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环保设备管理新规制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811373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4.0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保设备管理新规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环保设备管理新规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环境保护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环境保护设备管理,充足发挥环境保护设施作用,改善企业内环境和保护职员身体健康,特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适用于企业内各类除尘器、污水处理设备、消音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和环境保护监测仪器等设施管理。 第三条 各类环境保护设备均为生产设施关键组成部分,和生产设施一样纳入正常检修计划,同时运行,同时生产。 第二章 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 各厂设备科负责对各生产车间环境保护设施监督、检验、管理工作,指导各生产车间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并负担对应管理责任。 第五条 环境保护设备管理工作由各相对应主管厂长负责,为环境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实施逐层负责制。 第六条 使用环境保护设备生产车间责任人对本单位内所分布环境保护设施进行全方面管理,为本车间环境保护设施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环境保护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根据操作规程操作,而且负责本岗位设备日常维护,确保环境保护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 环境保护设备必需和生产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同时检修不得无故停运或私自拆除。 第九条 环境保护设施发生故障,操作人员要立即叫修,做好统计,通知相关领导。通常故障要求当日修好,检修需超出4小时故障要关键组织人力、物力抢修,设专员负责督促,并报厂部设备科立案、并在2日内将事故汇报送交机动部管理科,按设备事故进行处理。 第十条 环境保护设施需单独停机检修时,要立即填写检修申清单递交本单位设备科由设备科通知企业总调度室同意同意后才能停机,并由厂设备科报企业机动部立案。 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设施所在单位要设置兼职环境保护员,认真填写好环境保护设施检修及维护运行情况统计,并将隐患整改立即反馈,接收各级领导检验,依据布袋使用情况制订好布袋使用周期并按时更换。 环境保护设施管理按三级管理制,分企业负责、厂负责、车间负责,各主管部门分别安排专员进行管理,按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制订对应标准、规程,做好多种统计(包含系统运行参数统计),报机动部立案。 第十二条 工作现场各车间要严格根据现场管理标准认真维护清扫,各主管部门随时检验,依据管理标准给考评。 第十三条 各厂环境保护设备现场管理:(1)工作现场多种物品不准乱堆乱放,物品码放有序,检修现场一定要实施检修完成后人走场清制度。废墟多种备件立即清理,工作现场是哪个车间管辖区域就由哪个车间负责,物品、备件、垃圾乱堆乱放,各厂部设备科检验发觉一处不合格,按考评制度实施。 (2 ) 生产作业现场环境管理,生产作业场地要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人,设备常常保持整齐,作业场地不准有污物。不划分责任区,责任不清、现场备件不整齐,场地有污物,相关部门检验发觉不合格按环境保护考评制度实施。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要求全系统管理,全员参与管理,各级主管部门有权对相关系统提出要求并进行考评。 检验及考评 一 未经过环境保护部门同意,私自拆除或闲置不用环境保护设施,或将环境保护设施挪作她用。对责任单位按以下要求处理: 1、没有对环境造成污染处罚0.5—1分; 2、对环境造成通常污染处罚1—2分; 3、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处罚2—4分; 4、对环境造成特大污染处罚4—8分。 二对存在问题环境保护设备没有立即叫修或叫修后没有立即修理,对责任单位按以下要求处理: 1、没有对环境造成污染处罚0.5分; 2、对环境造成通常污染处罚1—2分; 3、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处罚2—4分; 4、对环境造成特大污染处罚4—6分。 三 在生产正常情况下,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同意,私自停止环境保护设备运行,对责任单位按以下要求处理: 1、没有对环境造成污染处罚0.5—2分; 2、对环境造成通常污染处罚2—4分; 3、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处罚4—8分; 4、对环境造成特大污染处罚8—10分。 四 环境保护设备因为技术原因不能达标应加大控制力度,对有能力控制、能够减轻污染而不加控制增大污染,对责任单位处罚2-4分。 五 环境保护设备所在单位对发生设备故障事故迟报、瞒报和漏报,对责任单位处罚0.5分。 六 对于相关责任领导处罚见《国丰相关科级以上干部工作渎职失误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处罚见《环境保护考评细则》。 附《专业管理考评细则》: 一、设施维护不到位,造成环境保护设施效能降低 1、环境保护设施本体和阀门、管道等漏风、破损,考评 0.8分 2、除尘设施吸尘罩破损、漏风,考评 0.8分 3、振动筛筛板破损、堵塞;考评2—8分 4、加湿机水管道没有保温方法;考评0.8分 5、加湿机水管道保温设施损坏;考评0.8分 6、加湿机水管道漏水;考评0.8分 7、污水处理设施水泵漏水处理不立即;考评0.8分 8、环境保护设施仪表数据不准或失灵;考评0.8分。 9、不立即更换布袋,造成布袋除尘器效能降低;考评2—8分。 10、卸灰系统有跑灰现象(螺旋、提升斗、下灰管);考评4分。 11、除尘管道管道堵塞不立即清理;考评2—4分。 12、皮带输送机堰带脱落、损坏、封闭不严;考评0.8分。 13、烟道、积灰箱堵塞不立即清理;考评4分。 14、转炉烟罩漏水、影响除尘效果;考评2—8分。 15、除尘系统水封封闭不严;考评0.8分。 二、岗位操作 1、未经企业环境保护部门同意私自停止环境保护设备运行(紧急情况除外);考评8分。 2、吸尘口阀门不按要求开关;考评4分。 3、除尘器卸灰不立即;考评2分。 4、卸灰时,卸灰过猛造成冒烟;考评2分。 5、卸灰时,卸灰间挡尘帘不关;考评0.8分。 6、卸灰不开加湿机或加湿效果不好,造成污染;考评2—8分。 7、卸灰口周围积灰处理不立即;考评2分。 8、布袋反吹不立即;考评2—8分。 9、环境保护设备操作人员未填写统计、统计不立即或统计不全;考评0.8分。 10、操作人员不依据工况改变立即调整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参数;考评0.8分。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