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银行财务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大财务事项的审议、审批及决策管理,防范风险,提高财务资源的使用效率,根据我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财委会”)是重大财务事项的审议、审批及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财委会应坚持成本效益原则,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对提交审议的事项进行民主决策,确保公平、公正的履行审议、审批及决策职能。
第四条 财委会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部,负责办理财委会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总行计划财务部主要负责人兼任。
第二章 财务管理委员会职责
第五条 财委会负责审议、审批及决策重大财务事项,具体包括:
(一)审议全行重大财务政策变更。
(二)审议全行年度费用预算,指导和监督费用预算的实施。
(三)审议全行年度决算报告,并报董事会审批。
(四)审议按规定需财委会审批的资本性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的购建、维修和处置计划以及各项重大支出。
(五)审议按规定需财委会审批的营业外支出事项。
(六)审批重大费用支出事项,具体是指根据规定需经财委会审批的重大费用支出事项。
(七)根据我行相关制度规定,需要提请财委会审批的战略发展专项费用。
(八)对审议通过的财务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执行不力的项目提出整改要求。
(九)审议、审批及决策其他提交财委会的重大财务事项。
第六条 财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受理、审查上报财委会审议、审批事项的申请,准备会议材料。
(二)做好有关会务工作,及时传达会议通知、会议决议。
(三)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整理和妥善保管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资料。
(四)做好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财委会成员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 财委会成员包括:
财委会主任由行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协助分管)计划财务部和办公室的高管担任。
委员包括常设委员和非常设委员。常设委员包括计划财务部、法律合规部、后勤保障部、办公室、资产负债管理部和风险管理部部门主要负责人。非常设委员可视审议项目需要增加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财委会成员根据行内职责分工适时调整。
第八条 财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提议召开并主持财委会会议,维护会议议事规则。如无法出席,应委托副主任代理主持。
(二)审批财委会会议的表决结果。
(三)裁决财委会审议和决策过程中的争议事项
(四)对审议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五)签发财委会会议纪要。
第九条 财委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受主任委托提议召开并主持财委会会议。
(二)确定会议议程,维护会议议事规则。
(三)审核财委会会议纪要
第十条 财委会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按时出席财委会会议,无法按时出席的,原则上应事先向财委会办公室报备,并授权本部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在授权范围内,被授权人享有与授权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授权人对被授权人的决策意见负连带责任。
(二)对会议审议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三)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擅自披露会议有关内容。
第四章 财委会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财委会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主任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主任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经财委会主任同意,可召开临时性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减少会议次数。
第十二条 财委会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非现场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监事会、审计部可视情况派人员列席财委会会议,有建议权,无表决权。
第十四条 财委会审议、审批及决策程序:
(一)会议申请
需要提交财委会审议的事项,申请部门应向财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的《xxx银行财务事项上会申请表》(具体格式参见附表1)及相关资料。对于固定资产和重大的费用支出事项,除提交事项上会申请表外,还需提供详细购置明细及预算情况,工程类项目还需提供工程预算审核资料。相关申请资料和手续不符合要求的,财委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二)会议筹备
财委会会议召开前,财委会办公室负责对提交财委会审议的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整理会议资料,并提交财委会办公室主任审查。财委会办公室应及时将会议通知和待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送达各委员,并通知有关参会人员。
(三)会议召开和审议
1. 财委会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的,会议须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参加方为有效。与会委员或代理人需在xxx银行财务管理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2)签到。
2.财委会进行审议时,由经办部门介绍事项相关情况并回答委员的提问,然后经委员进行审议。若会议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经办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书面解答财委会委员的提问。
(四)会议表决
1. 财委会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的,全体到会委员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题进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表决时,委员填写会议表决票(详见附表3)。表决意见为“同意”、“不同意”,不可弃权。如果待审议事项为财委会委员所在部门经办时,该委员不享有该事项表决权,相应扣除应表决人总数。会议做出的集体决议,须经与会委员过半数以上同意。主任委员有一票否决权。
2. 财委会会议通过非现场方式召开的,须全体财委会委员通过OA系统投票表决。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同意。主任委员有一票否决权。OA系统投票完成后生成稿签即为投票表决结果。
(五)传达结果和档案保管
财委会审批完成后,财委会办公室应及时将财委会决议通知书(参见附表4)传达至经办部门,并将会议纪要传达至相关部门。
财委会办公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审阅、签字,形成书面记录。会议记录及其他档案资料由财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五章 财委会决议的执行
第十五条 财委会决议通常当年有效。但是,决议明确了项目实施期间的,以决议为准。
第十六条 对于经财委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财务事项,财委会决议通知书是办理合同签订、财务支出等事项的必要凭据。
第十七条 在执行财委会决议的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财委会决议,不得随意变更或越权执行。
(二)严格控制项目预算成本,实现投入产出的最大化。
(三)合理控制项目时间进度,确保在财委会决议有效期内完成。
(四)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和本行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合法、守规。
第十八条 在重大财务事项执行完成后,承办部门、实物管理部门和后勤保障部等相关部门应及时办理完结事项。
第十九条 项目变更
(一)项目复议
被财委会否决的重大财务事项,经办部门可根据财委会审议意见,对项目方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并向财委会申请复议。对于被财委会否决两次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请复议。
(二)金额调整
经财委会批准的重大财务事项,应严格按照财委会批准的金额执行,如有突破批准金额的情况,须经相关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并提供追加意见,然后提交财委会重新审议。但实际列支时,非工程类项目批准金额105%(含)以内的,工程类项目造价预算审核或合同金额110%(含)以内的可据实列支,无需重新审议。
(三)对因故未在财委会决议有效期内进行的重大财务事项,经办部门应向财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如该事项在决议有效期后需执行的,应提交财委会重新审议。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在重大财务事项申请、审议、审批、决策及执行过程中违规办理、弄虚作假的机构及员工,按照我行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分行应根据有关制度和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级财委会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总行计划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表:1.xxx银行财务事项上会申请表;
2.xxx银行财务管理委员会签到表;
3.xxx银行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票;
4.xxx银行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通知书。
附表1
xxx银行财务事项上会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申请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总额(万元)
资本性支出
费用性支出
其他
申请事项情况概要
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有权审批人审批情况
年 月 日
附表2
xxx银行财务管理委员会签到表
xxx银行财务管理委员会 **年第*次
本次财委会
会议议题
委员或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
xxx银行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票
xxx银行财务管理委员会 **年第*次
表决意见
o同意
o不同意
本次财委会会议议题
表决意见说明
委员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4
xxx银行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通知书
__________ 部门(申请部门名称):
财务管理委员会**年第*次会议表决通过(未通过)贵部_____项目。
项目简要情况说明如下:
特此通知。
财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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