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施工技术管理措施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把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充足发挥工程技术人员作用,把生产和技术活动友好地组织起来,提升项目标施工管理水平,特制订本措施。第二条 本措施要求了项目技术管理体系确实立、技术管理要求和遵照标准。第三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局属各施工项目。第二章 技术管理体系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必需在企业总工程师和技术管理部门指导和参与下建立技术管理体系,具体工作包含:明确技术岗位和职责、建立技术管理制度、制订和实施技术组织方法、编制及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技术资料和技术信息等。项目标各项技术工作应严格按企业技术管理制度实施。第五条 项目技术责任人依据项目标规模和复杂程
2、度确定,大型或特大型工程项目设专职总工程师一名,中型或中型以下工程项目设主任工程师一名。大型项目标总工程师通常应含有工程师职称,特大型项目标总工程师通常应含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第六条 项目应设测量员、试验员、计量员、资料员等技术岗位,大型或大型以上工程项目还应设1名或1名以上内业技术员帮助总工程师工作。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第七条 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相关要求推行审批手续。若工程开工后10日内还未报审施工组织设计,上级部门应责令项目停工整理。第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按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及企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管理实施。特大型项目和特殊
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通常由企业总工程师负责,相关部门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责任人参与编制,报局审批,并按局审批意见修订后实施;大中型项目和关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关键技术、关键分部分项施工方案由企业技术部门或分企业总工程师(项目)负责,相关部门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责任人参与编制,报企业审批,并按审批意见修订后实施;以局名义承接大型及大型以上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由企业总工程师负责,相关部门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责任人参与编制,报局审批,并按局审批意见修订后实施。除一、二、三、总承包企业外,其它单位以局名义承接中型工程项目标施工组织设计由企业总工程师负责,相关部门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责任人参与编制,报局审批,并
4、按局审批意见修订后实施;报局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必需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送审汇报除报局外,还应抄送局科技部,送审汇报必需附企业审核意见。由企业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必需有明确审批意见,并用企业行政文件将审批意见下发。第九条 工程施工时,项目应深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专题施工方案。对工艺要求比较复杂或施工难度较大分部或分项工程及易出现质量通病部位,必需编制作业指导书,如大工程量钢筋焊接操作等。专题施工方案最少应包含: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包含计算书);外架施工方案(必需包含搭设、使用、拆除和计算书等内容);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施工设备安装、基础设计和施工、附着支撑设计和安装
5、设备拆除方案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屋面工程、卫生间、厨房间和外墙防水防渗施工方案。临建设计和施工方案(包含临建房屋、工地围墙、现场道路、排水排污设施等);起重机吊装作业方案(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其它专题安全施工方案;如:对结构拆除工程必需编制专门拆除施工方案等等。第十条 项目还应编制专门成品保护方案,楼板面临时设施和材料堆放应有可靠方案,严禁在楼板面随意堆放材料或搭设临建。第十一条 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标准上由项目技术责任人审核,项目经理同意后实施,但以下部位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必需包上级部门审批后实施: 大致积混凝土; 屋面工程; 1000m2以上土方回填; 悬挑外架及超出25m
6、高落地外架; 外墙装饰; 大型或关键设备基础及塔吊、施工电梯基础; 深基坑支护及地基处理等基础工程; 特殊部位及工艺;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编制,项目经理部审核后再按要求推行上报审批程序。专题施工方案必需在编制工程对象开始施工20天前报批。第四章 图纸会审第十二条 项目技术责任人在工程开工前,组织工长、翻样、内业技术员等相关人员全方面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进行自审,项目内业技术员汇总意见,并做好统计。第十三条 熟悉图纸时,如发觉没有正式设计单位签章图纸,不得作为施工依据,并应立即和设计单位联络。第十四条 项目做好自审工作后,应督促建设单位立即组织会审。会审时,由项目内业
7、技术员提出自审时统一意见,并做好会议统计,会后整理好图纸会审统计,参与单位签字盖章后方能有效。第十五条 图纸会审内容、程序、统计内容应按企业标准施工图纸会审实施。第五章 技术交底第十六条 项目必需切实地作好技术交底工作,坚持多级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交底内容必需全方面、完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施工步骤技术问题根据现行规范和标准和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具体叙述。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责任人应对项目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必需时,扩大到班组长),并对项目全体职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十八条 内业技术员应对工长(工长对作业班组)进行专题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关键部位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
8、技术交底是各级技术交底关键,必需向班组全体人员反复细致地进行,交代清楚施工任务、关键部位、质量要求、操作关键点、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项。第十九条 技术交底应做好统计,全部参与交底人员全部应签字,并明确记载谁是交底人、谁是接收交底人,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统计,并负责将统计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存档。第六章 技术核定和工程变更工作第二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由项目要求改变设计时,应出具技术核定单,送交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经同意签字盖章后,方可按变更要求施工。对人工、材料、工期或其它影响较大,应报上级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开具技术核定单。第二十一条 工程变更手续,通常由项目技术责任人负责办理,必需推行正规手
9、续,即请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并有设计责任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第七章 技术标准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 项目必需切实作好技术标准管理工作,项目技术标准管理工作在项目技术责任人领导下,由资料员具体负责。第二十三条 在工程正式开工前,项目必需配齐和工程施工相关全部规范、规程和标准,并要求项目全部技术人员传阅学习,必需时组织统一学习。项目必需建立全部技术人员学习统计。第二十四条 当有标准失效或作废时,资料员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负责立即撤出失效或作废标准,并在技术标准清单目录上进行划改,撤出失效或作废标准应加盖“作废”标识,预防失效或作废标准继续使用。第八章 施工统计第二十五条 项目应作好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10、施工统计。施工统计宜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图示说明及配照片。第二十六条 项目应做好包含混凝土塌落度检测在内施工过程控制统计。第二十七条 项目应按企业标准施工日志填写要求认真填写。第九章 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第二十八条 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分完工档案类和内部管理类两大类,技术资料搜集应和施工进度同时,资料员必需立即做好搜集、整理、归档工作。第二十九条 完工验收技术资料应由资料员按企业标准工程完工验收技术管理及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搜集、整理、归档。在完工验收技术资料搜集之前就应按地方政府要求列出资料目录清单,在资料搜集过程中应注意资料规范、标准(包含书写格式、纸张大小等)。第三十条 内部管理类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最少应
11、包含:项目技术责任人或项目内业技术职员作日志、部分专题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和对施工临时设施施工统计等。第十章 项目科技进步工作第三十一条 项目在开工前应制订科技进步工作计划,有技术责任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主动推广“四新”技术,有计划进行“工法”及技术总结编制工作。第三十二条 项目应按要求每个季度上报技术进步效益报表。技术进步效益报表填写应规范、正确,必需时可另加补充说明。必需有汇总表和单项经济效益认证书,单项经济效益认证书上应有相关部门责任人签字及部门盖章。第三十三条 项目还应作好施工技术总结工作。工程完工后30天,项目技术责任人应负责写出完整具体施工技术总结交资料员存档。第十一章 其 她第三十四条 模板拆除。模板拆除前项目工长必需向项目技术责任人提出书面拆除申请,经同意后才能进行拆除作业;项目技术责任人审批拆模申请依据是施工规范和实际混凝土强度汇报。为此,在浇筑混凝土时必需在混凝土浇筑后期留置拆模试块,并进行等条件养护。第三十五条 试验检验。按对应规范、规程要求进行取样,确保所取样品均匀性和代表性;按要求数量送验,并做好见证取样工作。第三十六条 计量管理。制订严格计量管理制度;计量器具配置率及送检率达成100%;计量台帐要正确、完整、齐全。第十二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措施自且11月12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本措施由局科技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