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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试点.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2823895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0.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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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措施第一条(目标和依据)为做好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链物流链创新,提升流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规范国家供给链体系建设专题资金管理和使用,依据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相关开展供给链体系建设工作通知(商办流通函337号)相关精神,结合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发展实际,制订本措施。第二条(资金起源)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是由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标专题资金。第三条(使用范围)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关键用于本市开展供给链体系建设,推进物流标准化、关键产品追溯、供

2、给链平台建设,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提升供给链竞争力。(一)支持托盘标准化及循环共用。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1200mm1000mm规格和质量要求标准托盘。推进品牌供给商和连锁商业、电商平台对接,推广从生产端到销售端整托下单、带板运输、信任交接。推进带托运输和共同配送、多式联运相衔接。对围绕托盘标准化及其循环共用进行卸货设施、货架、叉车、笼车、公路货运车辆(外廓2550mm)、包装分拣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发生设备购置、设施建设(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等除外)、软件开发等给予关键扶持。(二)支持建立社会化标准托盘共用体系。支持托盘运行服务商扩大标准托盘规模,完善运行服务网络,支持托

3、盘使用方租赁、交换标准托盘。对托盘运行服务商购置托盘及加强服务网络建设相关费用给予关键扶持。对经过托盘运行服务商租赁托盘并开展带板运输行为,对托盘租赁费给予补助(不支持托盘使用方自购托盘)。(三)支持推进产品包装、周转箱和标准托盘相匹配。推广和标准托盘相匹配600400mm包装基础模数及系列规格尺寸,支持从商品生产源头推广包装基础模数。探索“周转箱+托盘”联接单元包装。对围绕产品包装、周转箱和标准托盘相匹配进行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发生设备购置、软件开发等给予关键扶持。(四)支持物流链数据单元信息标准化。支持探索基于全球统一编码标识(GS1)托盘条码和商品条码、箱码、物流单元代码关联衔接,推

4、进托盘、周转箱由包装单元向数据单元和数据节点发展,促进供给链和平台相关方信息数据传输交互顺畅。对围绕推广GS1托盘条码和商品条码、箱码、物流单元代码关联衔接进行相关信息采集设备、相关信息系统和物流信息平台改造发生设备购置、软件开发、信息资源购置等给予关键扶持。(五)支持基于周转筐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建设。推广应用和标准托盘匹配农产品周转筐(符合600mm400mm模数系列尺寸),支持以周转筐为单元进行订货、计费、收发货等,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销地对接,推广从田头到门店“不倒筐”、可追溯模式。对围绕基于周转筐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建设进行周转筐购置、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标准化升级改造、可视化系统、追溯系统建设

5、发生设备购置、设施建设(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等除外)、软件开发等给予关键扶持。(六)支持上海市市外蔬菜主供给基地生产流通可视化、可追溯建设。发挥上海市关键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企业作用,利用二维码等追溯新技术联通农产品流通上下游步骤,形成完整信息追溯链条,实现起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对围绕基于可视化、可追溯系统建设发生设备购置、设施建设(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等除外)、软件开发等给予关键扶持。具体要求以上海市市外蔬菜主供给基地生产流通可视化、可追溯项目实施方案为准。(七)支持含有产业和市场优势供给链大平台建设。聚焦大宗商品、消费品、物流等领域,支持供给链平台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

6、链等优异技术,整合研发、设计、采购、制造、销售、物流仓储、融资、支付、回收等供给链各步骤,主动稳妥发展供给链金融,制订有利于供给链协同和整合产品、技术、管理、数据、指标等关键共性标准,构建供给链平台信用体系。对供给链平台建设进行相关硬件和软件设施费用(包含智能设备、供给链信息系统研发改造费用、供给链关键技术研发费用、标准化改造提升费用等)给予关键扶持。(八)经商务部、财政部同意其它需要支持事项。第四条(支持方法和标准)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经过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法安排到具体项目。(一)对通常项目,投资费用根据先建设实施后安排补助措施,对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出项目总投资20%(对于部分

7、盈利能力弱、公益性强农产品标准化项目给不超出30%支持)。单个项目取得专题资金支持总额不超出800万元。(二)对上海市市外蔬菜主供给基地生产流通可视化、可追溯项目,根据上海市市外蔬菜主供给基地生产经营评价指南相关要求,经评定后,上海市市外蔬菜主供给基地生产经营符合相关要求及综合得分达成95分,可申报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奖励,每家市外蔬菜主供给基地奖励金额不超出10万元。为实现和上海市市外蔬菜主供给基地追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对接功效,上海市关键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企业管理系统升级和相关信息平台建设投资费用根据先建设实施后安排补助措施,对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出项目总投资50%。对中央财政其

8、它资金已支持项目,专题资金标准上不再安排。第五条(申报和审核程序)(一)申报受理。申请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单位标准上应在要求期限内向市商务委申报,并依据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方案要求,编写资金申请汇报。(二)项目评审。对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申请材料,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教授组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三)计划上报。市财政局、市商务委依据评审意见,编制项目计划安排和安排预算资金,并上报财政部、商务部立案。(四)项目公告。市商务委在门户网站对列入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支持项目进行公告。(五)审核拨付。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采取阶段性拨付方法,标准上每十二个月评审两

9、次左右,各项目单位依据第三方评审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超出项目计划总投资50%百分比(含50%)后,按百分比拨付相关财政资金。(六)项目验收。列入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支持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后,由项目申报单位向市商务委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项目,由市商务委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市财政局根据财政专题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验收不合格项目,由市商务委、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要求退回相关已拨付财政资金。第六条 (申报主体资格)申请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单位应含有下列条件:(一)在本市注册,含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健全财务核实和

10、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情况良好,无不良统计或违法违规事项,在上海纳税单位。(二)申请主体应对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建设有明确计划和方法,含有实施项目标基础条件。(三)申请主体应为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标实际投资主体。(四)项目建设期内未申请或取得过其它中央财政资金扶持。(五)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应专题核实、脉络清楚。(六)项目申报单位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近3年内未有严重失信违规行为。第七条(申请提交材料)申请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单位,需提交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申请材料,关键包含:(一)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项目申请书。关键包含申报单

11、位基础情况、项目基础情况、项目投资资金起源(含项目自筹资金出资证实)、申报说明及相关部门审核意见等。(二)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建设方案。关键包含企业基础情况、项目目标、系统架构、关键任务、组织实施、建设团体、项目投资资金情况、预算资金、项目建成后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等。(三)提供近三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完整年审汇报。(四)相关证实材料。关键包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品牌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照复印件。(五)申请项目未取得过其它中央财政资金承诺函。(六)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责任承诺书。各项目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正当性负责。第八条(使用监督和评定

12、管理)使用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单位应立即总结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发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并在要求期限内将项目推进及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市商务委,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综合评定。市财政局、市商务委会同市审计局等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和稽查。上海供给链体系建设试点专题资金必需专款专用,严禁转移、侵占或挪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凡使用专题资金项目,不得私自改变关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内容出现重大情况需调整,项目负担单位应立即向市商务委汇报。对弄虚作假、反复申报等方法骗取财政补助资金单位,除追缴财政补助资金外,三年内将取消其财政专题资金申报资格,并按相关要求将相关单位及关键责任人失信行为,提交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九条(附则)本措施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委负责解释。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使用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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