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印章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财务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及其他财务印章。第三条 财务印章是xx省xx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单位货币资金的安全。第四条 财务印章的使用范围财务印章主要用于银行拨付款项,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凭证、信汇凭证、汇票委托书、结算业务收费凭证等票据,以及税收缴款书、其他收付款业务票据等。第五条 财务印章的使用要求(一)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
2、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二)严禁在空白凭证、空白表格上使用财务印章。(三)财务印章原则上不得带出,确有必要时在财务印章审批单上特别注明,经会计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两位以上财务人员共同携带办理有关业务。(四)财务印章的启用、更换、作废需经会计室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上级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第六条 财务印章的保管(一)财务印章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二)财务印章不准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特殊情况必须经会计室负责人同意。(三)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做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财务专用章和收费专用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四)财务印章因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批准后及时更换印章。(五)保管人需负责对财务印章的保养,使用中达到干净、字迹清晰、色调鲜艳。(六)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财务印章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