。第三章 培训管理第一节 培训策划第十条 每年年底,对一级培训进行需求调查,拟定年度一级培训计划表,同时,二、三级培训的组织部门结合业务、员工发展需要和岗位说明书中任职资格的要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具体课程及课时、培训讲师、培训及考核或评价的时间与方式等,反馈至。第十一条 对需求和计划进行分析、汇总,并针对一、二级培训拟定全行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目的
4、、内容、人员、方式、时间及预算等内容,经主管行领导批准后实施。一、二级培训原则上严格按已实施的年度培训计划实施,负责监督计划的执行进度,并在季度总结中反映。第十二条 三级培训由各组织部门按计划自行组织。第十三条 计划外培训和各级外派培训由培训组织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行领导审批后报备案。第二节 培训实施第十四条 一级培训。 (一) 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由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二)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由根据已发布的年度培训计划,全面负责培训实施工作,包括下发通知、布置场地、教材的准备与发放、组织签到、现场服务、培训考核与评估等;(三) 新进人员培训:1. 负责确定培训时间、通知培训对象、布置培训场
5、地、组织培训签到、实施培训并进行培训评估。培训评估采取综合评价、笔试、上机操作等方式进行;2. 原则上,新进大学生和新进外聘人员自培训结束之日起开始,由分配到支行进行实习;3. 支行需指定一名实习生导师负责对实习人员进行“师带徒”式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岗位操作规范、操作要领和操作技巧;4. 于“师带徒”式培训结束后,对培训效果组织双向考核。实习生对导师的反馈意见,由负责收集和存档,作为导师个人年度考核和评先的依据;导师和支行对实习生的考核结果作为实习生转正的依据。(四) 转岗人员培训:1. 负责分析转岗人员现状,对符合拟转入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可直接进行转岗;2. 对不符合拟转入岗位任职资
6、格条件的,由接收人员的部门提出培训需求,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3. 培训评估采取综合评价、笔试、上机操作等形式,由与接收人员的部门共同实施。第十五条 二级培训。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由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一) 确定培训时间,明确培训的目的、内容和方式;(二) 联系培训师资、准备培训教材,如与外部培训机构合作或聘请外部讲师且在年度培训计划内未明确的,需报备案;(三) 下发培训通知、布置培训场地、组织培训签到、负责现场协调等;(四) 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评估,可采取笔试、综合评价、工作结果检查等方式进行;(五) 整理培训档案,以季度为单位立卷;(六) 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档案移交
7、存档。第十六条 根据培训的内容和目的,不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抽查。第十七条 年度培训计划外临时增加的培训,依培训对象划定责任部门,由其负责组织实施。第十八条 三级培训由各支行、总部各部室根据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分别组织实施,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第十九条 不定期对支行的培训档案进行抽查,并根据培训档案所记载的培训内容和目的对员工进行询问等形式的效果评估。第三节 培训评价管理第二十条 本行各类培训均实施效果评估,根据银行培训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四节 培训档案管理第二十一条 负责收集整理一级和二级培训资料,以每年度为单位立卷,保存至次年初归档,培训资料包括:(一) 培训计划;(二) 培训协议
8、、培训通知;(三) 培训教材;(四) 考勤记录;(五) 考核或评估记录等。第二十二条 三级培训的档案管理:各分支机构、总部各部室负责本单位培训的资料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定期抽查监督。第五节 费用管理第二十三条 全行培训费用实行额度管理,负责对培训费用进行总量控制。第二十四条 一级培训的费用管理: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和预算执行,如有调整,按批准后的计划和预算执行。第二十五条 二级培训的费用管理: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执行,培训期间产生的兼职培训师讲课费,由统一发放;二级培训产生的其他培训费用,需经审核后,方能纳入年度培训费用列支。第二十六条 三级培训的费用管理:各分支机构产生的三级培训费用由本单位解决,总行各部室内部培训如产生费用,需事先上报计划,经和主管行领导批准后,方能在年度培训费用中列支。第二十七条 本行鼓励员工业余时间自学,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第二十八条 员工业余自费学习并申请报销学费的,须先在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进修。第二十九条 报销学费相关规定见银行专业证书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第四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银行总行负责制订、解释和修改。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本办法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