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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调岗离职时工作交接内容及程序,使工作交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步,为加强工作衔接,保持工作持续性,保证工作和经营活动正常运营,依照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节(职位晋升、降职、换岗)、辞职、辞退或调出时,都必要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第三条 凡离开现岗位员工有义务移送清晰自己本岗位工作;接受新岗位工作人员有义务详细核算接交工作内容;公司重要领导对各部门负责人(中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岗位交接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第四条 移送人系指将离开现岗位工作人员;接交人系指将接受新岗位工作人员;监交人系指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及协调解决交接过程中矛盾和问题人员。
第五条 移送人在办理移送前,必要做好如下工作:
1.尽量及时解决好尚未完毕工作。
2.整顿好应移送各项文献、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毕因素、剩余工作内容及完毕剩余工作想法和建议。
3.解决清晰往来帐目,归还或厘清借款和欠款,妥善办理有关手续。
4.编制移送清单,列明移送内容(详见附件)。
第六条 交接内容: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文献交接、人员状况交接(中高管)、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
1.工作内容交接重要是指移送人把寻常所从事本岗位工作交接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涉及本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当前手上未完毕有关工作事项。
2.实物交接重要是指移送人把寻常工作中所需要办公设备、有关辅助工具、与外界联系方式和用到印章等物品移送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
3.文献交接重要是指开呈现岗位工作所需要有关资料。
4.人员状况交接重要是指中高管离开现岗位需要向接交人简介本部门人员、本职位分管部门负责人状况。
5.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重要是指经手款项及有关手续。
第七条 交接内容明细分类
1.公章类:公司公章、法人名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及其她各类公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献、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筹划、工作总结、告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状况、公司人员构造、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系单位及负责人和重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项材料、各类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记录资料、会议材料、贷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6.票据类:未使用空白票据(支票、行政事业收费收据、结算凭证、其她收据等)、已使用过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车险费用票据等。
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
8.其他:营业执照(正副本)、纳税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允许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钥匙、车辆有关手续、其他有关物品。
第八条 为了明确责任,办理工作交接时,必要由专人负责监交。普通员工交接,由本部门负责人监交,部门负责人交接由主管副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指派人员进行监交。
第九条交接。移送人员要按照移送清单逐项进行移送,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编制时漏掉项目必要认真填写进移送清单中。
第十条 交接事项必要当面点清,核对相符,不得封包交接。
第十一条 在交接过程中,接交人如对所交接工作有疑问或不明白地方,移送人有义务负责答复。监交人要切实起到监督作用,保证交接有效性,不得敷衍了事。
第十二条 在交接手续尚未办清前,及往来帐目及手续未理清前,管理部不得为员工办理调动关系,调转各项保险和清核手续,财务部亦不得为交接人结算工资。办理交接以《员工交接会签单》为准(附件一)。
第十三条 移送详细细则
1.工作内容交接:
(1)移送人需书面列出自己本岗位工作提纲以及详细工作内容,可以按照岗位核心点进行分类;规定工作内容表达全面、详细,不容许只简朴表达出工作名称而没有详细内容。再交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2)移送人需给接交人解说岗位工作职责中内容,并结合寻常工作中实例阐述本岗位详细工作职责,以便接替人能更快进入工作状态。
(3)移送人需对本岗位详细各事项有关流程作详细解说,涉及涉及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4)移送人需详细解说本岗位管理权限。
(5)移送人需按照时间进程详细解说本岗位年度、月度、每周及每日相应需要完毕工作。
(6)移送人当前手上未完毕有关事宜需做详细阐明,涉及完毕进度、现已完毕状态、如何去实行、工作期限以及需要达到效果等,必要交接清晰,不得漏掉。
2.实物交接:
(1)移送人员需列出详细物品清单,交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确认后,由移送人交给接交人并向其解说物品用途。
(2)无需交接物品由移送人自己办理退库手续。
(3)有关部门,如项目部、财务部各岗位因涉及到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移送等重要交接事项,因而在办理技术资料、管理资产交接时,更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在监督之下进行。
(4)实物交接时,接交人必要仔细核查实物清单,核查无误后,移送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3.文献交接:
(1)移送人需详细列浮现岗位文献移送清单,交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领导确认后,由移送人交接给接交人并向其解说文献用途。
(2)接交人需仔细核查文献移送清单与实物与否符合。
4.人员状况:
(1)移送人需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简介所属人员状况:既有长处必定,又有缺陷剖析;既有现实工作能力、素质评价,又有发展方向预测、职业生涯规划建议;既简介做事,又评判做人。
(2)移送人简介人员状况既要全面、详细,又要突出重点、有理有据。
(3)移送人简介人员状况既要有定性(好、中、差或先进、良好、普通、比较差),又要有定量(详细事例、数字)。
5.往来帐目:
(1)移送人要列清晰帐目清单。
(2)移送人要完备帐目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 交接完毕确认无误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及交接人主管领导要在《员工移送清单》上签名盖章。并在移送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及交接人主管领导职务、姓名,移送清单份数以及需要阐明问题和意见等。
第十五条 移送清单一式叁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监交人转存,是员工之间交接由部门负责人转本部门内勤留档一份,是部门负责人之间交接由主管副总经理转管理部负责档案管理者留档一份。
第十六条 对人员暂时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暂时接替或代理工作,也应当按照本制度之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暂时离职或因病暂时离岗人员恢复工作,也要与暂时接替或代理人办理交接手续。若在规定期间内,接交人未能到岗,现岗位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领导接手。如移送人未能依照本规定移送完岗位工作,不得离开现岗位。
第十七条 移送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送资料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移送人员因病或其她特殊因素不能亲自办理移送,经有关领导批准,可以由移送人员委托她人代办移送手续,但委托人必要承担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责任。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签发颁布,财务部、管理部负责实行、管理、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交接会签单
姓 名
部 门
入职日期
年月日
职 务
交接日期
年月日
交接因素
因素
详述
总经理
管理部长
主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交接人签名
有关部门负责人会签
经办部门
办理事项
办理状况
承办员
签字
部门负责人审核
财 务 部
1.财务借支清还
2.薪资扣款计算、薪资结清
3.应收账款催收
4.应付账款解决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管 理 部
1.Email帐号撤销
2.电脑密码撤销
3.资讯设备点收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1.考勤卡、工牌、工作服、办公室钥匙—行政
2.名片缴回(个人、客户、厂商)—行政
3.通讯设备归还—行政
4.保险/退保—人事
5.服务合约扣款—人事
6.人事交接电脑系统作业—人事
7.员工手册/证件归还—人事
8.出勤/薪资计算—人事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所属部门
保管量具、模/治具、文具、钥匙等点交
□已□未
移送清单
见附件第2页阐明,涉及:
1.保管物品 2.各项资产点交 3.资料、文献档案 4.电脑档案等
备注:1.员工交接时须经部门领导呈转管理部,方得办理移送手续。
2.交接应按公司规定期间办理。
员工移送清单
移送人
部 门
职务
入职日期
年 月 日
移送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移送期限
年月日前
接交 人
联系电话
项次
移送项目
办理状况
点交件数
接交人签章
1. 保管物品; 2.各项资产设备;
3.文献档案; 4.电脑档案等
□已
□未
□已
□未
□已
□未
□已
□未
□已
□未
□已
□未
□已
□未
□已
□未
经办未完毕之工作项目移送
序号
代办解决事项
当前解决进度
主管领导
移送人
接交人
监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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