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货币兑换有限公司外币兑换牌价管理制度模版.docx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875072 上传时间:2024-06-07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34.29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货币兑换有限公司外币兑换牌价管理制度模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货币兑换有限公司外币兑换牌价管理制度模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天津zz货币兑换有限公司外币兑换牌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管理目的 1.1.1 建立适用于zz的外币兑换牌价管理体系。 1.1.2 加强zz兑换业务有关员工对兑换外币兑换牌价体系的理解。 1.1.3 合理控制zz运营中的汇率风险。 1.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zz现钞业务部全体员工。 1.3 管理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银行挂牌汇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发[2014]188号文件)、以及《天津zz货币兑换有限公司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制定。 2 牌价管理规定 2.1 为规范zz各网点的外汇牌价管理,达到外汇局的相关要求和满足我司的风险管理目标,现就外汇牌价管理制定如下内容: zz各营业网点于每个工作日上午规定时间前根据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提供的时点牌价为基准计算出对外公布当日人民币对美元(USD)、日元(JPY)、韩元(KRW)、欧元(EUR)、港币(HKD)、英镑(GBP)、澳大利亚元(AUD)、瑞士法郎(CHF)、新加坡元(SGD)、瑞典克朗(SEK)、丹麦克朗(DKK)、挪威克朗(NOK)、加拿大元(CAD)、菲律宾比索(PHP)、泰国铢(THB)、澳门元(MOP)、林吉特(MYR)、新西兰元(NZD)、卢布(RUB)、新台币(TWD)、印尼卢比(IDR)共二十一种货币通汇现钞买入价、通汇现钞卖出价,作为当日各网点柜台交易牌价的基准牌价。对于其他货币币种,经公司领导同意、所在地外汇局审批备案后,方可挂牌提供兑换服务。 2.2 人民币与外币货币兑换的现钞挂牌买卖价差幅度没有限制,各营业网点可根据网点周围同业竞争及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对客户挂牌的人民币与外币间的现钞买入加成比例,卖出加成比例,报公文审批后,由门店业务中心维护至兑换系统中。 2.3 现钞部要求各门店必须按照系统牌价办理日常业务。针对集团内部或合作商等,门店经申请后可以给予优惠幅度。门店经理牌价调整权限为正常生成汇率上下浮动0-100bp(含)。幅度超过100-500bp(含),门店经理需立即向门店业务中心邮件或者微信、短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对于波动幅度超过500bp的业务,需向现钞业务部总经理请示。 3 牌价制定 3.1 名词解释 3.1.1 通汇钞买价:指各营业网点当日买入外币现钞所使用的汇率; 3.1.2 通汇钞卖价:指各营业网点当日卖出外币现钞所使用的汇率; 3.2 牌价定价方式 3.2.1 网点牌价定价方式 3.2.1.1 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指定人员应在每个工作日上午9:30从中国银行官方网站获取当日牌价,将该牌价作为特许资质网点基准牌价导入兑换系统,审核并完成牌价生效。于上午9:40以邮件形式通知全国各个特许资质网点,该牌价将作为当日特许资质网点的制定网点牌价的基准牌价。 3.2.1.2各个特许资质网点接到总部邮件通知后,网点当班人员按照经审批通过的牌价定价方式(审批过程见下文),使用总部下发的当日基准牌价,计算得出当日网点使用的牌价,即通汇买入价、通汇卖出价,并与兑换系统中的牌价进行核对。如发现牌价有差异,应立即联系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 3.2.1.3网点当班人员确认牌价正确后,打印牌价单据并签字,加盖业务章,留存网点牌价单据存档。 3.2.1.4当日牌价适用于该牌价发布后到下一个工作日牌价生效前。各营业网点原则执行一日一价政策。如一天之内单一币种牌价涨跌超过130个BP,则重新导入牌价。每周五下班前,由门店业务中心根据周五收盘牌价进行牌价更新,以减少汇兑损益。 每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各特许资质营业网点沿用最近的工作日牌价。 3.2.1.5如特许资质网点因经营小币种或其他原因需自行导入牌价的,在邮件报批门店业务中心同意后呈报公文审批后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定价,并由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负责在兑换系统中对牌价确认生效。 3.2.2 自行导入牌价网点定价方式 3.2.2.1每日牌价由网点自行导入后,网点员工对牌价进行复核,确认牌价正确后,打印牌价单,由录入人及复核人双人签字后,加盖网点业务章,于上午10:30前邮件报送牌价电子版表格,并通知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审核牌价。(报送环节参见下文“牌价报送”内容) 3.2.2.2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审核网点导入牌价及邮件报送的牌价表格,审核无误后,对牌价进行确认生效。 3.2.2.3 如自行导入牌价网点需在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进行调整,应提前通知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并在调整当日按照工作日要求正常报送牌价。 4 牌价申请流程 4.1 营业网点初始牌价加成申请 各营业网点需以呈报公文的形式,呈报呈批单,向门店业务中心申请牌价定价加成方式,初始牌价加成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启用。 呈批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经营币种的牌价加成方式及加成百分比、设置该加成的原因描述等。 呈报路径为: 呈报人-->[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中心经理](呈报时需附加与门店业务中心沟通邮件) 4.2 临时牌价申请 临时牌价申请为各门店根据该地区外汇走势或同行业定价标准,为加大市场竞争力,满足兑换业务需求,申请临时修改牌价。临时牌价定价应符合公司对牌价定价的规定。各营业网点临时牌价申请,需按初始牌价申请的形式,呈报呈批单。如情况紧急,可先以邮件形式联系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经邮件批准后,方可临时调整牌价,事后应补报公文。 4.2.1 各门店临时变更牌价使用生效前,需以邮件的形式注明其变更理由及使用时限。 4.2.2 临时变更牌价的制定需由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进行审批。 4.2.3 现钞业务部应对变更牌价的真实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合规管理部应对变更牌价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临时牌价申请获批后,在实际变更时及恢复日常牌价定价时均应发送牌价报送至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并就变更情况做出说明。 4.2.4 新台币挂牌前需与当地外管局报备。 各门店应以发文稿纸的形式呈报公文,按照报送外汇局用印文件路径呈报: 呈报人-->[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中心经理]-->[现钞业务部-总/副总经理]-->会签[风险管理部]、人资行政部-公司领导(呈报时需附加与门店业务中心沟通邮件) 5 牌价内部监管 5.1 各特许营业网点需对每日系统生成牌价进行核对。若核对发现牌价有误,则立即联系门店业务中心处理。 5.2 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应核对每日自行导入牌价的网点牌价,核实牌价的合规性、正确性、及时性。若审核发现牌价有误,门店业务中心应立刻联系网点负责人,敦促及时修正牌价。 5.3 内部监管要求 5.3.1 每日牌价单据均需打印后签字并盖业务章,且应杜绝牌价单据未签字或未盖章的情况。 5.3.2 应保证兑换业务牌价与实际挂牌牌价一致或在授权范围内变更,杜绝未按照挂牌牌价私造单据、篡改单据内容。 5.3.3 报送挂牌牌价、复核记录时间及报送内容应准确,报送时间应准时。遇特殊情况需事先与门店经理、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沟通,并在向总部发送报送牌价邮件时说明报送延迟原因,否则视同报送出错处理。 5.4 出错率统计 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指定人员负责对未按本制度监管要求执行的营业网点做错误统计,并统计相同问题的出错次数,将出错情况定期反馈有关人员,并据此对营业网点的牌价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及处罚。 6 牌价报送 6.1 各网点应每日打印当日的牌价纸质表格,签字并加盖业务专用章留存。 6.2 自行导入牌价的网点,网点负责人应安排在每日上午10:30前将当日审核后的网点牌价电子表格报送至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网点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呈报挂牌牌价,应邮件通知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门店业务中心安排报送时间。 6.3 各自行导入牌价的网点报送的牌价每日需填写“zzXXX店XX年XX月XX日汇率表”(详见附件一),并以此作为报送邮件名称。 6.4 需要报送牌价的网点如遇系统或网络故障无法传输数据,应及时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联系,以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认可的方式报送当日营业网点牌价报表。 7 牌价保存 7.1 各营业网点每日打印“zzXXX店XX年XX月XX日汇率表”(附件一),双人复核后打印纸质文件签字确认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单人值店门店按照《关于下发现钞业务部规范单人值店业务流程的通告》执行)。生效后的每日牌价表需同时保存电子介质与纸质介质两种存储形式,并确保两种形式数据的一致性。 各营业网点牌价纸质文件按日排序,累计一月装订成册封盒保存。各营业网点留存的每日牌价纸质材料,超过1年的可统一封存保管。各门店留存的每日牌价保管期限为3年。 7.2 现钞业务部门店业务中心有权检查店面牌价备案情况,并做检查记录,对备案不规范的店面及时安排整改处理。 8 处罚条例 8.1 总部或各自行导入牌价的营业网点,牌价定价管理或报送出错按月统计累计一次,给予相关经办人及复核人通报批评,并分别扣发100元绩效工资处分。 8.2 总部或各自行导入牌价的营业网点,牌价定价管理或报送出错按月统计累计二次或以上,给予相关经办人及复核人通报批评,并分别扣发200元绩效工资处分。 8.3 如因总部牌价定价管理或报送出错,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相关经办人及复核人应视情况严重性处于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工资200元及以上处分。 8.4 各营业网点迟报牌价且无合理原因说明的,视同报送出错处理。 9 附则 9.1 各门店要根据本制度精神,加强对辖区内各营业网点挂牌牌价的监督和检查。 9.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现钞业务部所有,并由现钞业务部补充修订。 9.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天津zz货币兑换有限公司兑换牌价管理制度》xx〔2015〕15号废止。 附件:1.zzXXX店XX年XX月XX日汇率表 附件1 zzXXX店XX年XX月XX日汇率表 zzxx店xx年xx月xx日汇率表 货币名称 银行现汇买入价 银行现钞买入价 通汇买入价 银行卖出价 通汇卖出价 基准价 银行折算价 发布日期 发布时间 英镑 港币 美元 瑞士法郎 新加坡元 瑞典克朗 丹麦克朗 挪威克朗 日元 加拿大元 澳大利亚元 欧元 澳门元 菲律宾比索 泰国铢 新西兰元 韩国元 卢布 林吉特 网点负责人: 经办人: 复核人: 网点业务章: 10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