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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营业机构柜员管理暂行办法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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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 营业机构柜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SC6000)的正常运行,规范综合业务系统营业机构柜员的设置、变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柜员是指综合业务系统中的业务操作人员。包括各级主管、各类柜员。 第三条 营业机构的劳动组合、柜员设置、身份变动、顶班代岗、休假离职等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确保应用综合业务系统处理业务真实、准确、安全、高效。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柜员分类 一、柜员按操作和授权权限可分为普通柜员、主管兼柜员、纯主管。 普通柜员:办理规定的业务并通过柜台终端执行相应的应用处理和交易操作。 主管兼柜员:办理规定的业务并通过柜台终端执行相应的应用处理和交易操作,可从事权限内的交易授权。 纯主管:仅负责业务的监控与授权。主管按其授权权限的大小可分成九级,从低到高顺序为1至9级。 二、按劳动组合模式和风险控制要求,系统对柜员进行身份的区分和级别,不同身份、不同级别的柜员所能办理的业务种类和权限是不同的,柜员身份表明其可以办理的业务种类或可以操作的交易的集合。 第五条 柜员号管理 柜员号管理实行终身制,一个柜员只能有唯一柜员号,柜员顶岗代班时,只能使用自己的柜员号。 第六条 后台维护员管理 后台维护员负责在综合业务系统内进行柜员管理操作,市州汇聚中心、县(市、区)联社后台维护员,实行上收管理由省联社计算机中心负责建立、修改和删除。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 财务会计部门的柜员管理职责。 负责对辖属营业机构柜员设置、变更申请的审批和备案,并负责在综合业务系统内进行柜员调动、值班的处理。 第八条 后台维护员的柜员管理职责。 后台维护员根据相关审批文件负责对辖属营业机构柜员的建立、维护、删除等工作,并负责同级后台管理员操作授权。 第四章 柜员变动管理 第九条 营业机构柜员变动指营业机构因业务需要变更主管或柜员,包括:变更后台维护员、变更授权主管级别、调整柜员业务范围、新增或删除柜员、柜员在营业机构之间工作调动等。 第十条 市州汇聚中心、县(市、区)联社申请变更后台维护员的,应填制《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后台维护员变更申请表》(附表1),报省联社计算机中心处理。 第十一条 新建柜员 一、因新员工调入,需增加柜员的,营业机构负责人填制《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营业机构新增柜员申请表》(附表2),并根据营业机构的劳动组合模式和新增柜员权限,填写柜员类型、柜员身份和授权级别,经管理联社人事部门和县(市、区)联社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市州汇聚中心或管理联社后台维护员处理。 二、柜员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管理部门根据转来的《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营业机构新增柜员申请表》和《柜面业务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新增申报表》制作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 第十二条 调离柜员 一、因调离需删除柜员号的,营业机构负责人根据人事部门的通知,填制《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营业机构柜员调离通知书》(附表3),按规定上缴该柜员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通知书》交县(市、区)联社财务会计部门备案,交市州汇聚中心、管理联社后台维护员修改柜员工作状态为“离职”。 二、柜员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管理部门根据转来的《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营业机构柜员调离通知书》做取消该柜员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的操作。 第十三条 柜员调动 柜员调动由人事部门填制《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营业机构柜员调动通知书》(附表4),交县(市、区)联社财务会计部门在综合业务系统中进行调动处理。 第十四条 柜员值班 管辖联社财务会计部门根据营业机构申请填制《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营业机构柜员值班审批登记簿》(附表5),经审批后在综合业务系统进行值班处理。 第十五条 柜员权限维护及休假处理 变更营业网点授权主管级别以及调整柜员业务范围、变更柜员当前工作状态为“休假”,由管辖联社财务会计部门填制《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营业机构柜员变更申请表》(附表6),报联社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市州汇聚中心、管辖联社后台维护员进行修改。 第五章 业务管理 第十六条 柜员签到、主管授权实行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加密码双重控制。 一、柜员密码和柜员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仅限本人使用; 二、柜员必须定期不定期更换密码,每月更换不得少于两次。密码设置应考虑易于保密,不得使用初始密码、重叠数、顺序数字等有规律的数字作为操作密码; 三、柜员签到或主管授权输入密码时,必须隐蔽,并要求他人回避。 第十七条 交接管理 柜员轮班、短期离职和调离须经营业机构负责人或上级部门批准,按规定做好有关交接及监交工作,任何柜员在没有办妥交接手续前不得离岗。 一、柜员短期离职交接 (一)柜员交接时必须平账,保管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以及其他实物等应与交接时的柜员扎帐单及相关资料核对相符; (二)柜员交接须登记“柜员交接登记簿”,详细列明交接的凭证、账、表、印章(加盖印模)、压数机、档案文件、相关资料以及应交接的其他物件等; (三)交接双方应对有关账、款、实物等进行认真核对; (四)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在“柜员交接登记簿”及有关书面资料上签章证明; (五)短期离职柜员对待办事项、遗留问题等提供书面说明。 交接完毕后,由市州汇聚中心、管理联社后台维护员修改柜员工作状态为“休假”。 二、柜员轮班交接。 柜员轮班交接可按柜员短期离职交接处理,但只交接保管的现金,柜员工作状态不用修改为“休假”。 三、柜员调离交接。 柜员调离交接除按柜员短期离职交接进行处理外,还应编列移交清册,对待办事项、账务差错、悬案等情况提供书面说明。交接完毕后,由市州汇聚中心、管理联社后台维护员做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 授权管理 主管进行业务授权时,必须监督检查所授权业务是否符合有关制度的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授权业务处理完毕之前,主管不得离开现场,且主管不得进行自我授权。 第十九条 柜员办理业务必须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超过自身权限,由主管根据业务权限和规定授权后办理。实行柜员制的营业机构,柜员不得办理涉及自身的业务。 第二十条 柜员按“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妥善保管、使用印章,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应根据业务性质,加盖有关印章及柜员名章。 第二十一条 柜员领取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证券应由网点主管授权并监交。柜员必须坚持“一日三碰库”制度。柜员下班(午休)时,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和重要空白凭证及印章必须经主管核查无误后,加双锁入箱交管库员(保管员)入库(柜)保管。 第二十二条 柜员办理抹账、错账冲正业务必须经营业机构主任或会计主管签字审批。对当日不能核销的过渡账务,应按相关规定报批后,方可授权柜员做挂账处理,并在有关登记簿上详细记载。 第二十三条 柜员在业务操作中,如果发现系统故障,不得擅自处理,应立即报告,并说明情况。营业机构主任或会计主管应做好详细记载,并及时联系解决。 第二十四条 日终平账管理 一、柜员当日业务全部处理完毕,必须检查是否已平账,过渡账务是否已核销,核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与尾箱余额是否相符。打印柜员轧账单、尾箱凭证结余清单、尾箱现金结余清单、柜员重要空白凭证销号表,整理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及附件交相关人员统一装订成册。 二、营业终了,做完营业机构签退后,打印机构轧账单,营业机构主管审查机构轧账单与柜员轧账单核对相符后,在机构轧账单上签字并保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附表1: 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 后台维护员变更申请表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机构号 机构全码 机构名称 邮编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删除后台维护员 增加后台维护员 姓名 柜员号 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后台维护员 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号 变更原因: 县(市、区)联社意见: 市州汇聚中心意见: 省联社计算机中心处理意见: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省联社计算机中心保管,一份由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管理部门保管,一份由申请机构保管。 16 附表2: 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 营业机构新增柜员申请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号   机构名称   机构全码 邮编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号 柜员类型 授权级别 柜员身份 新增原因               管辖联社人事部门意见:   营业机构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注:柜员类型:普通柜员、主管兼柜员、纯主管 本表一式四份,一份由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份由后台维护员保管,一份由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管理部门保管,一份由营业机构保管。 附表3: 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 营业机构柜员调离通知书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号 机构全码 营业机构名称 邮编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删除柜员 柜员姓名 柜员号 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号 柜员类型 柜员身份 授权级别 调离原因             财务会计部门意见: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联社保管,一份由营业机构保管 附表4 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 营业机构柜员调动通知书 填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柜员号 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号 调出机构名 调出机构号 调入机构名 调入机构号 调入柜员属性 柜员类型 柜员身份 授权级别                                                                                       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 注:柜员类型:普通柜员、主管兼柜员、纯主管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人事部门保管,一份由财务会计部门保管 附表5 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 营业机构柜员值班审批登记簿 上报情况 姓名 柜员号 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号 调出信息 值班信息 处理情况 日期 方式 上报人 调出机构名 调出机构号 柜员 身份 授权 级别 调入机构名 调入机构号 值班柜员身份 值班授权级别 值班开始日期 值班结束日期 审批人签字 处理日期                                                                                                                                 附件6: 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 营业机构柜员变更申请表 填制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号 机构全码 机构名称 邮编 联系电话 姓名 柜员号 身份认证介质(IC卡等)号 变更情况 柜员类型 柜员身份 授权级别 工作状态 变更原因             财务会计部门审查意见: 分管领导审批: 注:工作状态:正常、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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