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实现公司投资的科学决策,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非常设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拟投资项目、发行产品及投资方案等进行决策、建议及后续监督,审议和批准与投资管理相关的重大事项。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公司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投资或投资承诺的协议和文件。第二章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投资研发负责人、市场负责人、外聘期货公司
2、及集团内相关专家、外聘集团外专家等组成;外聘委员包括投行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等。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成员需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会;第四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公司提名,执行董事聘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投资业务负责人、风险控制负责人为当然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外聘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连聘连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外聘委员在每届期满前因主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负责时,由公司执行董事决定更换人选。第五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单数组成,执行董事任投资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组织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第六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审议公司及财富中心提出的拟发行产品、投资项目的资料及投资方案评估
3、报告等;(二)对公司拟发行产品、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明确的投资决策意见;(三)审议公司提交的投资项目退出方案,提出明确的决策意见;(四)负责所有发行产品、投资项目后续监督中的项目管理决策;(五)授权的其他事宜。第三章 议事规则及程序第七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会议召开前根据委员时间安排拟定并报请执行董事确认后通知。委员参会的方式为现场、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成员需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会;第八条 每一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委员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无法发表意见三种;会议做出的决议,经全体参会委员中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即为有效通
4、过。第九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表决;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前提下,也可以采取其他认可的方式。投资委员会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形成,由全体参与委员签字。第十条 项目投资决策规则及程序(一) 公司投资业务部门应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召开前3天将会议资料送达委员审阅;(二)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项目组及投资业务负责人报告项目情况、投资方案、评估意见等;(三)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对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议;(四)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对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决策;(五) 投资项目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可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六) 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聘请咨询专家
5、进行咨询。咨询专家可以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第十一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第十二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二十年。第十三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送执行董事,经执行董事签署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第十四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回避参加有利益冲突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第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第四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