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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
长沙银行
关于印发《代缴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的
操作流程》等的通知
长沙银发〔2010〕231号 2010年7月28日
各支行(部):
现将修订后的《代缴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的操作流程》及代缴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的交易操作说明印发给你们,原《代缴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的交易操作手册》同时废止,请各支行(部)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并请各支行(部)将学习情况以纸质形式加盖公章于2010年7月30日上报总行会计结算部。
附件:1. 代缴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的操作流程
2. 代缴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的交易操作说明
附件一
代缴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的操作流程
一、基本规定
(一)全行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代缴业务(浏阳支行、望城支行、宁乡支行、星城支行、异地分支行不代办),节假日也要正常受理。各营业网点不得无故拒办业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物业维修资金缴款凭证(以下简称为缴款凭证)”为一式四联的重要空白凭证,凭证代码为781,系统设置的凭证号为10位数(2位年份+8位凭证号码)。
(三)成功缴款所打印的缴款凭证第四联以及作废的凭证(一式四联)都不得遗失,且都必须在业务受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及时送达总行会计结算部。
遇特殊情况缴款凭证不能及时送达,经办行须及时电话通知华联支行说明原因,最迟在业务受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送达总行会计结算部。
(四)“物业维修资金缴款”交易不支持冲正,若柜员误录缴款通知书号导致错缴,由经办柜员与华联支行联系进行差错处理。
(五)“缴款凭证补打”交易只限于打印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打印失败或未打印凭证时使用。若客户缴存后已取得缴款凭证,当日又遗失了缴款凭证的,我行不再提供凭证补打,需由客户与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联系处理。
(六)我行不负责处理退还客户已缴存的维修资金,需由客户与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联系处理。
(七)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代缴业务主办行为华联支行,该支行负责业务的全面联系工作。
二、操作流程
(一)柜员按照客户所持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开出的缴款通知单录入缴款通知书号,系统将自动回显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柜员只须仔细核对系统与缴款通知单上的关键信息是否相符,一致则操作缴款交易缴存,否则不予受理,由客户自行与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联系并解决。
关键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姓名;
2、证件号码;
3、房屋座落(项目名称、栋号、房号);
4、应缴金额。
系统回显的非关键信息(包括:账号、建筑面积、物业类型、售房金额、缴存标准、建设单位、备注)与缴款通知单上的信息存在不相符,以系统回显的信息为准。
(二)缴款成功,打印一式四联的缴款凭证,第一联盖业务清讫章做银行贷方传票,并将客户所持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开出的缴款通知单做传票附件;第二、三联盖业务清讫章交客户作缴款证明;第四联盖业务清讫章交支行专人保管。
(三)若发生缴款凭证作废,柜员须复印一份入当日传票作附件,凭证原件一式四联加盖“作废”章印后交给支行专人保管。
(四)办理业务时若系统发生故障,经办柜员先查询交易流水,交易流水为成功而未打印缴款凭证,则操作“缴款凭证补打”交易补打凭证。交易流水为失败,则操作“物业维修资金缴款”交易再进行缴费。若仍存在故障则与信息技术部进行核查。
(五)各支行以支行为单位按日汇整缴款凭证,由专人从报表系统中打印“市物业维修资金代缴汇总单”,核对缴款凭证的笔数和金额。核对无误,以汇总单为首页,与缴款凭证第四联一起装订,若有作废的一式四联缴款凭证,一起于业务受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通过清交投递至总行会计结算部的专用信箱内,并在交接登记簿上登记。
(六)华联支行派专人每日至总行会计结算部收取各支行的缴款凭证,并在交接登记簿上核对签收。并且每日由专人从报表系统打印“市物业维修基金代缴明细”表,与各支行的缴款凭证核对笔数和金额,核对无误后统一上缴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七)若客户持现金缴款单上柜缴纳物业维修资金,柜员须先问清楚客户是否持有缴款通知书,有缴款通知书,柜员操作5251交易,没有缴款通知书才受理现金缴款单操作132交易。
各营业网点都受理客户用现金缴款单缴纳物业维修资金,不得拒办。客户用现金缴款单缴纳物业维修资金,不需提供资料,柜员只需核对客户所填写的现金缴款单的信息是否正确,钱数是否一致。
附件二
代缴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的交易操作说明
一、交易名称:物业维修资金缴款(交易码5251)
(一)功能说明:用于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的代缴。该交易不支持冲正。
(二)输入界面:
维修资金缴款
区域代码:[ 01 (长沙) ]↓
缴款通知书号:[ ] 缴款状态:[ 0 (未缴) ]
户主姓名:[ ] 账 号:[ ]
身份证号:[ ] 建筑面积:[ ]
物业类型:[ ] 售房金额:[ ]
缴存标准:[ ] 应缴金额:[ ]
金额大写:[ ]
房屋座落:[ ]
建设单位:[ ]
备 注:[ ]
交易类型: [ CS (现金) ] ↓ 缴款人名:[ ]
凭证类别: [ 735 ( 一本通 )] 缴款金额: [ 0.00 ]
客 户 号: [ ] 密 码: [ ]
凭 证 号: [ ] 缴款凭证号:[ ]
卡 号:[ ]
提 交
(三)输入项解释:
1、区域代码:目前系统默认为01(长沙市)。
2、缴款通知单号:为客户持有的缴款通知单上的编号,手工输入两次无误后,系统回显相关信息。
3、交易类型:CS(现金)、TR(转账)。
4、凭证类别:735(一本通)、738(一卡通)。
5、缴款金额:核对缴款通知单上的金额和系统回显的应缴金额无误后手工输入两次。
6、缴款凭证号:凭证位数为10位,2位年份+8位凭证顺序号。
(四)系统检查:
1、5万元至20万元由3级别以上柜员授权,20万至50万元由2级别以上柜员授权,50万元以上由1级别以上柜员授权。
2、凡手工输入账号或卡号须由1级别以上柜员授权。
(五)输出打印:
1、交易类别为现金时直接打印缴款凭证。
2、交易类别为转账时:依次打印缴款凭证、存取款凭条、存折。
(六)特殊说明:
1、若系统回显的姓名中有“?”等特殊字样,请柜员向客户提示,告之缴费成功后,打印出来的缴款凭证上的姓名将也会是“?”等字样,若客户无异议,柜员予以办理。若客户有疑虑,请经办支行向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后再予以办理。若缴款凭证上的姓名打印出现了“?”等字样,客户仍有异议,请客户电话向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咨询。
2、若系统回显的房屋坐落中的道路名称、门牌号和缴款通知单上的信息不相符,以系统回显的信息为准。柜员只须核对系统回显的房屋坐落中的项目名称、栋号、房号和缴款通知单上的信息是否相符,相符则予以办理,不符请经办支行向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并告之客户。
3、若系统回显的应缴金额和缴款通知单上的信息不相符,请经办支行向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
二、交易名称:缴款凭证补打(交易码5252)
(一)功能说明:本交易用于凭证重打。
(二)输入界面:
缴款凭证补打
区域代码:[ 01 (长沙) ]↓
缴款通知书号:[ ] 缴款状态:[ 0 (未缴) ]
户主姓名:[ ] 账 号:[ ]
身份证号:[ ] 建筑面积:[ ]
物业类型:[ ] 售房金额:[ ]
缴存标准:[ ] 应缴金额:[ ]
金额大写:[ ]
房屋座落:[ ]
建设单位:[ ]
备 注:[ ]
新缴款凭证号:[ ]
提 交
(三)输入项解释:
新缴款凭证号:凭证位数为10位,2位年份+8位凭证顺序号。
(四)系统检查:
权限要求:需2级别以上柜员授权。
(五)输出打印:
维修资金缴款凭证。
(六)特殊说明:
1、只能由原经办柜员当日补打,且原则上只允许补打一次。
2、作废凭证原件一式四联随当日清单转递至主办行华联支行,经办柜员复印一份入当日传票作附件。
三、报表打印
(一)各支行代缴物业维修资金业务次日,指定专人在PC机报表系统中选择“中间业务报表”菜单中的“市物业维修资金代缴汇总单”进行打印,以汇总单为首页与物业维修资金缴款凭证第四联一起装订后转递至主办行华联支行。
(二)各支行还可打印“市物业维修资金代缴明细”进行明细勾对,以确保凭证张数及总金额与汇总单张数及总金额相符。
四、业务咨询联系人
(一)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刘安 84662767
(二)总行信息技术部 朱彬 84305524
(三)总行会计结算部 段涛 84305526
(四)长沙银行华联支行 曹睐 8430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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