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XMGJ-WI-XM014
版号:
A/0
工程图纸管理作业指引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1. 目的
规范工程图纸收发流程,确保其充分、适用和有效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沈阳公司
3. 术语和定义
3.1. 工程图纸:设计院或施工单位编制的方案图、施工图、竣工图。
3.2. 图纸标识:对工程图纸版本及修订状态进行标记的工作。
4. 职责
4.1. 规划设计部:
4.1.1负责收集整理公司各部门需求工程图纸数量、时间、规格等,并要求出图单位据此提供工程图纸;
4.1.2负责图纸标识,并进行接收、登记、发放、回收、移交等日常管理;
4.1.3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4.2. 项目部:
4.2.1负责从设计部取回所需工程图纸;
4.2.2负责进行接收、登记、发放、回收、移交等日常管理;
4.2.3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图纸;
4.3.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接收应归档施工图的纸质版本。
4.4. 其他需求工程图纸部门;
4.4.1负责向规划设计部提出工程图纸需求明细;
4.4.2负责从规划设计部取回所需工程图纸,并进行日常管理;
5. 工作程序
5.1. 工程图纸编制要求
5.1.1. 所有图纸要标明项目、专业、图名、图号、版次及出图日期,并有完备的签字盖章手续及施工图目录。
5.1.2. 移交项目现场用于施工管理及成本核算的施工图纸,规划设计部应折叠成相同规格,并分专业装订成册。
5.1.3. 移交总经理办公室的竣工图,要求折叠成A4大小,图标栏一律在右下角,并要折叠露出图章。
5.1.4. 竣工图编制说明:
a) 凡按施工图进行施工没有变更的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设计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即作为竣工图。
b) 凡在施工中有一般性变更,能够在原设计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的,可不重新绘制竣工图,由施工单位在修改部位上用红色笔杠改,并在修改部位附近空白处引线指示,盖上修改标志章(修改标志章统一规定尺寸为30mm×10mm),注明修改单日期、字、号、条,盖上竣工图章后即作为竣工图。在原施工图上进行修改补充的,要求图面整洁,线条清晰,字迹工整,使用绘图墨水进行绘制,严禁用圆珠笔或其它易退色的墨水绘制或更改注记。所有的竣工图必须是新蓝图。
c) 由于修改较大而使在原图上杠改后图面不清、辨认困难的应将修改部位框出本张图的空白处或增页绘制。
d) 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依据在施工过程中确已实施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以及隐蔽工程验收或对工程进行的实测实量等形成的有效记录进行编制,确保图物相符。
e) 竣工图的绘制(包括新绘和改绘)必须符合国家制图标准,使用国家规定的法定单位和文字;深度及表达方式应与原设计图相一致。
f) 竣工图要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确认。
5.1.5工程图纸电子版本要求:
a) 施工图的电子文件必须为DWG格式,电脑建筑效果图应为JPG格式。施工图电子文件目录表要求采用Word、Excel或txt文本软件编制。
b) 电子版本要求分项目、类别用光盘装载,除图形文件外,还要有汉字字形库、压缩解压工具和其他保证能够完整读出再现图形的工具和软件。
5.2. 图纸接收、发放及移交
5.2.1. 方案图、施工图
a) 各部门内业人员根据需求填写《各部门图纸需求表》,经需求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给规划设计部专业设计师;
b) 规划设计部专业设计师负责按照《各部门图纸需求表》的要求与出图单位联系,并接收图纸;
c) 规划设计部内业人员进行图纸标识,并通知需求部门内业人员取回图纸;
d) 发至项目部的图纸,由项目部内业人员接收后发放给现场工程师、监理及施工单位;
e) 规划设计部组织项目经理部、出图单位、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等进行图纸会审;
f) 项目部组织填写《图纸会审记录》;
g) 发放接收图纸均要填写《文件交接登记表》,由接收人签名确认;
5.2.2竣工图:
a) 项目竣工后,由项目部现场工程师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纸质版本一式三套。
b) 编制完毕的纸质竣工图,经项目部现场工程师根据《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资料审核无误后,与工程竣工资料一同移交沈阳市城建档案馆纸质一套,同时向物业管理处移交一套纸质竣工图,向总经理办公室移交竣工图纸质版本一套。
c) 图纸移交时均要填写《文件交接登记表》,由交接双方签名确认。
5.3. 图纸标识编号
5.3.1. 规划设计部负责对方案图、施工图进行编号。
5.3.2. 项目现场施工图纸由项目经理部内业人员按照《工程现场文件管理作业指引》中有关规定存放。
5.3.3. 总办档案员负责按以下规定将总办保存的竣工图纸编号。
图纸代字 项目名称缩写
例:图[**]方案-001
图纸分类缩写 文件顺序号
图纸分类:方案图、施工图、竣工图。
5.4. 工程图纸的管理及利用
5.4.1. 工程图纸在整理完毕并按规定发放后,项目部保存一份正式文本,由项目部内业人员分类按编号顺序存放。
5.4.2. 图纸提供给日常施工参考使用,非项目部人员借用、调用、查阅要填报《文件利用申请、登记表》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借出。
5.4.3. 由总办保存的方案图、施工图及竣工图要永久保存,并提供利用。
5.5. 图纸变更
5.5.1. 图纸变更参照《设计变更作业指引》执行。
5.5.2. 当图纸发生变动时,规划设计部需将新生效版本发放给相关部门,并填写《文件交接登记表》。规划设计部应明确具体作废或修改图纸编号,并形成《修改图与原图对照表》。
5.5.3. 规划设计部组织回收失效图纸并确认后,需留做凭证的,规划设计部保留一份备查,要在图纸上加盖作废印章,其余副本销毁。销毁图纸要填写《文件销毁审批清单》,并经过规划设计部负责人批准。
6. 支持性文件
6.1. 《质量记录及档案管理程序文件》
6.2. 《文件收发控制程序》
6.3. 《工程现场文件管理作业指引》
6.4. 《设计变更作业指引》
7. 相关记录及表格
7.1. 《文件交接登记表》
7.2. 《文件利用申请、登记表》
7.3. 《文件销毁审批清单》
7.4. 《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
7.5. 《修改图与原图对照表》
7.6. 《各部门图纸需求表》
7.7.《图纸会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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