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相关三亚市整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题治理工作方案通知三府办128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交通局相关三亚市整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题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三亚市整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题治理工作方案(市交通局 7月13日) 为处理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深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相关问题通知(国办发8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相关纠风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国办发20号)和建设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相关
2、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题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建城107号)、相关深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切实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通知(建城116号)、相关印发相关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题整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建城12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相关深入清理整理包含出租汽车收费通知(财综14号)和海南省九厅局相关印发海南省整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题治理工作方案通知(琼交公运233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现实状况,现制订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平安交通、友好三亚、实现三亚又快又好发展这一专题,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高度出发,以减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负担和处理出租汽车行业
3、突出问题为关键,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正确处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促进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经过专题治理工作,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行为从根本上得到纠正,经营权有偿出让行为得以阻止,出租汽车司机负担显著减轻;“黑车”等非法营运现象基础遏制,市场秩序显著改善;企业经营行为得以规范,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行业基础稳定,没有群体性事件发生;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长久有效机制。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决定组成三亚市整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三亚市出租汽车专题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市整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题治理工作。市出租汽车专题治理领导小组人
4、员组成以下:组 长:郑佩琪(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张 可(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明德(市交通局局长) 岳 进(市财政局局长) 王少山(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王忠江(市监察局局长)成 员:林 涛(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朱智川(市统计局局长)张羽飞(市交通局副局长) 薄克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赵成理(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黎达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尤才(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 平(市法制办主任)联络员:胡开军(市交通局交管四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明德局长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各相关部门抽调,负责组织协调、上传下达、信
5、息搜集和统计上报等工作。联络电话:88667860,传真:88667860。三、工作关键和采取方法(一)严格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行为,暂停许可新增运力,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 一是果断落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深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相关问题通知(国办发81号)精神,组织交通、建设、监察、纠风、财政、发改(计划)、工商、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进行专题清理整理,停止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对前已经实施经营权有偿出让,要对出让数量、金额、期限、审批程序、出让金用途和经营权转让、质押、权属关系等进行全方面清理和规范,并将具体情况于7月5日前报送省出租汽车专题治理领导小
6、组。 二是严格实施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暂停市县许可新增出租汽车运力通知(琼府办函37号),在本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措施未出台前,本市暂停许可新增出租汽车运力。 三是依法经过公告、听证等形式制订工作方案,妥善处理好出租汽车经营权拍卖后,老出租汽车企业因失去出租汽车经营权,而提出政府赔偿,和经营权指标拍卖价过高造成出租汽车企业经营困难等遗留问题。相关工作方案、方法及工作进展情况要立即报送省出租汽车专题治理领导小组立案。(二)清理规范各项收费,兑现财政补助资金,建立价格联动机制 一是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包含出租汽车收费项目进行清理。严禁收取客运附加费、治安费、特殊行业审验费、机动车排污费、城市公用事
7、业附加费等业已取消收费项目。取消包含出租汽车道路运输年检费、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工本费、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服务资格证工本费、职业培训费、春运年检费、治安联防费、治安登记证费、交通违章公告费、登报费、拖车费、安全教育培训费、学习资料费等。 二是规范行政性收费。对包含出租汽车政府性基金,必需严格根据财政部相关公布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通知(财综6号)要求实施,不得私自增加政府性基金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升征收标准。机动车安全检验等机构要严格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相关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相关问题通知(发改价格2831号)要求,对出租汽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收取检验费,其它任何
8、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再对出租汽车进行多种强制性安全、性能和尾气、噪声等检验检测并收取费用。计量检定机构对出租汽车计价器十二个月检定一次,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从严核定。 三是整理乱收费和乱摊派行为。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强制要求出租汽车司机参与各类协会和培训,和缴纳各类会员费、培训费、报纸杂志费等乱收费、乱摊派项目。各相关部门和企业不得强制要求驾驶员购置坐垫椅套、机油、行驶统计仪、GPS设备等指定产品,不得指定出租汽车维修厂家,强制司机购置各类商业保险等。 四是兑现财政补助资金。根据海南省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措施(琼财建579号)要求,认真做好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工作,切实做好出租汽车燃油
9、补助标准制订、补助对象认定、补助资金兑现等工作。要加紧资金兑现进度,第一批财政补助资金兑现工作务必在6月底前完成。 五是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和油价联动机制。由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交通等部门配合,对全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进行调研,依据市场供求、出租汽车经营成本、收益情况和承受能力等原因,采取由政府、企业、司机和消费者合理分摊措施,合理调整出租汽车运价,逐步消化因燃油价格上涨等原因增加运行成本。市发展改革部门要立即制订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价格联动机制方案。(三)监督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从业人员正当权益 一开展出租汽车企业承包行为监督检验工作。果断阻止出租汽车企业利用经营权实施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
10、险抵押金、营运收入确保金和高额承包等,向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行为。对经查实向司机收取上述费用,必需限期全额返还;拒不返还,要追究该企业责任。 二是要采取方法依法理顺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劳动用工关系,切实保障司机正当权益。出租汽车企业要依法参与社会保险,按国家要求为司机按时、足额缴纳基础养老、医疗和失业等保险费。 三是出租汽车企业代征代缴各项税费,必需向承包车主或司机出具明细表和收费凭证,不得增加收费项目或提升收费标准。 四是深入规范出租汽车企业运行机制,督促企业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制订准入和退出措施。激励企业在自愿基础上以重组、吞并措施扩大规模,降低管理
11、成本,提升企业和司机收益水平。(四)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题整改行动 组织交通、建设、公安、监察、纠风、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非法营运轿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无营运证照或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营运异地出租汽车和其它从事非法营运社会车辆等进行根本清理,果断查处和打击有组织“黑车”营运团伙。同时,对部分地方政府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牟取暴利,成为非法营运“保护伞”行为要严厉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从6月份开始至11月底,联合执法队伍要根据市出租汽车专题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布署,在本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题整改行动。要根据宣传发动、全方面整
12、改、检验验收、巩固结果四个阶段工作安排,制订专题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处罚力度。专题整改工作期间,最少要组织五次大规模专题整改行动,并将专题整改工作相关情况立即上报省出租汽车专题治理领导小组。 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划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打击“黑车”等各类非法营运活动作为一项长久任务,常抓不懈,预防“走过场”。同时要巩固结果,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交通、建设、公安、工商等部门统一执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长久有效工作机制,预防“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五)建立健全法规,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长久有效机制 立即制订出台海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措施,理顺
13、管理体制,加强对出租汽车运力投放调控,为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打击非法营运和保障司机正当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市政府要深入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监管。要科学合理制订包含出租汽车限时、禁行、禁停、严禁上下客等交通组织方法和政策。在机场、车站、码头、饭店、宾馆、商场、文化娱乐中心等公共场所合适增加出租汽车停靠站(点)。四、专题治理工作时间安排(一)制订方案阶段:在7月5日前制订出租汽车行业专题治理工作方案,动员布署开展专题治理工作。(二)全方面整改阶段:6月8月中旬,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省出租汽车专题治理领导小组统一布署,认真开展清理整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清理各项收费,
14、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打击非法营运和查处侵犯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正当权益和公务人员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行为等各项整改工作,立即兑现出租汽车燃油补助资金。(三)自查整改阶段:8月下旬,市出租汽车专题治理领导小组对专题治理工作进行全方面检验,对存在问题出租汽车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四)验收阶段:9月上旬,市出租汽车专题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出租汽车行业专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出租汽车企业,责令其限期更正,对整改后检验仍不合格,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责任。 另外,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题整改行动延续至12月底。五、工作要求 开展整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
15、管理专题治理工作包含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出租汽车行业专题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一)充足认识开展专题治理工作关键性 出租汽车是城市关键窗口服务行业,在促进城镇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含相关键作用。多年来,各相关部门在规范出租汽车管理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对国务院相关文件落实实施不力现象,并曾造成社会不稳定事件出现。 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整理规范专题治理工作符合维护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正当权益,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稳定需要。各相关部门要充足认识出租汽车行业专题治理工作关键性,将其列入关键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
16、)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整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题治理工作社会关注程度高,对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各相关部门要经过广播、电视、报纸、挂横幅和召开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座谈会等形式,充足做好对油价调整、规范行业管理、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等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整理规范本省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题治理工作发明良好社会气氛。(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市出租汽车专题治理领导小组各组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和立即处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题治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需要跨部门协调处理问题;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协力,充足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17、 要深入落实负责制,组织交通、建设、监察、纠风、财政、发改(计划)、公安、工商、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同时,要抓好专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 一是要建立工作信息汇报制度。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将工作方案、进展情况、制度建设情况、问题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方法等,立即报送市出租汽车专题治理领导小组; 二是要公布收费信息。市出租汽车专题治理领导小组要在9月底前向社会公告包含出租汽车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并报全国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题治理工作办公室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立案。 三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谁主管、谁负责”标准,加大责
18、任追究力度。对违反国家和省政府相关要求,引发群体性事件,市出租汽车专题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专题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厉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责任。 四是要组织力量,针对影响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关键问题进行全方面排查,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维稳机制,成立出租汽车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制订应急预案和化解矛盾工作方法。要督促出租汽车企业采取有效方法,加强内部管理,减轻司机负担,维护行业稳定。对管理混乱、方法不力或违法经营造成群体性事件出租汽车企业,要依法严厉查处。另外,为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稳定,近期不得采取行政手段,强行推进出租汽车企业吞并重组。同时,要设置并公开出租汽车司机举报投诉电话,通畅司机合理诉求渠道。 五是根据国务院相关要求,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境保护型小排量出租汽车在行驶线路和运行等方面限制,不得在车辆更新时强行提升出租汽车排量标准。(四)加强监督检验工作 市出租汽车专题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出租汽车行业专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并建立监督检验情况通报制度。凡属全市范围内出租汽车行业专题检验和工作督察,均实施通报,以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对检验工作中发觉问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