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下述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设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一名,监事一名,由法人股东委派。如下为正式内容:BBXXXX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如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关于规定,AAXXXXXX有限公司出资设立BBXXXXXX有限公司(如下简称“公司”)并于XXXX年XX月XX日制定并订立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BBXXXXXX有限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XX市XX区(县)XX路XX号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上经营范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四条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变化经营范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项目,应当依法通过批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第六条 公司增长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
3、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公司所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示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示关于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阐明。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四章 股东名称、住所第七条 股东名称、住所如下: 股东:AAXXXXXX有限公司住所:XX市XX区(县)XX路XX号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XXXXXXXXX第五章 公司类型第八条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第九条 公司变更类型,应当按照拟变更公司类型设立条件,在规定期限内
4、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关于文献。第六章 股东认缴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条 股东认缴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AAXXXXXX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X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0,公司注册资本于XXXX年XX月XX日前足额认缴。第七章 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一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筹划; (二)委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执行董事、监事,决定关于执行董事、监事报酬事项;(三)批准董事报告;(四)批准监事报告;(五)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批准公司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5、对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变更决定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章后置备于公司。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第十三条 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决策;(三)审定公司经营筹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
6、式、解散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立;(九)决定聘请或者辞退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依照经理提名决定聘请或者辞退公司副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其她职权。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第十五条 董事决定须经公司股东书面承认通过。第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请或者辞退。经理对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行董事决策;(二)组织实行公司年度经营筹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立方案;(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详细规章;(六)提请聘请或者辞退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请或者辞退除应由
7、董事决定聘请或者辞退以外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授予其她职权。第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一名,由股东委派。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现任公司监事:XXX。公司执行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十八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策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三)当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规定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建议召开暂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规定,
8、对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十九条 监事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建议召开暂时监事会议。第二十条 监事决定须经公司股东书面承认通过。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公司、公司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
9、、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背前款规定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请高档管理人员,该选举、委派或者聘请无效。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浮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第八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公司股东委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任;现任法定代表人:XXX。第九章 公司股权转让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所有或者某些股权。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内申请变更登记。第十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派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
10、部门规定建立我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二十六条 公司分派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合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局限性以弥补此前年度亏损,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第二十七条 公司必要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各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职业教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第十一章 公司经营期限第二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50年,从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11、。第二十九条 公司延长营业期限,股东必要于营业期限届满前作出股东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二章 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三十条 公司因下列因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决定解散;(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规定予以解散。第三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三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告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示。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
12、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其她解散事由浮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除外;(三)股东决定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她解散情形。第三十四条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派给股东。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结。第十三章 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六条 公司可以向其她公司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出资人。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未规定其她事项,合用公司法关于规定。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状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第四十条 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法人股东(盖章)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