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有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专项业务奖励方案
为了激励国有房地产公司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取得更为优异的成绩,提高企业整体经营水平,特制定此《国有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专项业务奖励方案》。
一、奖励目标
本奖励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奖励优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激励和鼓励国有房地产公司不断提高开发项目质量和业绩,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二、奖励范围
本奖励方案所奖励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由国有房地产公司独立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销售、营销等全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贪污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
3.项目所获权威机构认定的质量、安全、环保、市场反响等方面指标符合相应要求。
三、奖励方式
1.奖励对象:本奖励方案所奖励的对象为国有房地产公司或其下属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奖励条件:项目必须符合奖励范围中的条件。
3.奖励标准:奖励标准按项目规模、销售额及外部评价等因素确定。
- 项目规模奖: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对规模较大的项目予以适当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项目规模 奖励金额
5万平方米及以下 5万元
5万至10万平方米 10万元
10万至20万平方米 20万元
20万至50万平方米 50万元
50万平方米以上 100万元
- 销售额奖:根据项目销售额的大小,对销售额较高的项目予以适当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销售额 奖励金额
5000万元及以下 5万元
5000万元至1亿元 10万元
1亿元至2亿元 20万元
2亿元至5亿元 50万元
5亿元以上 100万元
- 外部评价奖:根据项目在市场上的反响及用户评价等因素予以适当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评价指标 奖励金额
营销推广效果优秀 10万元
用户满意度高 10万元
社会认可度高 10万元
奖励标准综合起来,公示式如下:
奖励金额=项目规模奖+销售额奖+外部评价奖
四、奖励程序
1.提名程序:公司相关部门应根据往年实际情况,在本年度年底前提出提名名单,提交公司领导班子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后,将提名名单报送董事长审批。
2.评审程序:由公司设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提名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奖励标准进行打分评比,并公示各项评分。
3.确定获奖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对获奖项目进行排序,依次确定获奖项目。
4.颁奖程序:公司在公司年度总结年会或其他重要活动中对获奖项目进行表彰,并向相关单位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奖励资金来源
本奖励方案的奖金资金来自公司的经营收入。
六、奖励监督措施
本奖励方案执行过程中,公司应设立专项监察工作小组,对评审委员会评选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公示各项评分,确保奖励公正合理。
另外,公司应当对获奖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等方面进行跟踪和监测,确保项目质量得到保障。
七、奖励方案的周期和终止
本奖励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如有需要,公司可对该奖励方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八、奖励方案的公开和传达
本奖励方案通过公司内部通告等途径予以公开和传达,并定期与公司干部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公司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奖励信息,展现企业品牌形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3 / 3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