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
延期、索赔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xx改扩建项目”)延期、索赔工作程序,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xx改扩建项目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延期审批程序
第二条 申报程序
(一)施工单位应在延期事件首次发生7天内,向驻地监理办上报延期意向报告并抄报总监办、项目组及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xx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报告附延期意向表和事件简要说明。
(二)如果延期事件有延续性,施工单位应在提交延期意向报告后每隔7天上报延期申请中期报告,延期申请中期报告应附延期意向表和延期事件阶段进展的相关资料,直至事件结束。
(三)在延期事件结束14天内,施工单位应向驻地监理办提交延期申请报告,附延期申请表及最终详细资料,包括延期天数、合同依据、受影响的工程在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中的位置、延期值测算方法和测算细节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 调查和记录
施工期间工地若发生延期事件,施工单位应立即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抄报总监办,并与驻地监理办、总监办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单位应与驻地监理办合同工程师等共同调查并分别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采用现场拍照、录音或录像等手段取得尽可能详细的第一手资料。
(二)施工单位应与驻地监理办、监理工程师分别填写“每日施工活动记录”和“每日施工监理记录”,详细记录受事件影响的工地人员、机械设备的情况及施工材料、各项工程的受损情况。
(三)在事件发生后,驻地监理办、总监办和施工单位应根据事件影响的范围和预计持续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四)驻地监理办、总监办在初步查明事件的起因后,应及时报告项目组,项目组应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查明原因,核实受损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处研究对策、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第四条 延期审核
驻地监理办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正式延期申请报告后,应在7天内按以下内容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报总监办,总监办应在4天内按以下内容完成审核工作,一式三份报送项目组,项目组应在4天内完成审核工作,上报管理处。
(一)延期申请的格式符合规定。
(二)延期申请所列明的延期项目符合合同要求。
(三)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充分,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
款准确合理。
(四)延期计算方法、细节准确,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真实、全面。
(五)施工单位提交意向报告、中期报告和申请报告的时间和期限满足规定。
否则,驻地监理办或总监办应以书面形式给施工单位以明确的拒绝。
第五条 延期审批
管理处收到项目组报送的延期审核报告后,由工程科在7天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一)不成立的延期报告,注明理由,直接以书面形式明确拒绝。
(二)延期在14天(含14天)以内由处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批;延期超过14天经处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三)延期的批复和上报由工程科具体负责办理。
第三章 索赔审批程序
第六条 申报程序
(一)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施工单位应保存当时的记录,作为申请索赔的凭证,并在该事件发生24小时内向驻地监理办、总监办和项目组申请对当时记录的确认。
(二)施工单位应在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7天内,向驻地
办和总监办上报索赔意向报告并抄报项目组,报告附索赔意向表和事件简要说明。
(三)如果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施工单位每14天向驻地监理办上报索赔中期报告,报告附索赔意向表和事件进展情况,直至事件结束。
(四)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施工单位向驻地监理办提交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一式二份,附“索赔申请报告”(见附表)及有关的最终详细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导致费用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详细经过。
2.提出费用索赔申请所适用的合同条款。
3.费用索赔事件所涉及的数额以及详细的计算方法,所采用计算费率的依据等。
4.与此费用索赔事件有关的一切资料,如:提出费用索赔的意向申请书、有关的信件、图纸、计划表、报告、照片、计量、价格分析、试验结果以及工地原始记录等。
第七条 调查和记录
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报告驻地监理办、总监办,并与监理工程师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单位应与驻地监理办、总监办合同工程师等共同调查并分别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采用现场拍照、录音或录像等手段取得尽可能详细的第一手资料。
(二)施工单位应与驻地监理办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填写“每日施工活动记录”和“每日施工监理记录”,详细记录受事件影响的人工、机械设备、工程数量及与此有关的其他一切情况。
(三)在事件发生后,驻地监理办、总监办和施工单位应根据事件影响的范围和预计持续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四)驻地监理办、总监办在初步查明事件的起因后,应及时报告项目组,项目组接到报告后赴现场,进一步查明原因,核实受损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处,研究对策,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第八条 索赔审核
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正式费用索赔申请和最终的详细资料后,驻地监理办应在4天内按以下内容完成索赔申请的审核工作,将审核意见一式三份报总监办,总监办应在4天内按以下内容完成索赔申请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一式三份报项目组,项目组应在4天内完成索赔申请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报管理处。
(一)索赔申请的格式符合规定。
(二)索赔申请所列明的索赔项目符合合同要求。
(三)索赔事件发生、发展的原因充分,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准确、合理。
(四)索赔金额的计算方法、价格与数量的来源细节准确,索赔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真实、齐全。
(五)施工单位提交索赔意向报告、索赔中期报告和索赔申请报告的时间和时限符合规定。否则,驻地监理办或总监办应以书面形式给施工单位以明确的拒绝。
第九条 索赔审批
管理处收到项目组报送的索赔审核报告后,由工程科在7天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一)不成立的索赔报告,注明理由,直接以书面形式明确拒绝。
(二)成立的索赔报告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经主管领导审定,由工程科批复;索赔金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内的,由工程科提出初步意见,由主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批;索赔金额大于30万元,小于200万元的,工程科提出初步意见,经处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批;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索赔经处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三)索赔的批复和上报由工程科具体负责处理。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条 分歧的解决
(一)在延期、索赔事件处理过程中,施工单位对管理处作出的延期、索赔决定存有异议时,可向陕西省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或法律诉讼。但在上述过程中尚未做出最终裁决时,丝毫不改变管理处批复决定的执行。
(二)同一事件同时发生延期、索赔按延期格式和时限要求一同上报。
第十一条 延期、索赔处理工作每年研究一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延期索赔处理。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目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国家高速公路网xx改扩建工程
索 赔(延 期) 意 向 表
合同段: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桩 号
事件开始日期
事件是否结束
是 □
否 □
事件名称
申报类型
延期 □ 索赔 □ 延期与索赔 □
依据合同条款
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简述:
制表: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注:此表作为延期、索赔意向通知的附件。
国家高速公路网xx改扩建工程
索 赔(延 期) 申 请 报 告
合同段: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桩 号
意向日期
意 向 文 号
事件开始时间
报告截止日期
事件是否结束
是 □ 否 □
事件结束日期
事件名称
申报类型
延期 □ 索赔 □ 延期与索赔 □
依据合同条款
申报延期天数
申报索赔金额(元)
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简述:
附件:
1、事件详述 5、有关图纸、照片
2、待工人员、机械设备汇总 6、其它
3、索赔分析和计算书
4、证明材料(每日活动记录等)
制表: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注:此表作为延期、索赔申请文件的附件。
国家高速公路网xx改扩建工程
索 赔(延 期) 审 查 表
合同段: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桩 号
意向日期
意向文号
申报日期
申报文号
申报类型
延期 □ 索赔 □ 延期与索赔 □
依据合同条款
申报延期天数
申报索赔金额(元)
申报事件
始终日期
调查认定
事件始终
日 期
调查认定事件
初审处理意见
附件:
1、调查报告
2、与施工单位帐单出入说明
3、证明材料(每日施工、监理记录等)
4、其它
制表: 审核: 年 月 日
注:此表作为延期、索赔审查报告的附件。
国家高速公路网xx改扩建工程
索 赔(延 期) 批 复 表
合同段: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桩 号
意向日期
意向文号
申报日期
申报文号
事件始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批复类型
延期 □ 索赔 □ 延期与索赔 □
依据合同条款
申报延期天数
申报索赔金额
(元)
批准延期天数
批准索赔金额
(元)
附件
批复说明
制表: 审批: 年 月 日
注:此表作为延期、索赔批复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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