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投资集团现金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严格企业现金收支管理,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企业能够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 职职员资、补助、奖金;2 个人劳务酬劳;3 出差人员必需携带差旅费;4 结算起点以下零星支出;5 总裁同意其它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百元,结算要求调整,依据银行结算措施确定。第三条限本要求第一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出使用现金限额部分,应该以支票支付;确须全额支付现金经会计审核,总裁同意后支付现金。第四条企业固定资产、办公用具、劳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具必需采取转帐结算方法,不得使用现金。第五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须库存现金限额为陆千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第六条 会计员支付现金,
2、能够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第七条 会计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该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裁同意后提取。第八条 企业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应提前一天向资金财务部提出申请,借款时须填写借款单,经部门经理及财务人员审核,交主管行政副总裁同意签字后方可借用。超出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第九条 符合本要求第二条,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企业认可有效报销凭证,经手人签字、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总裁或主管行政副总裁同意后由会计员支付现金。第十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裁或主管行政副总裁同意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
3、,填制记帐凭证。第十一条 工资由会计员依据人力资源部提供核发工资资料编制职职员资表,交主管行政副总裁复核后,送总裁签字,会计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第十二条 差旅费及多种补助单(包含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行政副总裁复核、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实手续。第十三条 不管何种汇款,财务人员全部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总裁签字,会计审核相关凭证后交会计员办理汇款。第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该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该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目相符。第十五条 现金支票不得预先盖好印章,作废支票必需当初注销处理,现金支票丢失,应立即挂失,如挂失前已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第十六条 会计员不得代保管任何个人现金及有价证券,不得用白条冲抵库存现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套取现金。第十七条 企业人员不得携带大量现金采购,不准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将公款挪作它用,私人不得借用公款。第十八条 单位之间不准借用现金,不准利用本企业银行帐户代其它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资金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企业总裁办公会决定本制度修改和补充。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总裁办公会同意,总裁签发之日起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