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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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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表 练达检测(2016)第013号 项目名称: 大米加工项目 委托单位: 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 武汉练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 目 录 表1建设项目概况 1 1.1项目概况 2 1.2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4 1.3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单 4 1.4环保部门环评审批意见 4 表2 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 6 2.1主要生产工艺 6 2.2建设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7 2.3建设项目水平衡分析 7 表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9 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9 3.2环评要求的主要环保设施 9 表4废水监测结果 10 表5废气监测结果 11 表6噪声监测结果 12 表7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质量保证 13 表8环境管理检查 14 8.1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14 8.2环保机构的设置及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14 8.3环保设施的建成和运行情况 14 8.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单落实情况 14 表9验收监测结论 16 9.1污染物排放结论 16 9.2环境管理结论 16 表10建议 17 表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大米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主要产品名称 大米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大米20000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大米20000吨 环评时间 2013年10月 开工日期 2012年10月 投入试生产时间 现场监测时间 2016年9月13-14日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江陵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投资总概算 13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20万元 比例 1.54% 实际总投资 1300万元 环保投资 30万元 比例 2.3% 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关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 3、《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大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2013年10月); 4、江陵县环保局(江环审[2013]31号)《关于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大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附件一; 5、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大米加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委托书,附件二 。 1.1项目概况 1.1.1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主要从农户手中直接购买稻谷,生产出大米销往全省多个县市区。项目所在地位于江陵县白马寺镇老白马街道,总投资1300万元,占地4509.4m2,年收购稻谷30000吨,年生产大米20000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规和要求,建设单位委托荆州市环境保护科技技术研究所于2013年10月编制完成《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大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陵县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11月对《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大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给予了批复意见(江环审[2013]31号,见附件1)。该项目属于补办环评。 受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委托,由武汉练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大米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监测工作也由武汉练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检查“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治理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的设计指标;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是否符合允许的标准值;检查环境管理情况(包括环保机构设置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是否符合要求等。为此,我公司于2016年9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大米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依据验收监测方案,武汉练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14日对本项目所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状况、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和效果以及环境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监测,在资料收集和监测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大米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1.1.2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陵县白马寺镇老白马街道,占地面积4509.4m2。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一。 建设规模:年收购稻谷30000吨,年生产大米20000吨,总建筑面积2750m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700 m2,仓库面积1850 m2,办公楼200 m2。 建设内容: 表1-1 本项目建设情况对比表 项目组成 名称 环评内容 实际建成 主体工程 生产 车间 大米生产车间700m2 大米生产车间 辅助工程 原料仓库、成品仓库 建筑面积700m2 成品仓库 原料仓库 建筑面积1150m2 原料仓库 办公楼 建筑面积200m2 办公楼 公用工程 给水 白马寺镇自来水厂直接接水到厂区 白马寺镇自来水厂供给 排水 废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设有一座容积3m3的化粪池,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围沟渠,用于农田灌溉 供电 江陵县白马寺镇变电站提供 江陵县白马寺镇变电站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水 旱厕 一座容积3m3的化粪池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和杂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粗壳、碎米和油糠外售 生活垃圾和杂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粗壳、碎米和油糠外售 噪声 对主要噪声污染设备加装减震降噪设施,并合理利用墙体隔声 对主要噪声污染设备加装减震降噪设施,并合理利用墙体隔声 废气 刹克龙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4套、沙克龙除尘器4套、脉冲除尘器2套 劳动定员和生产制度:本项目工作人员28人,年工作日180天,每日一班,每班8小时,夜间不生产。 1.2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1.2.1 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次验收监测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1-2。 表1-2 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类别 标准号及名称 评价 对象 类(级)别 污染物 名称 排放浓度限值 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无组织 表2 颗粒物≤ 1.0mg/m3 废水 满足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 废水总排口 旱作标准 pH 5.5-8.5(无纲量) / 化学需氧量≤ 200mg/L / 生化需氧量≤ 100mg/L / 悬浮物≤ 100mg/L /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厂界 2类 等效声级Leq(A) 昼间 60dB(A) 夜间 50dB(A) 1.2.2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环评建议指标:无。 1.3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单 表1-3 “三同时”验收内容清单表 分 类 验收主要内容 治理效果 废气 生产车间粉尘 沙克龙除尘器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废水 生活污水 旱厕 公司严格管理,专人定期清运旱厕粪水至农田作为肥料 噪声 设备噪声 对主要噪声污染设备加装减震降噪设施,并合理利用墙体隔声 降低15~20dB(A) 固废 粗壳 收集外售 零排放 碎米 油糠 生活垃圾、粮食清理产生的杂物 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1.4环保部门环评审批意见 江陵县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13]31号)《关于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大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见附件一。 表2 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 2.1主要生产工艺 大米加工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1。 图2-1 大米加工工艺流程图 注:工艺流程有变更,环评报告中只需一次碾米和二次抛光,实际生产中有四次碾米和四次抛光。 本项目工艺流程说明: 原粮收集后,经过下坑、初清、净谷、砻谷等工艺后形成糙米,再通过清理、四次碾米、四次抛光、分级、配米等工艺后包装输出。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初清工段:稻谷进入大米加工车间,经提升机送入垂直吸风道、圆筒初清筛、磁选器去除轻杂、大杂及金属杂质后,经提升机水平刮板输送机送入稻谷暂存仓。 清理工段:暂存仓中稻谷经提升机进入电子秤计量,由清理筛、去石机、磁选器去除大、中、小轻杂、磁性金属杂质及小碎石,计量后送至砻谷工段。 砻谷及糙米精选工段:净谷送入砻谷机后,其脱离的稻谷经谷壳分离器分离后,送入稻谷收集仓,谷糙混合物经吸风分离器提出残留少量稻壳后进入谷糙分离机,分离出来的稻谷送入砻谷机。谷糙混合物返回谷糙分离机,糙米则进入厚度分级机以及磁选器出来未成熟粒和金属磁选杂质,糙米则由提升机送入自动秤计量后进入糙米仓。 碾米工段:需加工成的糙米经提升机送入多道组合机碾白,米糠经米糠风网收集,在制品进入抛光机进行抛光,抛光后则由提升机送入白米分级筛。 包装工段:将合格的大米进行打包。 2.2建设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本项目所用的原辅材料主要是稻谷。建设项目生产所需的原辅助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1。 表2-1 原辅材料及水电动力消耗情况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来源 1 稻谷 万吨 3 外购 2 新鲜水 吨 1000 外购 3 电 度 10万 当地电力部门 2.3建设项目水平衡分析 图2-3 建设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 图2-2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 表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3.1.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主要来自各种米加工过程,如清筛振动工序、砻谷工序、谷糙分离工序、碾米工序等。粉尘采用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1.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用水,且厂区不设宿舍及食堂。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车间冲洗废水,通过旱厕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菜园施肥。 3.1.3设备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砻谷机、粉碎机、抛光机、分选筛、风机和空压机等设备噪音,项目主要通过在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厂房隔音等措施减少设备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1.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工业固废为粗壳、碎米、油糠、粮食清理杂质及生活垃圾。粮食清理杂质及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粗壳、碎米和油糠收集后外售。因此,本项目固废实现零排放,处理措施可行。 3.2环评要求的主要环保设施 环评要求的主要环保设施见表3-1。 表3-1 主要环保设施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数量 处理对象 经费 (万元) 1 沙克龙除尘器 / 生产车间粉尘 10 2 隔声、减震装置 / 机械噪声 5 3 固废处理 / 生活垃圾、杂质 5 合计 20 17 表4废水监测结果 表4-1 废水监测结果 采样 点位 采样时间 pH COD(mg/L) BOD5(mg/L) SS(mg/L) 氨氮(mg/L) 生活污水排口 2016年9月13日 8:45 7.47 172 62.8 64 17.0 10:45 7.60 161 61.4 57 16.5 13:45 7.51 173 64.0 65 15.5 15:45 7.59 165 63.1 59 15.9 均值 / 169 62.7 62 16.3 生活污水排口 2016年9月14日 8:45 7.45 161 63.0 66 16.9 10:45 7.64 154 63.3 68 16.1 13:45 7.57 146 61.8 54 17.6 15:45 7.54 168 62.8 56 16.2 均值 / 154 62.7 63 16.9 监测日平均最大值 7.64 173 64.0 68 17.6 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要求 6-9 200 100 100 / 评价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口废水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要求。 表5废气监测结果 表5-1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颗粒物(mg/m3) 1# 废气无组织排放下风向 9月13日 第一次 0.167 第二次 0.151 第三次 0.151 2# 废气无组织排放下风向 第一次 0.130 第二次 0.151 第三次 0.151 1# 废气无组织排放下风向 9月14日 第一次 0.149 第二次 0.170 第三次 0.190 2# 废气无组织排放下风向 第一次 0.149 第二次 0.189 第三次 0.171 监测最大值 0.190 评价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 1.0 评价 达标 注:无组织废气监测点见附图四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表6噪声监测结果 表6-1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注:噪声监测点位见附图四。 本项目四侧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达到评价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编号 监测点位 9月13日 9月14日 昼间Leq dB(A) 夜间Leq dB(A) 昼间Leq dB(A) 夜间Leq dB(A) 1 1#东侧厂界外1米处 53.9 41.5 52.5 42.4 2 2#南侧厂界外1米处 57.0 46.2 58.9 48.4 3 3#西侧厂界外1米处 51.0 43.3 56.8 43.6 4 4#北侧厂界外1米处 53.9 41.8 46.3 41.4 5 监测最大值 57.0 46.2 58.9 48.4 6 评价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 60 50 60 50 7 评价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表7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质量保证 验收监测期间,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均在75%以上,满足验收要求。具体生产情况见表7-1。 产品 设计 生产能力(t/d) 实际生产情况 9月13日 9月14日 产量(t/d) 生产负荷(%) 产量(t/d) 生产负荷(%) 大米 111.1 90 81.1 86 77.4 表7-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情况表 表8环境管理检查 8.1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大米加工项目严格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工程环评报批手续齐全。基本上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8.2环保机构的设置及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有专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环保工作,现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1名。公司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8.3环保设施的建成和运行情况 建设项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了厂房隔声措施;对大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对建成区进行了绿化。环保投资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2.3%。验收监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良好。 8.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单落实情况 表8-1 “三同时”验收内容清单落实情况 分 类 验收主要内容及治理效果 落实情况 废气 加工车间粉尘 沙克龙除尘器,粉尘处理效率达到70% 粉尘通过4套布袋除尘器、4套沙克龙除尘器和2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外直排,本次监测期间废气无组织排放上、下风向废气中颗粒物最大小时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 加工车间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有10户青港村七组居民居民,需要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工作”完善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拆迁安置,并禁止在防护距离范围内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50m卫生防护距离存在10户清港村七组居民。后期没有在防护距离范围内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 噪声 设备噪声 对主要噪声污染设备加装减震降噪设施,并合理利用墙体隔声 合理利用厂房墙体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次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 加工过程(粗壳) 收集后外售 零排放 收集后外售 零排放 碎米 油糠 稻谷清理杂质、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事故防范 事故防范 消防水池5m3 未建 表8-2 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及要求 实际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 1 项目在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的污染物排放适用标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使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 项目在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的污染物排放适用标准。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档案;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 落实 2 加工车间产生的废气采用沙克龙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清运至农田作为肥料;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粗壳、碎米、油糠外售;粮食清理垃圾、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对主要噪声污染设备加装减震降噪设施,并合理利用墙体隔声,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做好厂区的绿化。 项目应对原材料、废弃物等物质的堆放、贮存场所加强管理,堆放、贮存场所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设置;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建好标准的消防事故水池,制定好各种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车间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沙克龙除尘器、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外直排,本次监测期间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小时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合理利用厂房墙体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次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项目原材料、废弃物等物质的堆放、贮存场所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设置;项目未建消防事故水池; 基本落实 3 排污口设置必须符合要求,加强自身的建设,以便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必须落实事故防范及大气防护距离相关要求后试运行;接受县环境管理部门环境监管。 50m卫生防护距离存在10户清港村七组居民。后期没有在防护距离范围内新建环境敏感目标。接受县环境管理部门环境监管。 基本落实 表9验收监测结论 9.1污染物排放结论 9.1.1本项目生活废水和车间冲洗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9.1.2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9.1.3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均达到评价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9.1.4本项目工业固废粗壳、碎米、油糠收集后外售,稻谷清理杂质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固废实现零排放。 9.1.5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不涉及总量。 9.2环境管理结论 9.2.1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大米加工项目严格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工程环评报批手续齐全。基本上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9.2.2建设项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了隔声措施;对大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沙克龙除尘器和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对建成区进行了绿化。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3%。验收监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良好。 9.2.3公司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各机构及岗位的职责、分工明确;环保管理制度健全。 表10建议 10.1公司要建立全员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合理化激励机制,使每一名员工都来关心公司的清洁生产活动; 10.2公司全体员工要充分掌握环保、安全、消防方面的知识,充分落实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防止各种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10.3加工车间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有10户青港村七组居民居民,需要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工作”完善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拆迁安置,并禁止在防护距离范围内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10.4项目应设置5m3消防水池一座。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项目名称 大米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江陵县白马寺镇老白马街道 行业类别 C1310谷物磨制 建设性质 新建 设计生产能力 年生产大米量为20000吨 建设项目 开工日期 2012年10月 实际生产 年生产大米量为20000吨 投入试运行 日期 2013年11月 投资总概算(万元) 13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20 所占比例(%) 1.54 环评审批部门 江陵县环境保护局 批准文号 江环审[2013]31号 批准时间 2013年11月19日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实际总投资(万元) 13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30 所占比例(%) 2.3 废水治理(万元) 2 废气治理 (万元) 18 噪声治理 (万元) 5 固废治理(万元) 5 绿化及生态(万元) 其它(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3m3/d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2万Nm3/h 年平均工作时 1440h/a 建设单位 江陵县千百缘米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310581068 环评单位 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 (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 (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 (3) 本期工程 产生量 (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本期工程 实际 排放量 (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 (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 (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排放增减量 (12) 废水 0 / / 0.0534 0 0.0534 / / 0.0534 / / 0 化学需氧量 0 16 100 0.184 0.1755 0.0085 / / 0.0085 / / 0 氨氮 0 2.33 15 0.017 0.0158 0.0012 / / 0.0012 / / 0 废气 0 / / / / 0 / / 0 / / / 二氧化硫 0 / / / / 0 / / 0 / / / 烟尘 0 / / / / 0 / / 0 / / / 氮氧化物 0 / / / / 0 / / 0 / / 工业固体废物 0 / / 1.2003 1.2003 0 / 0 0 0 / 0 其它特征 污染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 (4)-(5)-(8)- (11) +(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附图一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所在地 N 1# 图例 噪声检测点位 废气检测点位 废水检测点位 2# 1# 3# 2# 4# W1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价,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类”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这,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来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专岗专职,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力,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组织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团队,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全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 企业环境保护岗们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经理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制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 环保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环保监督管理小组: 组长:李山宜 技术人员;陈涛 成员:杨林、周光明 2016年6月 附件四 目 录 表1建设项目概况 1 1.1项目概况 2 1.2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4 1.3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单 4 1.4环保部门环评审批意见 4 表2 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 6 2.1主要生产工艺 6 2.2建设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7 2.3建设项目水平衡分析 7 表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9 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9 3.2环评要求的主要环保设施 9 表4废水监测结果 10 表5废气监测结果 11 表6噪声监测结果 12 表7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质量保证 13 表8环境管理检查 14 8.1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14 8.2环保机构的设置及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14 8.3环保设施的建成和运行情况 14 8.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单落实情况 14 表9验收监测结论 16 9.1污染物排放结论 16 9.2环境管理结论 16 表10建议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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