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协议 员工姓名: 张三 合同编号:1、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2、本合同必须由乙方亲笔签名,并由甲方加盖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3、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4、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5、本合同必须以正楷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6、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同时签收。议 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
2、33333333333333333333333保 密 协 议甲方: 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张三 身份证号: * 鉴于商业秘密是甲方资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甲方多年来的努力成果。甲方为研究、开发和维护这些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进行了大量的投资。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新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对甲方的知识产权的侵犯或对甲方商业秘密的泄露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
3、离职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当地其它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行业特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作品或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一)作品或成果的范围: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学术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音像作品、美术、计算机软件等。(二)作品或成果归属约定:自乙方进入甲方至离开甲方期间,出于本职或甲方任务,利用过甲方物质技术资料等资源而产生的,或非出于本职而提交给甲方采用的,或乙方离开甲方一年内创造的与原企业本职或与原企业任务有关的作品或成果,其著作权、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权利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再提出异议。甲方可以在其
4、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书面形式方为有效。二、保密约定(一)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信息、对外合作技术信息、市场需求技术信息、研发技术、技术服务和工程方案。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1、人事信息:员工个人信息、薪酬体系、员工工资、劳动争议等;2、运营信息:客户信息、招投标信息、技术服务方案、产品及服务报价、进
5、货渠道、经营计划和经营指标等;3、财务信息: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账册等各类财务报表等;4、投资信息:投资计划、投资项目、交易金额、投资分析及各类投资数据等;5、内部专项审计报告、重大事项会议纪要及研讨会信息等;6、电子信息:源代码、信息系统账号、电子文件等;7、甲方的所有内部数据库的部分和全体、专利应用及著作权资料以及公司的内部管理流程等;8、甲方的供应商及合作公司的信息及他们与甲方之间的合作意向、计划等信息等;9、甲方的市场营销策略、产品价格及制定价格的方式和运用策略、服务计划等;10、其他显然属于甲方秘密的信息。上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表现形式为书面、电子文件及口头形式,包括但
6、不限于各种数字、传真、图表、报告、文字、模型、照片、视听资料、手册。上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甲方的规章制度及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及甲方随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指示、声明、会议记录、文件交接单、工作记录等形式涉及的保密内容和事项。上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甲方关联公司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商业秘密。甲方的任何经营业绩与重大经营活动信息包括会议、计划、方案、研讨会、经营指标、财务数据、组织机构调整、重要人事任命或调整均为经营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公布或透露。根据该技术领域或行业领域的习惯、技术规范、以及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乙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其
7、掌握、了解、接触的甲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即使在甲方没有明示的情况下,乙方亦承诺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对在本职工作中接触、了解、掌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妥善保管和保护甲方所有的秘密,并确保仅为公司的利益而使用。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必须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商业秘密的,以保持其机密性。(三)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
8、转让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相关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商业秘密,也不能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四)所谓保守秘密,是指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其亲属)、帮助任何第三方使用、许可任何第三者使用、或为自己使用,或者以任何形式将其1、甲方获取或开发该商业秘密的全部费用和合理的预期利润;2、甲方相关业务因此遭受的损失;3、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取得的利润。本条所约定之违约金、赔偿金可以累计计算,不相互抵消。公之于众;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和不成文保密规章、制度,履行
9、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妥善保管和保护甲方所有的秘密,并确保仅为公司的利益而使用。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理、经理、职员、讲师、顾问等等。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也不在以上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五)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讲义、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
10、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无条件的将这些载体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价值的经济补偿。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虽由乙方自备,但该秘密信息可以在其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原载体上秘密信息由乙方负责消除。(六)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包括离职、退休等),在竞业限制期间,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甲方在乙方竞业限制期间内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有关竞业限制期限和经济补偿额度详见竞业限制协议。甲乙双方约定竞业限制的,竞业限制
11、期满后,乙方可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新单位工作,甲方不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但乙方承诺依然负有对其掌握、了解、接触的甲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守秘密的义务,直至这些信息已经已成为公知信息。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受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所做出的工作成果(含企业运营方案、技术资料、著作及作品)为职务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其所有权属于甲方,包括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转让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得收益
12、的权利等,具体如下: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工作成果(含阶段性成果);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工作成果;3、离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内做出的,与本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单位交付的任务有关的技术成果(含阶段性成果);4、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做出的工作成果(含阶段性成果)。 (八)所有相关的技术资料管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制度执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制度和要求随时将技术资料提交单位登记和保管。(九)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或者向他人转让在甲方工作期间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年内做出的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十)对署名权、名誉权的特别约定:鉴于甲方出于
13、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可能对作者姓名保密或某些成果或作品的作者认定较为复杂,对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属于甲方的作品,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署名权、名誉权的处置,除非在进行该成果或作品创作前向甲方要求过署名权、名誉权并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无书面许可的视为乙方未要求过署名权及名誉权。(十一)防止公开发表措施: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含有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商业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文章、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有限范围内公开作品或大范围公开作品的,应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而这些信息是否可能全部或部分是乙方本人在工作期间直接或间接取得的成果在所不论。(十二)间接侵权与保密措施:乙方承诺不使他人获得、
14、使用这些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员工或客户离开企业;保证遵守甲方制订的保护知识产权相关制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有责任向甲方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不得带离甲方或泄漏给第三方。三、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义务,应当立即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弥补,消除因泄密所造成的影响,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一)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乙方岗位发生调整时,乙方须在2日内完成保密信息及资料的交接工作,乙方不交接、拒绝交接或消极交接应按劳动合同第十条(八)之规定
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应立即停止侵权,向甲方支付乙方离职前上一年度年薪 五 倍的赔偿金,上述约定的违约金及赔偿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应依据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前款约定确定;(三)乙方违反与甲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乙方离职前上一年度年薪 五 倍的违约金,如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四)若乙方作为某项职务发明、实用新型的发明人或技术开发项目参与人,在离职后到其他单位任职,如其所在单位开始生产、销售该专利产品,或实施该技术的,视为乙方帮助该单位实施了该侵权行为,乙方自愿就该单
16、位的侵权行为承担不低于乙方离职前上一年度年薪 五 倍赔偿金的连带责任;(五)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向甲方支付乙方离职前上一年度年薪 五 倍的违约金,如实际损失大于该违约金数额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四、其他特别约定(一)本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劳动合同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书的效力。本协议书也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本协议书任一条款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二)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是本协议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保密制度的权利。乙方承诺完全遵守保密制度的规定。(三)乙方已知悉并理解上述责任条款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四)乙方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扩延至甲方的关联公司,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的关联公司承担全部保密义务,如有违反,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均有权直接追究乙方责任。本条所称的关联公司指甲方参股或控股的公司、下属子公司、甲方的分支机构、甲方的股东。(五)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张三授权代表人(签名):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2016年 06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