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04XXXX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借款合同XXXX信托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借款人:XXXX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贷款人:XXXX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法定代表人: 住所:电话:传真: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借款人向XXXX申请信托贷款,XXXX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并为此拟成立“XXXX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以实际募集的各期信托资金向借款人发放各期信托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贷款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XXXX与借款人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
2、本合同。第一条 贷款种类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信托贷款。第二条 贷款币种本合同项下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第三条 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于借款人补充营运资金、归还借款、投资和运营等。信托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信托文件约定用途的借款人的交易对手。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得用于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以及禁止以贷款投入的项目、用途。第四条 贷款金额和期限1、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亿元(小写)¥1,500,000,000.00
3、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但本款第2段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资金来源为XXXX管理的“XXXX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第i期信托单位募集的第i期信托资金,XXXX仅以第i期信托资金为限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第i期信托贷款(i=1、2、3、4、5),下同。本合同项下第i期信托贷款金额以XXXX认可的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样本见附件1,编号:【】-05-i,以下简称“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实际发放的金额为准。2、本合同项下第i期信托贷款的期限均不超过36个月,自第i期信托贷款发放之日起算,以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约定为准。3、借款人应按照XXXX通知
4、的日期与金额提交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并一次性提取第i期信托贷款项下的全部借款。第i期信托贷款的贷款发放日、还款日以及实际借款金额以XXXX与借款人双方办理的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和金额为准。借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交的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格式与内容均应当符合XXXX要求。借款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相应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的,XXXX有权取消发放信托贷款,并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第五条 第i期信托贷款利率与利息1、本合同项下第i期信托贷款的利率均为固定利率,第i期信托单位项下的第i期信托贷款固定年利率以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上记载的利率为准。各期贷款利率在各期信托单位存续期内,
5、不予调整。2、本合同项下第i期信托贷款的贷款利息自第i期信托贷款实际发放日起计算,利息的计算以一年365天为基础,根据第i期信托贷款实际存续天数计算(本合同或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另有约定除外),即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利息第i期信托贷款本金余额第i期信托贷款年利率第i期信托贷款实际存续期限365。其中“第i期信托贷款实际存续期限”指第i期信托贷款实际发放日(含)起至还款日(指贷款正常到期日或提前还款日,不含)止期间的天数。第i期信托贷款本金余额发生变动的,贷款利息自变动之日起分段计算,下同。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按如下第(1)种方式支付贷款利息:(1)按季结息。在每个季度(以每年四个公历季度计)末月的
6、20日结息,结息日为付息日,最后一个付息日为贷款到期日,利随本清。每个付息日第i期信托贷款应支付贷款利息第i期信托贷款本金余额【第i期信托贷款年利率】第i期信托贷款当期实际存续天数365;其中“第i期信托贷款当期实际存续天数”指第i期信托贷款实际发放日(含,贷款首个结息日适用)或第i期信托贷款上一结息日(含)至第i期信托贷款本结息日(不含)止期间的天数。付息日、到期日如遇非工作日提前至上一个工作日支付,每个付息日第i期信托贷款应支付贷款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息日(不含),第i期信托贷款到期日的利息计算至实际还款日(不含)。“第i期信托贷款本金余额”指第i期信托贷款初始本金金额借款人已偿还的第i期信托
7、贷款本金金额(如有),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偿还第i期信托贷款部分本金的,“第i期信托贷款本金余额”自下一日起调整,“第i期信托贷款本金余额”发生变化的,该期贷款利息分段计算,以下同。(2)贷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息。贷款到期日为结息日,结息日当日为付息日。借款人于贷款到期日一次性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3)其他方式(/)。第六条 第i期信托贷款发放条件与发放方式1、本合同项下的第i期信托贷款发放具体金额以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载明的金额为准。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XXXX方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第i期信托贷款资金:(1)本合同已签署并生效;(2)XXXX已与XXXX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称“保
8、证人”)签署XXXX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证合同(编号:【】-06,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保证人已出具同意提供保证担保的相关内部决议文件(适用于第1期信托贷款的发放条件);(3)借款人已向XXXX提交第i期信托贷款提款申请(见附件2);且该申请所涉及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全部信息已经XXXX确认同意;借款人已出具同意该第i期信托贷款的相关内部决议文件和/或外部批准(如需),且该决议和/或外部批准(如需)持续有效;(4)XXXX已签收第i期信托贷款提款申请,且对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信息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解决,并已通知借款人提交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5)借款人已向XXXX提交对应的不可撤销
9、的符合XXXX要求的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且拟发放的第i期信托贷款和届时存续的其他各期信托贷款本金余额之和不超过15亿元;(6)XXXX发行的“XXXX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成立,且第i期信托单位募集资金已经足额到位并且金额不低于借款人第i期信托贷款的提款金额;(7)截止第i期信托贷款贷款发放日,借款人、保证人没有发生本合同、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借款人、保证人未发生与XXXX签署的其他交易文件的违约事件;(8)借款人、保证人的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未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从而影响本合同、保证合同项下履约责任的承担;(9)借款人、保证人在本合同、保证合同及其他交易文件的项下的陈述
10、、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0)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XXXX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11)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需满足的其他放款条件。3、XXXX将第i期信托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如下账户:户 名:【XXXX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账 号:【】开户行:【】4、本合同项下第i期信托贷款一经划出XXXX账户,即视为XXXX已经发放该期信托贷款,借款人已经承借该期信托贷款,信托贷款自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所记载的第i期信托贷款发放日开始生息。在划款日XXXX应于北京时间17:00之前将本合同项下第i期信托贷款一次性划出,并及时通知借款人。5、借款人提交第i期信
11、托贷款提款申请且第i期信托资金已募集到位后,借款人未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及时提交XXXX认可的不可撤销的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的,XXXX有权取消第i期信托贷款的发放,且XXXX有权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第七条 第i期信托贷款还款方式1、正常还款方式:借款人于第i期信托贷款到期日偿还第i期信托贷款全部贷款本金,同时利随本清。到期日如遇非工作日提前至上一个工作日支付,利息计算至实际还款日(不含)。 2、提前还款(1)第i期信托贷款发放满12个月之日,经借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有权提前偿还第i期信托贷款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同时利随本清。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的,应当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未按期
12、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的,贷款人有权不接受借款人的提前还款。(2)第i期信托贷款发放满24个月之日,经借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有权提前偿还第i期信托贷款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同时利随本清。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的,应当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未按期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的,贷款人有权不接受借款人的提前还款。(3)发生本合同第十二条第5款、第十三条第5款及其他约定情形时,XXXX有权宣布第i期信托贷款或本合同项下全部信托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第i期信托贷款或本合同项下全部信托贷款的所有本息。(4)因本款第(1)、(2)、(3)项原因第i期信托贷款提前清偿的,本合同项下应付贷款的利息应当按照
13、以下第()种方式计算:第i期信托贷款所对应的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上所约定的贷款期限计算。按第i期信托贷款实际存续期限计算利息。其他方式: 。3、借款人应于第i期信托贷款还款日(含第i期信托贷款正常到期日、提前还款日)及第i期信托贷款付息日将应还款项(利息、本金等)按时、足额存入XXXX指定的如下专用账户:户 名:【XXXX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专户】账 号:【】开户行:【】4、借款人在此承诺,若XXXX收到的借款人的任何款项少于截至该付息日、还款日、支付日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应支付的任何款项,XXXX有权指定借款人当日实际所付款项系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各期贷款中的某期贷款或者该实际所付款项在各期贷
14、款项下应付款项之间如何分配。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应付第i期信托贷款本息和费用时,借款人已向XXXX支付的金额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XXXX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合理费用;(2)因借款人违反本合同而产生的赔偿金、违约金、罚息、复利等;(3)借款利息;(4)借款本金。第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信托计划成立前,借款人有义务促使保证人与XXXX签署保证合同,由保证人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借款人的权利、义务:(1)借款人有权利按照借款人自身经营情况的实际资金需求提出用款计划,并向XXXX提交第i期信托贷款资金对应的第i期信托贷款
15、提款申请和不可撤销的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按本合同约定期限足额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2)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资金,将贷款仅用于本合同约定的资金用途;(3)有义务对向XXXX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4)在不影响借款人生产、经营等情况下,借款人应当自觉接受、积极配合XXXX和/或XXXX委托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对其进行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提供相关文件资料;(5)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负责人等事项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通知XXXX; (6)进行严重降低借款人的履约能力的股份制改造、减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
16、通知XXXX;进行严重降低借款人的履约能力的重大资产转让、为他人(关联企业除外)债务提供大额担保的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XXXX; (7)如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XXXX;(8)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XXXX;(9)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XXXX的权利、义务:(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贷款相关的全部资料;(2)依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因借
17、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贷款利息,按时收回本金;(3)依据本合同或其他与借款人签署的相关合同或文件的约定而享有的其他权利;(4)按本合同约定,在达到放款条件后,按约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5)在发生本条第1款第(6)、(7)、(8)项所述三种情形中任一种时,XXXX即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借款人有义务在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第十条 贷后管理1、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的账户后,由借款人按照“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按信托文件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信托文件约定用途的借款人的交易对手。2、向借款人发送付款通知,提示借款人按时履行还本
18、付息义务。3、收集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还本付息的情况和财务报表。4、借款人应当自觉接受、积极配合XXXX和/或XXXX委托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对其进行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义务按照XXXX和/或XXXX委托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要求提供基本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按季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信息和资料,每会计年度结束后5个月内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不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第十一条 声明与保证1、借款人声明、保证如下:(1)借款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
19、能力,有权经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相关的业务,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2)借款人签订本合同已合法、有效地履行了其应遵守的机关法人内部与外部的任何批准、核准、备案、报告义务等;(3)借款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未与对借款人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含公司章程)和其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向他人和或本人提供的担保)有任何抵触,与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尚在履行中的借款合同、为他人和或自身提供担保等情况,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4)借款人向XXXX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等,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5)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未涉及任何清算、解
20、散、合并、分立或类似法律程序,亦未发生任何可能导致涉及该等法律程序的事件或情形;(6)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入任何可能对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或仲裁程序,亦未发生任何可能导致涉入该等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的事件或情形;(7)借款人未发生任何重大违约事件,亦未发生该等事件仍在持续的情形;(8)未经XXXX书面许可,借款人不向与本信托贷款无关的第三方提供、泄漏本合同项下XXXX向借款人提供并使借款人了解到的XXXX的商业秘密;借款人以上声明、保证在本合同签订日及履行期间应持续有效。2、XXXX声明、保证如下:(1)XXXX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21、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合法开业的一家信托公司,并获得了由中国银监会湖北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获准经营包括本合同所涉事项在内的信托业务。XXXX作为中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承担完全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2)XXXX系根据XXXX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02)及相关信托文件的规定,将信托资金用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XXXX具有合法的信托财产处分权。3、借款人同意XXXX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并同意XXXX在信托计划存续期内有权自主将本合同项下相关贷款信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录入借款人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
22、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登记内容中,相关贷款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种类、贷款金额、贷款发放日期、贷款到期日期、贷款本息偿还方式、担保措施、贷款余额、最近一次实际还款日期、违约信息(当前逾期期数、当前逾期总额、累计逾期次数等)、债权转让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借款人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等。借款人签署本合同即视为借款人同意XXXX有权自主录入上述信息;XXXX多次分别录入上述信息的,无需借款人另行出具书面同意函。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该等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因
23、其违约给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其他方有权要求该方继续赔偿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除本合同就具体违约情形另有规定外,守约方有权依此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2、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提交第i期信托贷款的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迟延提取相应借款的,XXXX有权按第i期信托贷款初始本金金额(即第i期信托单位募集的第i期信托资金)第i期信托贷款提款申请上载明的信托贷款年利率365按日计收迟延提款违约金,第i期信托贷款初始本金金额以信托计划项下第i期信托单位实际募集资金规模总额为准,迟延提款违约金自借款人应根据XXXX通知的提交第i期信托贷款对应的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之日(含)计算至XXXX实际发放第i
24、期信托贷款之日(不含)止。因借款人未及时提交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迟延提款导致XXXX取消第i期信托贷款的,迟延提款违约金计算至XXXX通知借款人取消第i期信托贷款之日(不含)止。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第i期信托贷款本金或利息的(含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时的应付贷款本金及利息),XXXX有权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借款人在指定的提前到期日提前清偿第i期信托贷款本金乃至全部贷款本金及根据本合同第五条计算的应付未付利息。借款人未按书面通知及时清偿相应第i期信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XXXX对逾期本金按照逾期罚息利率逾期期间的日罚息利率=第i期信托贷款年利率150%365按日计收罚息。本合
25、同双方在此一致确认:借款人迟延清偿贷款利息但XXXX尚未宣布第i期信托贷款提前到期的,则借款人除应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计付利息外,还应就其迟延支付的第i期利息金额按照本款第1段确定的日罚息率另行计付复利;借款人应承担第i期信托贷款利息计算至第i期信托贷款到期日或第i期信托贷款提前到期日(以日期在先者为准)的复利。自第i期信托贷款到期日或第i期信托贷款提前到期日起,如借款人未清偿利息的,第i期信托贷款利息金额不再增加,但借款人仍应按照本款第1段规定计付复利,直至第i期信托贷款利息清偿完毕。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信托贷款的,XXXX有权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借款人在指定的提前到期日提前
26、清偿第i期信托贷款本金乃至全部贷款本金及根据本合同第五条计算的应付未付利息,并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第i期信托贷款根据违约使用天数按照挪用罚息利率挪用期间的日罚息利率=第i期信托贷款年利率150%365按日计收罚息。借款人使用第i期信托贷款如果同时出现本款与本条第3款所列情形的,XXXX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5、借款人或保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在收到XXXX通知后15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令XXXX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XXXX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第i期信托贷款乃至全部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在指定的提前到期日提前清偿第i期信托贷款本金乃至全部贷款本金及根据本合同第五条计算的应付未付利息,借款人未及
27、时清偿相应贷款本金及利息的,XXXX对逾期本金按照逾期罚息利率逾期期间的日罚息利率=第i期信托贷款年利率150%365按日计收罚息: (1)向XXXX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或资料的,该等文件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其他财务资料、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等情况;(2)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借款人义务或者出现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情形且导致本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损失的(本合同对其中部分情形已约定违约处理方式的,按约定执行);(3)违反本合同、保证合同或其他交易文件或向XXXX出具的其他文件中的申明、保证与承诺的;(4)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融资协议项下
28、的重大债务到期未付,或任何该等债务在规定到期之前被宣布为提前到期的;(5)借款人或保证人财产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类似人员接管,或者其重要财产被扣押或冻结,可能使XXXX遭受损失的;(6)其他任何XXXX认为导致XXXX本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损失的情形。6、借款人或保证人出现履约能力受到严重影响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或主管、监管部门等国家相关机构对借款人或保证人(对法人而言,包括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立案调查或其他严重影响借款人或保证人履约能力的,XXXX有权宣布第i期信托贷款乃至全部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在指定的提前到期日提前清偿第i期信托贷
29、款本金乃至全部贷款本金及根据本合同第五条计算的应付未付利息。借款人未及时清偿相应贷款本金及利息的,XXXX对逾期本金按照逾期罚息利率逾期期间的日罚息利率=第i期信托贷款年利率150%365按日计收罚息,对逾期利息按照逾期罚息利率逾期期间的日罚息利率=第i期信托贷款年利率150%365按日计收复利。7、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归还贷款,XXXX有权拒绝接受或者退还借款人提前归还的贷款,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提前还款违约金的金额为“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归还的该期贷款本金金额第i期信托贷款年利率自借款人提前还款日(含)至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记载的该期贷款正常到期日(不含)的期间
30、天数365”。且,借款人仍应依未发生提前还款的情况下的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与终止1、本合同经XXXX与借款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2、本合同生效后,XXXX将本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仅需及时书面通知借款人即可,无需征得借款人同意;在书面通知借款人后,该受让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3、本合同生效后,非经XXXX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4、本合同生效后,XXXX与借款人任何一方
31、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XXXX与借款人双方须达成书面变更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执行。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XXXX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XXXX有权宣布第i期信托贷款乃至全部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在指定的提前到期日提前清偿第i期信托贷款本金乃至全部贷款本金及根据本合同第五条计算的应付未付利息。借款人未及时清偿相应贷款本金及利息的,XXXX对逾期本金按照逾期罚息利率逾期期间的日罚息利率=第i期信托贷款年利率150%365按日计收罚息,对逾期利息按照逾期罚息利率逾期期间的日罚息利率=第i期信托贷款年利率150%365按日计收复利:(1)借款人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清算、破产、被
32、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2)XXXX有证据证明,出现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危及贷款安全、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借款人在收到XXXX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改正或采取令XXXX满意的补救措施;(3)XXXX根据本合同约定或本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交易文件的约定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其他情形;(4)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5)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的;(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本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交易文件规定的义务。6、非因XXXX原因致使XXXX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成立的,XXXX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XXXX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第i期信托单
33、位不成立的,XXXX无义务发放第i期信托贷款,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1、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不因本合同无效或解除、借款人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借款人与他人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免除。2、借款人和XXXX的联系地址和联络方式如下:(1)借款人联系地址和联络方式:联系人:通讯地址: 邮政邮编:电话:传真:(2)XXXX联系地址和联络方式:联系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3、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可由专人送达、挂号邮递、特快专递等方式传送,传真可作为辅助送达方式,但事后必须以上述约定方式补充送达。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专人递送的通
34、知,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为有效送达;如以EMS方式发送的,以EMS官方网站显示送达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则在收到对方的传真回执时视为送达。双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地址即为其有效的通讯地址。双方均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但应按本条约定的送达方式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送达通知。借款人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联系地址等发生变化而未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时,贷款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借款人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4、贷款资金来源: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资金系XXXX接受委托,指定发放贷款的信托资金。5、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XXXX与借款人双
35、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法规。2、XXXX与借款人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应向XXXX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承担全部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胜诉方实现权益的费用。3、XXXX与借款人双方在协商、仲裁、诉讼以及借款人被申请执行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可由专人送达、挂
36、号邮递、特快专递等方式传送,传真可作为辅助送达方式,但事后必须以上述约定方式补充送达。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专人递送的通知,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为有效送达;如以EMS方式发送的,以EMS官方网站显示送达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则在收到对方的传真回执时视为送达。2、XXXX与借款人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未能及时划款或还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有效的措施来防止损失的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有关政府部门对此出具的证明文件,XXXX与借款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但各方不得以前述事由为依据拒绝承担提供贷款或还款义务。第十七条 保密1、双方因签署、履行本
37、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未公开的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对外透露和使用,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部门要求及信托文件的约定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2、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未公开信息的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或披露的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未公开的信息,仅可由接受方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相关监管机构、有权部门、聘请的中介机构、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委托人和/或受益人的投资人(包括潜在投资人),但前提是该等人员必须对所获知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由该等雇员做出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
38、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3、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接受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提供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同时,接受方应按照提供方的书面要求,将提供方提供的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未公开的信息退还提供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4、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5、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约定,未遵守保密义务,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八条 附则1、本合同一式陆份,XXXX与借款人双方各执贰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借款人向XXXX提交的不可撤销的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借款凭证,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双方
39、确认,本合同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项下第i期信托贷款或其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等相关文件的瑕疵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期信托贷款及其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等无效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4、合同履行中,如某个付息日或还款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提前至上一个工作日。5、本协议中使用的词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外,与XXXX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02)中的词语具有相同的含义。6、本合同系信托计划法律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于本合同进
40、行解释之时,应当将信托计划项下的所有法律文件视为一个整体,进行系统解释。如果本合同出现约定上的漏洞、不完整或不明确,应当从信托计划的其他法律文件中寻找填补漏洞的方法或者内容。7、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充分知悉并完全理解本信托计划法律文件全部内容,同意受其约束并接受、配合信托计划当事人依上述法律文件对其进行的监督。8、XXXX以信托受托人身份签署本合同,并仅以信托财产为限承担相应的责任。9、本合同由XXXX与借款人双方共同拟定,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以下无正文本页为XXXX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04)签字页,无正文在签署本合同时,各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已
41、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XXXX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信托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时间:2016年 月 日签署地点:中国( )附件1:XXXX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编号:【】-05- 借款单位名称XXXX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贷款发放日年 月 日借款用途用于借款人补充营运资金、归还借款、投资和运营等贷款发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贷款到期日年 月 日 利率 【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计息方式按日一年计算天数365天结
42、息方式按季借款单位声明: 兹根据编号为【】-04的XXXX稳健18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借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规定,向贵司借款人民币【 】元整,本单位将严格遵守XXXX稳健18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借款合同之相关规定,按期还本付息。备注: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第 期信托贷款提款申请XXXX信托有限公司:根据贵我双方签署的编号为【】-04的XXXX稳健18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借款合同的约定,现向贵司申请提取XXXX稳健18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借款合同项下第【 】期信托贷款,并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贵司。我司本次申请提款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期信托贷款年利率为【】。具体以第 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约定为准。若贵司同意我司本次提款申请,我司将在本次贷款发放日前向贵司提交加盖我司公章的第i期信托贷款借款借据原件。XXXX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公章)年 月 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