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单客户多银行服务协议书甲方(投资者):乙方:证券营业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开展第三方存管单客户多银行服务操作指南的相关规定,就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以下简称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单客户多银行服务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章 双方声明及承诺第一条 甲方声明及承诺如下:(一)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二)甲方保
2、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和一致。甲方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必须按照约定的要求,及时在乙方变更资料。(三)甲方开立的证券账户是规范的合格账户,并承诺合法、合规使用证券账户。甲方所提供的银行结算账户均为其本人(机构)合法真实有效的银行账户。(四)甲方保证其资金账户中的资金来源合法,且资金划转仅用于证券投资目的,不会利用单客户多银行服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洗钱或者违规交易。(五)甲方已充分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以及相关业务风险。(六)甲方同意遵守证券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七)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准
3、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并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第二条乙方声明及承诺如下:(一)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且已实施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二)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服务。(三)乙方承诺遵守证券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行业自律规则。(四)乙方承诺遵守本协议,按本协议为甲方提供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单客户多银行 服务。第二章 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单客户多银行服务相关概念释义第三条 本协议所称的“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单客户多银行服务”(以下简称“多银行存管业务
4、”),是以证券交易为目的,甲方开立乙方允许数量的多个同名资金账户,每个资金账户分别对应一个存管银行并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方便甲方使用多家银行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服务方式。第四条主资金账户与辅助资金账户:甲方须指定所开立的多个资金账户中的一个资金账户作为主资金账户,其他资金账户为辅助资金账户。主资金账户用于资金存取、与辅助资金账户进行资金划转、证券交易、清算交收及分红派息等;辅助资金账户仅用于资金存取、与主资金账户间的资金划转。第五条主资金账户变更:为方便甲方证券交易,甲方可以申请变更主资金账户,将所选择的已有辅助资金账户调整为主资金账户,原主资金账户同时自动变更为辅助资金账户。第三章多银行存管业
5、务相关风险第六条多银行存管业务的实现依赖于目前的第三方存管模式提供的通讯网络,依赖于银行方系统的正常运行,当出现通讯线路不畅或银行系统故障时,会导致投资者资金转账失败。第七条当技术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时,乙方有权单方面关闭主资金账户与辅助资金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功能,因此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 多银行存管业务中,甲方因发起证券交易原因,需要从辅助资金账户向主资金账户划转资金时,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资金划转操作,因甲方操作不当会造成资金划转失败,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九条 如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二十三条的约定核查出甲方涉嫌不以证券交易为目的,通过乙方多银行存管业务进行资金划转,乙
6、方有权单方面限制甲方主资金账户、辅助资金账户的资金划转。第十条 甲方在某一存管银行处对客户重要资料进行了修改,而未能及时在其它存管银行或乙方进行相同修改会导致银证转账失败,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一条 甲方任一资金账户出现透支时,在弥补透支前,当日所有资金账户均不能进行资金证券转银行操作。当日如甲方未弥补透支,甲方同意日终清算时乙方系统自动调用甲方其它资金账户内资金弥补透支。第十二条 多银行存管业务中,甲方从银行方转出的资金未能再回到其转出资金账户对应的存管银行的,若导致甲方、乙方对存管银行违约,由甲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现上述情形产生纠纷的,乙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单
7、方面关闭主资金账户与辅助资金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功能。第十三条当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部门将来对该业务有禁止规定时,乙方有权单方面关闭资金账户间资金划转功能,甲方同意配合乙方对其它资金账户做销户处理,仅保留主资金账户。第十四条 多银行存管业务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所列,甲方已充分了解多银行存管业务风险,同意出现风险后乙方对甲方资金账户的处理方式和结果。第四章 多银行存管业务办理第十五条 乙方多银行存管业务包括:多银行存管业务开通、变更主资金账户、资金划转等。甲方办理业务需按乙方要求充分阅知相关协议、风险揭示书,并签署相关协议、填写相关单据。第十六条甲方在乙方柜台办理多银行存管业务,必须提供本
8、人(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机构授权代理人还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机构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及资料。第十七条甲方在乙方柜台办理多银行存管开通业务时,需按乙方允许数量开立多个资金账户,每个资金账户分别对应一个存管银行(不得重复指定同一存管银行),逐一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甲方须指定一个资金账户为主资金账户,其他资金账户为辅助资金账户。同时,甲方须为所有资金账户设立密码并妥善保管。第十八条 甲方在乙方柜台办理变更主资金账户业务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不能变更主资金账户:甲方证券账户存在禁止买入、禁止卖出、禁止债券转股回售、禁止撤销指定交易、禁止回购撤消、禁止配股、禁止融资融券、禁止转托
9、管等禁止情形之一的;当天有证券交易的;有未到期回购的;有新股申购未结束的;有中签新股未上市的;有场外开放式基金交易委托的;有场外开放式基金等业务的未交收资金的;新资金账户与原资金账户的分币种设置不一致的;有港股通股票持仓或未交收的;有 OTC 产品持仓或锦泉汇金等现金理财产品持仓的;存在股票质押式购回和约定购回未到期合约的情形;使用 VIP、OES、P等极速交易系统的客户账户;存在其他影响正常交收的事项。第十九条甲方需通过乙方提供的渠道进行资金划转。甲方进行资金划转时即承诺以交易为目的;甲方只能在主、辅资金账户之间划转资金,禁止甲方在辅助资金账户之间划转资金;甲方自主发起主资金账户与辅助资金账
10、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将资金集中到主资金账户进行交易;甲方转入主资金账户的资金当日即可用于交易,甲方在主、辅资金账户间划转的资金,在资金到账第二个交易日方可转出。第五章 甲、乙双方的责任条款第二十条 乙方因未有效履行甲方证券投资资产的管理主体、甲方证券交易代理主体和清算交收主体,所导致的甲方证券投资资产损失或甲方证券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选择存管银行,履行规范的存管银行报批、核准和调整手续。如果乙方在已知悉存管银行不能履行第三方存管银行职责的情况下,仍然委托存管银行存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导致甲方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出现存管风险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
11、十二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其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对应存管银行卡及相关的密码,如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现连续5 次进行主辅资金账户间资金划转且在划转期间无任何证券交易,并将资金银证转出的情形,乙方有权认定甲方涉嫌以非交易为目的进行资金划转,并依据证券业协会有关操作指南采取以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甲方相关资金划转功能,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当乙方首次发现甲方出现非交易目的资金划转行为时,乙方将对甲方予以警示,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当发现甲方出现连续二次及以上非交易目的资金划转行为时,乙方将视甲方当时资金账户转账功能,限制甲方从主资金
12、账户向辅助资金账户划转资金,或限制甲方从辅助资金账户转入的非交易资金由主资金账户银证转出。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管规定及多银行存管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上述非交易目的资金划转限制标准及处置措施,乙方应将调整情况通过乙方网站公告等途径通知甲方。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解除签约银行存管关系或办理证券资金账户销户之前,不得办理签约银行结算账户的销户,否则由此产生的资金转账失败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二十五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
13、何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 因互联网上传输原因,交易和转账指令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以及乙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和转账,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保证尽快采取其他方式使相关业务正常运行。第二十八条 甲方因在乙方或存管银行规定的多银行存管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或乙方及存管银行公告的系统测试和关闭时间进行转账而造成的资金错误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第二十九条 甲方因使用非乙方提供的正规渠道、手续或软件进行的多银行存管业务而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三十条 甲方因非乙方人为过错的任何原因造成的资金账户透支或不能正常清算交收的,乙方均有权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甲方有
14、责任积极配合,并承担清算交收责任。第三十一条因出现其他非人为因素、本协议风险条款所列的乙方免责情形、监管机关或证券业协会以及双方签订的证券委托代理协议所规定的乙方免责情形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如无过错则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各自依照相关法律与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对其他方的行为承担责任。第六章争议解决第三十三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签订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如 甲方不作选择,即默认为选择 2):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向协议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其他。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乙方提供的多银行存管业务所涉及的第三方存管银行服务内容均以甲方、乙方及第三方存管银行所签订的三方存管协议约定为准。第三十五条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证券委托代理协议相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甲方、乙方及第三方存管银行所签订的三方存管协议中涉及本协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个人签字/机构盖章)(签章)签署日期:签署日期: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