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信金保业务服务协议.docx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848115 上传时间:2024-06-0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30.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金保业务服务协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信金保业务服务协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信金保业务服务协议.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信金保业务服务协议.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信金保业务服务协议.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xx证券“xx”业务服务协议甲方:_(以下简称“投资者”)乙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双方就xx证券为投资者提供“xx”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xx:指xx证券与合作基金公司合作为投资者提供的一项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余额理财服务,能够为客户实现证券资金余额主动申购、自动申购以及赎回合作基金公司发行的特定货币基金等功能。2.xx货币市场基金:指合作基金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各自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产品,具体每一只基金产品的名称以相应的基金合同中的规定为准。3. 合作基金公司:指与xx证券合作推出特定xx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2、。4.投资者:指满足证券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要求且开通xx证券资金账户的自然人、机构、产品。5.基金账户:指为xx货币基金提供基金份额登记服务的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合作基金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6.基金交易账户:指xx证券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合作基金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7.基金合同:指投资者与合作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就具体xx货币市场基金签署的基金合同,包括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xx货币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

3、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向基金提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1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11.快速变现:指投资者通过xx证券提交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申请,在确认交易成功后,由xx证券在确定的额度内,将投资者快速变现的货币基金份额对应款项快速支付至投资者申购货币基金时对应的证券资金账户。12.余额理财申购:是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的一种,在本协议中是指xx证券根据投资者设定的证券资金账户保底金额,定期向投资者证券账户触发扣款指令,从投资者证券资金账户余额中扣取超出保底金额的款项,并将扣取款项自动为投资者办理不同金额的xx货币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业

4、务。扣款周期为每个开放日一次。13.保底金额:指投资者在开通余额理财申购服务时设置的阀值。当投资者证券账户保证金资金余额超过阀值时,超出部分款项将自动用于申购xx货币基金。14.投资者证券资金账户:指投资者符合签约“xx”业务条件的,在xx证券开立的证券资金账户。15.T 日:指基金合同约定的合作基金公司受理投资者有效申请的开放日。16.T+n 日: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17.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18.开放日:指基金合同约定的合作基金公司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第二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一)投资者权利及义务1投资者

5、承诺投资者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投资者签署、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按下“同意”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投资者确认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及xx证券网站和合作基金公司网站所包含的其他与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各项规则的条款和条件有关的各项规定。2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协议下的服务,须申请开通基金账户与基金交易账户。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基金交易的资金来源及用途合法。4投资者需妥善保管其各账户的密码及其他身份识别凭证,凡使用相应密码及其他身份识别凭证的交易行为将按账户相关开户协议均视为投资者亲自办理之交易,由此产生的结果由投资

6、者自行承担。身份识别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密码及其他要素。(二)xx证券权利及义务1xx证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基金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不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以合作基金公司相关公告为准),以及在xx证券和合作基金公司同意的快速变现额度内接受合作基金公司委托向投资者支付货币基金快速变现对应款项等“xx”业务相关服务。2在当日快速变现达到(或超过)快速变现限额,无法实现投资者货币基金快速变现时,xx证券应在投资者操作相关业务时通知投资者申请快速变现失败。3xx证券对投资者的信息和资料承担保密责任,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有关司法机关

7、、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投资者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4xx证券提供的基金交易资金划付系统的安全、数据备份和故障恢复手段符合监管机关的规定。5xx证券按照合作基金公司确认的基金交易资金划付指令,完成对投资者基金交易资金的划付,xx证券对相关电子数据进行保留并作为投资者交易行为的证明。6xx证券有权采取各种必要手段对投资者进行身份验证。第三条 业务流程(一)基金账户的开立1、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且开通xx证券证券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通过xx证券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基金交易账户。投资者确认,本协议项下开通xx业务的证券资金账户为投资者登陆xx证券xx业务系统时所使用的账户。2、投资者首次通过xx证券开立

8、基金账户、基金交易账户的,账户开立成功与否以合作基金公司确认结果为准。3、投资者知晓并同意,为开展“xx”业务,xx证券与合作基金公司有权将其合法取得的投资者实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银行账户信息等)提供给对方。(二)认购/申购申请1投资者可通过xx证券主动提出xx货币基金的申购申请(主动申购)。投资者也可以在签订本协议后不可撤销的授权xx证券定期从投资者证券账户保证金资金余额中扣取超出保底金额的款项自动为投资者完成不同金额的xx货币基金申购申请(余额理财申购)。3投资者知悉并同意,投资者于T日15:00前发起申购的资金作为T日申购申请。4通过xx证券办理xx货币基金申

9、购的单笔最高金额和每日最高金额、基金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以合作基金公司的相关规定为准。5余额理财申购(1)余额理财申购交易流程:投资者签订本协议后,由xx证券根据投资者设定条件在扣款时计算出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向投资者证券账户发出扣款指令。(2)余额理财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0.01元,单笔/日累计/月累计最高限额以xx证券的提示为准。超过单笔日累计月累计最高额度的,xx证券将不发起余额理财申购申请。(3)xx证券将在每个开放日发起一次扣款指令。投资者需保证账户状态正常。当投资者证券账户的保证金余额不高于其设定的保底金额、账户状态不正常或网络故障、系统故障不可抗力导致该日无法扣款成功的情况下,该笔余额

10、理财申购交易做失败处理且将不予顺延。(4)投资者可修改证券账户的保证金保底金额。若投资者修改保底金额,在下一次扣款时按此执行。(5)合作基金公司有权暂停xx货币基金的申购业务,在公告的暂停申购期限内将暂停对该基金的余额理财申购交易。(三)自动赎回和手工赎回1 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投资者向本协议项下的证券资金账户发起超出该账户资金余额的证券交易、取现、转账、消费等使用账户资金的指令如有融资融券或其它业务项下的到期债务,是否自动赎回?时,视为投资者向xx货币基金发出差额资金(差额资金=投资者发起使用证券资金账户资金的金额-该账户资金余额)款项对应的货币基金份额自动赎回申请这个是自动赎回的描

11、述。投资者有充足基金份额的前提下,投资者下达快速变现指令所赎回的基金份额为:(投资者发起使用证券资金账户账户资金的金额-该账户资金余额)/1.00。2 在业务办理时间内,投资者也可手工进行赎回。3 自动赎回申请和手工赎回申请统称为普通赎回申请,投资者T日发起普通赎回申请,T日得到确认的,T+1日客户资金可取可用。(四)快速变现申请1. 投资者在xx证券公布的业务办理时间内可发起快速变现申请业务。2投资者知悉并同意,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时间内通过xx证券申请将所持xx货币基金进行快速变现的,由xx证券先行为投资者垫付按每份基金份额1.00元的净值计算出的对应款项,并将投资者快速变现申请等额的xx货币

12、基金基金份额过户给xx证券,实现基金的快速变现。投资者提交快速变现申请被确认后,则自提交快速变现申请之日(自然日,含当日)起,不再享有过户给合作基金公司的基金份额所产生的投资损益,这部分损益归xx证券所有。 3通过xx证券办理xx货币基金快速取现业务的每个投资者单笔限额、日累计限额以及所有投资者的每日累计快速变现总额以xx证券“xx”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准。4在下述情况下,xx证券或合作基金公司有权临时暂停快速变现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1)通讯故障;(2)系统故障或暂停服务;(3)xx证券或合作基金公司已支付的未受清偿的快速变现资金已达到各自确认的限额;(4)投资者的快速变现限额超过

13、“xx”业务确定的最大可赎回额;(5)货币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负值;(6)受不可抗力影响;(7)xx证券或合作基金公司认为需要临时暂停快速变现业务的其他情形。5投资者申请货币基金快速变现后,对于任何因为投资者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如遇司法机关要求冻结、扣划、非交易过户、强制赎回实时提现货币基金份额等情形,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际赎回份额不能及时赎回到账,使基金垫付资金不能及时得到清偿,投资者应承担xx证券已支付快速变现资金因此而导致的损失,xx证券有权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降低或挽回损失: (1)有权冻结投资者货币基金快速变现相应的合作基金公司旗下货币市场基金份额。 (2)有

14、权对投资者所持有的合作基金公司旗下等市值其他基金份额(包括且不限于合作基金公司旗下货币市场基金)进行强制赎回处理,并将赎回款项划归xx证券所有,由此导致的损失由投资者承担。 (3)有权要求投资者在其提交货币基金快速变现业务申请所属的有效申请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偿还xx证券的垫付资金、垫资成本和手续费,逾期清偿的按逾期清偿款项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日违约金。6如因系统故障、系统升级,或投资者证券账户已销户、账户状态不正常(挂失、冻结),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或网络、通讯故障等任何非合作基金公司和xx证券原因导致赎回款项无法实时向投资者划付的,合作基金公司和xx证券

15、不承担任何责任。7xx证券给投资者划拨快速变现款项时,不保证款项实时到账。由于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支付清算机构的系统故障或者不可抗力因素等xx证券及合作基金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款项未及时到账,由此造成投资者资金使用的延误或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xx证券及合作基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8快速变现服务暂不收取其他服务费,xx证券和合作基金公司保留收取此项业务服务费的权利,并有权根据业务情况调整服务费标准。(四)查询1. xx货币基金的收益计算方式以本基金已生效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为准。该等法律文件发布在合作基金公司网站及xx证券网站,投资者应主动查看。2.为便于查询,投资者知晓并同意,x

16、x证券为投资者提供本人在该渠道基金投资信息查询服务。投资者可通过xx证券柜台、金融终端等渠道完成开户申请查询、交易申请查询、基金行情查询、份额余额查询。xx证券发布合作基金公司关于xx货币基金的公告、法律文件的,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责任。3. 投资者也可在合作基金公司的网站查询基金行情信息、基金业务公告及基金合同等信息。(五)变更分红方式1.投资者不可通过xx证券变更xx货币基金的分红方式。xx货币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第四条 风险1、 xx证券郑重提醒投资者:作为xx服务的提供者,xx证券是xx货币基金的基金销售机构,xx服务并不是投资者实际投资的xx货币基金本身。投资

17、者实际签约的特定xx货币基金产品的投资风险以及该基金产品的名称,以该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2、 合作基金公司、xx证券有权保留投资者交易的相关电子数据以作为投资者交易的证明。3、 由于系统故障或者投资者原因,导致资金到账迟滞等问题,合作基金公司与xx证券将尽快解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4、 任何通过本协议身份识别机制验证后提交的申请都将视为投资者本人的意思表示或投资者合法授权的行为,该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该投资者承担。第五条 免责条款因下列情形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合作基金公司、xx证券不承担责任:1. 因地震、火灾、台风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脑故障;2. 因电

18、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转;3. 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任何其他合作基金公司、xx证券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4. 因合作基金公司或xx证券设备或通讯故障或设备未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致使合作基金公司未能按时收到或者收取投资者的申请信息不完整;5. 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免责事项。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及变更1、本协议可采用电子方式或纸质方式签署。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的,甲方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协议即告生效,甲方电子签名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用纸质方式签署本协议的,本协议应由双方签字盖章(盖章仅限于机构

19、投资者)。投资者签署、通过点击“接受”或“同意”按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确认本协议的,即表示已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及与本协议有关的xx货币基金各项业务规则。2、投资者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已阅读、知晓并同意xx货币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和xx货币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他投资者、合作基金公司和xx证券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若所失效的内容及条款不影响本协议整体效力的,则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3、合作基金公司和xx证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变更本协议内容及“xx”业务规则,发生变更的,合作基金公司、xx证券会在自有网站及营业场所公告或以其他适当方式通知,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投资者;投资者在公告后继续使用“xx”业务的,视为接受该变更。4、“xx”业务规则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约定的,适用“xx”业务规则的规定。第七条 纠纷的解决办法各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甲方:乙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签字: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