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费人员身份卡管理办法 前 言为加强收费人员身份卡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旨在加强收费人员身份卡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和操作规范,保证身份卡的完整及正常使用。本标准由收费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自*年10月01日起正式实施。本标准由收费管理部负责起草,*参加起草。本标准*年首次发布。收费人员身份卡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收费人员身份卡的申办、使用、管理等控制程序,。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级收费管理部门及收费人员。2 职责2.1 收费管理部公司收费管理部负责公司收费人员身份卡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检查。负责分(子)公司收费人员身份卡的申办、使用、管理。2.2 分(子)公司、管理处
2、 2.2.1 负责本单位收费人员身份卡的申办、使用、管理等工作。 2.2.2 负责监督检查所辖收费站收费人员身份卡的申办、使用、管理等工作。2.3 收费站 收费站负责本站收费人员身份卡的申办、使用、管理等工作。3 身份卡分类3.1 车道操作员卡 根据职位的不同共分为收费员、收费中队长、收费站维护员三种。每位操作员都有自己对应的代码和密码,用于系统登录时进行系统认证。本卡只用作收费系统操作,不能作为通行卡使用。卡内记录收费人员本人的代码、姓名、职务等信息。身份卡只有通过收费系统识别,才具有车道操作的权利。3.1.1 收费员卡: 收费员刷卡登陆后进行车道的正常业务操作。3.1.2 收费中队长卡:收
3、费中队长可对补卡、降级、车辆引出等特殊处理进行授权或操作。3.1.3 收费站维护员:可维修车道设备等。3.2 监控员(稽核员)卡监控操作员都有自己对应的代码和密码,凭此卡登陆收费业务管理系统和业务稽核系统等,进行业务稽核、业务查询和数据统计等。3.3 票据员(卡票管理员)卡票据操作员都有自己对应的代码和密码,凭此卡登陆收费业务管理系统,进行上下班登记操作、票卡管理、数据报表统计及身份卡口令修改、卡挂失等业务。3.4 “收费站主管”卡操作程序的使用权限只限收费站领导。操作时,必须由收费站领导本人亲自操作或在场,不得将密码告知他人代为处理。3.5 “超级操作员”结算中心维护系统用。4身份卡的申办与
4、管理4.1 身份卡的申办公司收费管理部负责身份卡的审核和管理工作。需要办理收费人员身份卡时,由分(子)公司收费管理中心填写山东省联网高速公路收费人员情况统计表报收费管理部,收费管理部汇总后到省交通运输厅统一进行办理。4.2 身份卡的管理4.2.1 口令(密码)管理。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性,身份卡口令应该保密。如果收费人员不慎口令泄密或认为有必要更改口令时,应立即到收费站票据室作变更处理。4.2.2 身份卡应妥善保管,保持卡面清洁,严禁折叠、划伤,下班后放入密码箱,不得将身份卡带离收费站。身份卡不慎丢失应立即到票据室挂失。4.2.2.1 身份卡因损坏无法使用的,票据员应及时上报分公司收费管理中心,
5、由分公司收费管理中心及时填写山东省联网高速公路收费人员情况统计表,连同坏卡报送公司收费管理部。4.2.2.2 身份卡丢失一日内无法找回的,票据员应做挂失处理并由分公司收费管理中心及时填写山东省联网高速公路收费人员情况统计表,连同卡赔偿费30元/卡报送公司收费管理部,申请补办新卡,卡补发成功,收费员方可上岗。4.2.2.3 若身份卡在一日内找回,收费员应持卡到票据室解挂,卡解挂后,收费员方可持原卡到车道上班。4.2.2.4 若补发新卡后,找到丢失的身份卡,应将该卡上交票据室做作废处理,并逐级交回公司收费管理部。4.2.3 公司范围内收费人员调动时,由原收费站进行注销操作,收费人员可持本人身份卡到
6、新调入收费站重新登记注册,无需补办新卡。4.2.4 离职的收费人员,票据员应将身份卡收回,然后做注销业务,并逐级报送至公司收费管理部。5 过程评价5.1 监督5.1.1 收费站长每月对本站收费人员身份卡持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5.1.2 分(子)公司收费管理中心每月对各收费站的收费人员身份卡进行一次稽查,检查身份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5.1.3 公司收费管理部每季度对分(子)公司对收费人员身份卡进行一次抽查,检查身份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5.1 考核5.2.1 各分(子)公司每年身份卡丢失(或人为损坏)数量不得超过收费人员总数的1%,每超过限额一张扣除各单位及收费站收费综合管理0.5分。5.2.2 因收费人员身份卡丢失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