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房地产公司内部控制-担保业务-测试底稿.xls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874538 上传时间:2024-06-07 格式:XLS 页数:23 大小:7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地产公司内部控制-担保业务-测试底稿.xls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房地产公司内部控制-担保业务-测试底稿.xls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房地产公司内部控制-担保业务-测试底稿.xls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房地产公司内部控制-担保业务-测试底稿.xls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房地产公司内部控制-担保业务-测试底稿.xls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风险控制矩阵公司名称:xx实业有限公司流程名称:担保业务子流程名称控制目标及对应风险 控制活动控制目标编号控制目标风险点编号风险点控制活动编号担保评估与审批TR-CO-01 担保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能有效规范担保业务TR-R-01担保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担保业务无章可循。TR-CA-01TR-R-02对担保申请人的资信调查不深入、不透彻,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不全面、不科学,导致企业担保决策失误或遭受欺诈,为担保业务埋下巨大隐患。TR-CA-02TR-R-03担保授权审批制度不健全,可能导致对担保业务的审批不规范;审批不严格或者越权审批,可能导致担保决策出现重大疏漏,可能引发严重后

2、果;审批过程存在舞弊行为,可能导致经办审批等相关人员涉案或企业利益受损。TR-CA-03担保执行与监控TR-CO-02 担保合同真实有效,符合企业的利益TR-R-04未经授权对外订立担保合同,或者担保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权利追索被动、经济利益和形象信誉受损。TR-CA-04TR-CA-05TR-CO-03 担保文件资料得到恰当保管TR-R-05对担保合同履行情况疏于监控或监控不当,导致企业不能及时发现和妥善应对被担保人的异常情况,可能延误处置时机,加剧担保风险,加重经济损失。TR-CA-06TR-CO-04 担保合同履行情况得到有效监控,被担保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发

3、现和妥善应对TR-CA-07TR-CA-08TR-CA-09TR-CA-10TR-CO-05 对担保业务进行有效的会计控制TR-R-06 报表数据或报表种类及附注内容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潜在合规风险,造成外部投资者获取信息不准确,影响公司股价。TR-CA-11TR-CA-12代为清偿与权利追索TR-CO-06 按照担保合同承担代偿义务,维护企业诚实守信的市场形象TR-R-07违背担保合同约定不履行代为清偿义务,可能被银行等债权人诉诸法律成为连带被告,影响企业形象和声誉;承担代为清偿义务后向被担保人追索权利不力,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TR-CA-13标准控制活动现有控制活动重要性程度企业制定了企

4、业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事项进行规范并下发执行。制定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参照执行机关本部制定的担保管理相关制度。机关本部与担保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财务管理规定(第三章)、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注:1)公司不允许对系统外,即不能对保利地产(集团)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单位提供担保;2)公司曾为股份公司提供担保,但是近两年没有发生相关的担保业务。待实际发生时,可参考标准控制活动履行担保控制手续。一般担保申请人需向财务部门提交正式的担保申请书及财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资料。提交担保申请公司财务部按照机关本部的要求为股份公司提供担保。一般财务部门组织对担保申请进行资信

5、审核,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担保评估结束后,财务部门向财务总监提交担保风险评估报告,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议通过后,财务部门还需将担保事项提交股份公司审批。担保评估与审批公司财务部按照机关本部的要求为股份公司提供担保。暂时不涉及担保评估业务。关键 控制活动财务部门拟订担保合同条款,法律专员复核担保条款。担保合同的审批股份公司提供担保合同,公司按要求加盖公章即可。一般担保事项经适当审批后,由被授权人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签署股份公司提供担保合同,公司按要求加盖公章即可。一般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担保事项文件资料。担保资料保管公司财务部按照机关本部要求为股份公司提

6、供担保,暂不涉及担保监控业务。一般企业指定专人按月/按季收集、分析被担保人担保期内的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监督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公司财务部按照机关本部要求为股份公司提供担保,暂不涉及担保监控业务。一般企业持续关注担保合同的履行情况,编制合同履行情况监控表。担保合同履行监控公司财务部按照机关本部要求为股份公司提供担保,暂不涉及担保监控业务。一般发生担保事项变更时,视同新担保业务,重新执行调查评估和审批程序。担保变更审批公司财务部按照机关本部要求为股份公司提供担保,暂不涉及担保监控业务。关键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保管被担保人用于反担保的权利凭证,并定期核查财

7、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定期编制报告向管理层汇报。担保业务的定期汇报公司财务部按照机关本部要求为股份公司提供担保,暂不涉及担保监控业务。一般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对担保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及时足额收取担保费用。对于被担保人出现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等情形的,财务部门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合理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具体处理程序参见“财务与报告流程”相关描述。担保业务的会计处理公司对股份公司的担保费按1%(年)收取,担保费率经股份公司审议通过担保费每年计算一次,财务部融资岗每年年底根据贷款台帐逐笔计算当期的担保费用,并将计算结果交由会计岗审核入账。一般公司财务部门资金管理相关岗位在担保合同

8、到期时,组织财务人员全面清查用于担保的财产、权利凭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终止担保关系。担保业务的终止财务部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在担保到期后及时终止担保关系。一般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的有效性及相关证据文件,核对款项后报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审批后向债权人支付垫付款项。代为清偿与权力追索公司财务部按照机关本部要求为股份公司提供担保,暂不涉及代为清偿业务。一般控制运行有效性测试制度文档责任部门及岗位控制形式执行频率测试底稿编号测试结论财务管理规定(第三章)、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无财务部手工控制业务发生时 无无财务管理规定(第三章)无财务部

9、手工控制业务发生时 无无财务管理规定(第三章)无财务部手工控制业务发生时 无无 控制活动财务管理规定(第三章)担保合同财务部手工控制业务发生时 无无财务管理规定(第三章)担保合同财务部手工控制业务发生时 无无财务管理规定无财务部手工控制业务发生时 无无财务管理规定无财务部手工控制业务发生时 无无无无财务部手工控制业务发生时 无无无无财务部手工控制业务发生时 无无无无财务部手工控制业务发生时 无无无会计凭证财务部手工控制业务发生时 无无无无财务部手工控制业务发生时 无无财务管理规定无财务部手工控制业务发生时 无无合规对比(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配套指引)内部控制缺陷条款规定内容控制缺陷编号内控缺陷企

10、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四条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和完善担保业务政策及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方式、条件、程序、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等事项,规范调查评估、审核批准、担保执行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按照政策、制度、流程办理担保业务,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切实防范担保业务风险。第六条第六条企业对担保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提供担保:(一)担保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担保政策的。(二)已进入重组、托管、兼并或破产清算程序的。(三)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管理混乱、经营风险较大的。(四)与其他企业存在较大经济纠纷,面临法律诉讼且可能承担较大

11、赔偿责任的。(五)与本企业已经发生过担保纠纷且仍未妥善解决的,或不能及时足额交纳担保费用的。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担保授权和审批制度,规定担保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担保业务,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员的批准意见办理担保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权限审批的担保业务,经办人员应当拒绝办理。无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第二章调查评估与审批第五条企业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担保业务,对担保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应出具书面报告。无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

12、第二章调查评估与审批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五条企业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担保业务,对担保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应出具书面报告。第六条第六条企业对担保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提供担保:(一)担保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担保政策的。(二)已进入重组、托管、兼并或破产清算程序的。(三)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管理混乱、经营风险较大的。(四)与其他企业存在较大经济纠纷,面临法律诉讼且可能承担较大赔偿责任的。(五)与本企业已经发生过担保纠纷且仍未妥善解决的,或不能及时足额交纳担保费用的。第八条企业应当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子公司担保业务的统一监控。企业内设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办

13、理担保业务。企业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与关联方存在经济利益或近亲属关系的有关人员在评估与审批环节应当回避。对境外企业进行担保的,应当遵守外汇管理规定,并关注被担保人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因素。无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第三章执行与监控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审核批准的担保业务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应明确被担保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并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提供财务报告与有关资料,及时通报担保事项的实施情况。担保申请人同时向多方申请担保的,企业应当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本企业的担保份额和相应的责任。无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第三章执行与监控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审核批准

14、的担保业务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应明确被担保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并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提供财务报告与有关资料,及时通报担保事项的实施情况。担保申请人同时向多方申请担保的,企业应当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本企业的担保份额和相应的责任。无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第三章执行与监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妥善保管担保合同、与担保合同相关的主合同、反担保函或反担保合同,以及抵押、质押的权利凭证和有关原始资料,切实做到担保业务档案完整无缺。无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第三章执行与监控第十二条企业财会部门应当及时收集、分析被担保人担保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持续关注被担保人

15、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担保合同的履行情况,积极配合担保经办部门防范担保业务风险。无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第三章执行与监控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企业担保经办部门应当加强担保合同的日常管理,定期监测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被担保人进行跟踪和监督,了解担保项目的执行、资金的使用、贷款的归还、财务运行及风险等情况,确保担保合同有效履行。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担保人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妥善处理。无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第三章评估与审批第九条第九条被担保人要求变更担保事项的,企业应当重新履行调查评估与审批程序。无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

16、务第三章执行与监控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反担保财产的管理,妥善保管被担保人用于反担保的权利凭证,定期核实财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反担保财产安全完整。无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第三章执行与监控第十二条对于被担保人出现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等情形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合理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无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第三章执行与监控第十二条对于被担保人出现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等情形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合理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无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第三章执行与

17、监控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一条对于被担保人未按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条款偿付债务或履行相关合同项下的义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担保合同履行义务,同时主张对被担保人的追索权。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担保合同到期时,全面清查用于担保的财产、权利凭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终止担保关系。企业应当妥善保管担保合同、与担保合同相关的主合同、反担保函或反担保合同,以及抵押、质押的权利凭证和有关原始资料,切实做到担保业务档案完整无缺。无无缺陷描述整改建议缺陷等级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内部控制缺陷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底稿达标不达标公司名称:xx实业有限公司流程名称:担保业务测试底稿

18、编号控制活动编号控制活动描述公司财务部按照机关本部的要求为股份公司提供担保。暂时不涉及担保评估业务。相关测试参见股份公司流程测试底稿。控制形式执行频率样本量及说明测试程序测测试试属属性性样本记录样本(组)量日期编号名称测试属性不合格属性说明(1)(2)(3)12测试结果测试说明控制类别和参考样本量请参照下表控制类型控制执行总次数控制执行频率样本量注释1手工控制 250每天多次25手工控制250每天一次20手工控制52每周5手工控制12每月2手工控制4每季度2手工控制1每年1应用系统控制不适用不适用注释2注释1:样本量的确定规则出自于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注释2:对于存在有效的信息系统一般控制的支持,那么针对每一个应用系统控制只需要选择1个样本进行测试。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房地产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