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反洗钱检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全面落实反洗钱工作,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彻底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及辖下所有分支机构。
3.职责
规范本行反洗钱检查,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
4.工作程序
4.1.总则
4.1.1.反洗钱领导小组应将反洗钱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监督范围,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反洗钱检查工作质量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反洗钱监督和检查。
4.1.2.对反洗钱现场检查中获取的信息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
4.1.3.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将现场检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督检查及案件协 查档案管理办法》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4.1.4.各机构和工作人员违反反洗钱规定,发生反洗钱操作风险事故的,依照本行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2.内部监督检查的分类
4.2.1.业务部门自查,
反洗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本业务条线反洗钱内控制度的自我监督和纠正,定期或不定期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将情况报告反洗钱合规管理部门,并接受反洗钱合规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分行一年至少一次对本机构开展反洗钱内部检查,其他机构和支行一年至少一次进行反洗钱工作自查;
4.2.2.反洗钱合规管理部门检查,
反洗钱合规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和评价各个相关业务部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及各项工作情况,并出具反洗钱检查报告和评价报告。对违反反洗钱内控制度的部门(机构)和个人,提出处罚建议。
4.2.3.内部审计部门检查,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各业务部门和反洗钱合规管理部门进行稽核审计,侧重于整体、全面地评估反洗钱工作情况,确认各项制度的相互协调性,以及我行作为一个整体是否能全面落实反洗钱合规要求。
4.3.反洗钱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
b.内控机制建设;
c.宣传和培训工作;
d.反洗钱制度建设;
e.客户身份识别及客户资料、交易记录保存工作;
f.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g.配合司法机关及涉嫌洗钱犯罪信息移送工作;
h.其他需要检查的反洗钱工作事项。
4.4.反洗钱检查工作程序
4.4.1.检查人员应依据本制度规定进行认真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应详细记录检查工作底稿,并提交被检查机构确认,被检查机构反洗钱工作负责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检查工作底稿上签字确认;
4.4.2.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负责人应及时对检查工作底稿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并形成检查报告;
4.4.3.各机构提交的自查报告应包括检查内容,并对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总结,提出自我评估意见和建议。报告应事实清楚、问题明确、分析透彻、建议可行;
4.4.4.各机构应针对检查人员的反洗钱检查及评估结果中提出的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及程序予以整改,并保存相关整改记录。
5.支持性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5.3.《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5.4.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督检查及案件协 查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6.相关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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