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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模板.docx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824684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1.6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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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项目安全管理基础内容包含基坑支护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三宝”“四口”、塔吊和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及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施工机具、施工消防等。具体管控内容除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制度、法规、规范要求外,还应关键关注以下要求:1 基坑支护工程1.1.1. 基坑开挖前,项目部、监理、施工单位必需对基坑周围环境、土质等情况进行安全评定,施工单位必需编制安全专题方案并经过审批。1.2. 深度在5m及以上深基坑加固和支护必需由含有对应施工资质施工单位负担。深基坑分层、分段开挖必需由监理单位检验,并立即按方案进行基坑支护,严禁出现超挖情况。方案应请教授论证,提交论证汇报,施

2、工单位依据论证汇报修改完善方案,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1.3. 基坑应设置良好排水和护栏等安全防护方法,坑顶周围1.5m内严禁堆放重物。基坑变形情况和周围原有建筑物和公共设施应由专员负责观察,监理应严格检验。2 模板工程2.2.1. 模板工程必需制订安全专题方案并经过审批。2.2. 高度大于或等于5m高支模安全技术方法应有模板及支架系统设计计算书,包含施工荷载、系统强度、刚度、稳定性、防倾覆及支承层地面或楼面承受力验算。高度大于等于8m高支模需教授论证,提交论证汇报,施工单位依据论证汇报修改完善方案,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2.3. 模板工程在以下阶段必需进行检验:2

3、.3.1 模板工程安装完成,还未进行上部施工作业前,必需对模板工程安全性进行检验。2.3.2 拆模前,施工单位必需申报拆模报审表(见附件),经监理工程师确定混凝土强度达成要求要求后方可拆。2.4. 模板支撑材料材质规格必需符合设计要求。2.5. 立柱底部设置垫板,模板支撑体系立杆间距、纵横向支撑必需符合设计要求。2.6. 模板施工荷载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值,物料必需均匀堆放。3 落地式和悬挑式脚手架3.3.1. 脚手架工程必需制订安全专题方案并经过审批。安全技术方法中应包含搭设和拆除要求、基础处理、杆件间距、连墙杆设置、设计计算书及节点和施工大样图纸等内容。3.2. 脚手架在搭设工程中,在以下阶段

4、必需进行检验:3.2.1 脚手架基础扎实整平、架体首层搭设以后,检验地基及脚手架立杆基垫底座设置及排水方法情况;3.2.2 每完成3层(标准层)架体搭设和安全网设置时;3.2.3 遇六级及以上大风和雨雪天气后;3.2.4 脚手架停止使用1个月以上。3.3. 脚手架杆件和扣件规格必需匹配,严禁使用多个杆件混搭脚手架。3.4. 单排架搭设高度限高10m,双排架内侧立杆和建筑物间距大于15cm必需封闭。3.5. 架体和建筑物拉结按要求设置,拉结可靠牢靠;拉结点应设显著标志。3.6. 悬挑架挑梁必需采取型钢,其规格和安装作业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3.7. 剪刀撑设置,要求脚手架高度在30m(10层)以下

5、时,各组剪刀撑间距小于15m;高度在30m以上时,剪刀撑必需沿长度连续设置。3.8. 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并在通道外侧设踢脚板,脚手板严禁出现翘头板。斜道面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防滑条一道。3.9. 作业层脚手架上堆载不得超出3000N/m2。3.10. 钢管架高于周围防雷装置时,应加设防雷装置。4 “三宝”、“四口”4.4.1. 进入施工现场必需正确佩戴安全帽。4.2. 建筑物必需采取合格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架体内按要求设置安全平网。4.3. 高处作业必需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4.4.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需使用经过当地国家指定监督检验部门认证产品。4.5. 建筑结构分层施工

6、楼梯口梯段边,通常供人通行必需安装临时栏杆。4.6. 电梯井口必需设置防护门和踢脚板。井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出10m应设安全平网,网内杂物应立即清除。4.7. 通道口必需搭设防护棚,高层建筑应设双层防护棚,防护半径不得小于5m。通道口两侧设防护栏,并采取安全立网封闭。4.8. 预留洞口必需用坚实盖板盖严,固定不移位。4.9. 临边防护栏应设置上下两道,上杆距地高度为11.2m,下杆距地高度为0.3-0.5m,立杆间距小于2m。4.10. 施工现场周围各类洞口和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5 塔吊、外用电梯5.5.1. 塔吊、外用电梯等大型施工机械必需制订专题安全技

7、术方法并经过审批。5.2. 针对塔吊设置当存在两台以上多塔作业时,应考虑防碰撞安全技术方法;两台起重机之间最小架设距离应确保处于低位起重机臂架端部和另一台起重机塔身之间最少有2m距离。5.3. 塔吊及外用电梯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上报检验,并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5.4. 塔吊、外用电梯等大型施工机械使用期间,应进行定时检验和日常保养维护。对安全限位保险装置和钢丝绳、吊索等易损部件应天天进行检验,确保灵敏可靠。项目部及监理应按时检验保养统计。5.5. 塔吊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和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不然应采取防护方法。5.6. 塔吊起重臂距地

8、面高度大于50m时,在塔顶和臂架头部应设避雷装置。6 物料提升机及起重吊装6.6.1. 物料提升机必需安装断绳、停靠、超高限位装置,吊篮严禁使用单根钢丝绳。6.2. 缆风绳必需使用直径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钢丝绳,严禁使用钢筋。缆风绳地锚必需牢靠。6.3. 卷扬机安装时,基座必需平稳牢靠,设置可靠地锚,搭设工作棚,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休息时,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合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或脚踩钢丝绳。6.4. 和建筑结构连接连墙杆应符合规范要求,连墙杆不得和脚手架连接。6.5. 各施工层要设牢靠可靠卸料平台及安全门。6.6. 井架若在相邻建

9、筑物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则应安装防雷装置。6.7. 使用前应对吊篮安全门、钢丝绳、安全停靠、限位保险装置、联络信号进行检验,要求完好齐全,灵敏可靠。6.8. 履带和轮胎起重机在起重时发觉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灯不正常现象,立即放下重物,待调整后,继续作业。7 临时用电7.7.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需制订安全专题方案并经过审批,应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电气工程师对该方案进行会审。7.2. 施工临时用电必需采取TN-S供电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成“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7.3. 外电线路必需根据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护方法应同时满足供电部门要求。7.4. 施工现场应配置必需电器测试

10、仪器,电工必需天天巡回检验。漏电保护器测试每七天不少于一次,各类电器绝缘、接地电阻测试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气后必需进行测试,并做好检验维修纪录。7.5. 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识及系统接线图,应标明各回路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识。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标明直接责任人姓名和联络方法。7.6. 在地下室、楼梯间、电梯井内施工安全照明用电应采取36V安全电压,在潮湿环境使用24V安全电压。临时照明线路走线不得搭接金属管道或直接置于施工地面上。8 施工机具8.8.1. 施工机具均应做好保护接零,对于固定施工机具应搭设防护棚。8.2. 平刨、圆盘锯等木工机械,刨口和传动

11、部位应设安全防护罩,平刨还应设护手安全装置,圆盘锯应设置分料器、防护挡板。8.3. 手持电动工具电缆线不得接长,其电源线及接头不能随意更换,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具。8.4. 钢筋冷拉作业区应设置专门作业区,钢筋对焊作业区应有预防火花烫伤方法。8.5. 电焊机必需设置专用配电箱;一次线长度不得超出5m,二次线长度不得超出30m,电线无破皮老化现象;接线柱应设防护罩。8.6. 搅拌机应固定牢靠,轮胎不得支承在地面或其它物体上。钢丝绳和保险挂钩应符合要求,操作手柄应设保险装置。混凝土搅拌机严禁将或手伸入料斗和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8.7. 氧气瓶、乙炔气瓶储存和使用时距离必需大于5m,和

12、明火间距离不得小于10m,不然应采取遮挡防护。乙炔瓶应加装回火装置,且不得平放。8.8. 潜水泵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必需小于15毫安,负荷线应采取专用防水橡皮电缆。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8.9. 打桩机械应含有地方主管部门合格使用证,并应安装超高限位装置。打桩机行走路线,其场地坡度不应大于1,地耐力应符合打桩机使用要求。8.10. 砼振捣器具应使用移动式配电箱,电缆长度不超出30米,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具。8.11. 砼泵送设备,严禁将垂直管直接安装在泵输出口上,垂直管架设前端应有大于10m水平管。8.12. 蛙式打夯机作业时,电缆线不可张

13、拉过紧,应确保有34m余量,递线人员应依据扎实线路随时调整,电缆线不得纽结和缠绕,作业中需移电缆线时,应停机进行。8.13. 高空焊接或气割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方法,并有专员监护。未安装减压阀氧气瓶严禁使用。9 施工消防9.9.1. 施工现场要有足够消防水源。施工单位应制订施工防火安全方法,明确划分消防责任区及监管责任人。用火作业区和在建工程和其它区域之间距离大于25m,距生活区大于15m,材料堆场和仓库区和在建工程之间和其它区域之间距离大于20m,临时宿舍距距离高压架空电线水平距离大于6m,距氧气瓶大于5m。9.2. 在建工程场地内不得设置宿舍,宿舍内不得烧火做饭,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或

14、使用液化气罐;严禁乱挂、乱接、乱绑电线及电器、开关等。严禁在生活区、施工区及楼面上使用明火。9.3. 宿舍、木工加工棚、厨房、仓库等易燃场所分别设置二台以上灭火器, 高层、多层建筑装饰时,作业点必需配置二台以上灭火器。高层建筑应随层设置消防水源。9.4. 严禁动火区域需要动火时,必需要有动火审批手续且进行动火监护,不然不得动火。9.5. 易燃易爆材料应设置专业库房,同时确保库房内通风。9.6. 制订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9.7. 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有对应消防安全防护方法。9.8. 设置和施工进度相适应安装消火栓并配置水带水枪,消防器材配置并完好有效。9.9. 设有消防车通道并通畅。9.10. 组织职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9.11. 集体宿舍和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集体宿舍严禁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9.12. 依据建设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置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不少于3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检验工作,帮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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