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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新规制度.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811368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7.5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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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1.目 规范公司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市场运营机制,明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管理、使用三方职责,减少材料消耗。通过评价、重新评价、选取合格供方,以保证所采购产品满足施工质量、安全及环保规定,并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货方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行为施加影响。 2.合用范畴 本程序合用于我司为完毕施工生产而进行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全过程。 3.职责 3.2副总经理 3.2.1审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方。审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筹划。 3.3设备材料科 3.3.1为本程序主控部门,负责监视、测量本程序实行。 3.3.2负责评价、选取供货方; 3.3.3负责审核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筹划。 3.4项目部: 3.4.1负责对供货方环境行为及职业健康安全行为施加影响,负责对供货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进行监控。 3.4.2负责汇总编制单位工程材料和周转材料需用筹划,上报设备材料科,编制月度材料申请筹划和周转材料需用筹划。 3.4.3负责材料进场验收、保管、标记、定额发放和剩余材料回收清退。 4.工作程序 4.1供方评价 4.1.1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评价 a.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分类 ①重要材料:涉及钢材、水泥、水平仪、经纬仪、水准钢尺、磅秤、振动棒、钢筋加工机械、圆盘锯、电焊机械、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等。 ②零星物资:五金件等。 b.评价内容 ①物资供办法人代表营业执照; ②产品允许证、检测报告、合格证; ③公司信誉、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售后服务; ④优先选取获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公司。 c.评价办法 ①由设备材料科对材料、构配件供方进行评价。 ②对重要材料如:钢筋、水泥、大型机械设备,当供应商为厂家时评估厂家;当供应商为中间商时评估中间商和厂家。 ③设备材料科在采购工作实行前,负责对物资供方进行初评。填写《供方评估表》,并向供方索取营业执照、生产允许证、检测报告、合格证及荣誉证书等关于资料复印件。 ④零星物质供方可不进行评价,直接采购。 ⑤项目部在每年年终或合同期满对物资供方进行重新评价确认,评价内容涉及:质量、价格、信誉等。通过重新评价,合格供方进入下一年物资供方名册,不合格在名册中删除。 4.2采购筹划 4.2.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按照施工图编制单位工程材料和周转材料需用筹划,经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设备材料科审批。 4.2.2材料需用筹划内容涉及:物资名称、类别、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技术原则、供货时间、到货地点、违约责任、验收办法、结算办法等。 4.2.3采购筹划 a.项目部材料员会同技术负责人每月底编制《物资采购申请筹划》一式三份,项目经理审批后,报设备材料科审核并备案,项目部保存两份做为验收控制根据。 b.设备材料科材料员依照《物资采购申请筹划》进行采购。 4.3采购合同 4.3.1依照采购筹划一次性采购物资金额在五千元及以上重要建筑材料应依法订立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由设备材料科签认。采购合同内容涉及:物资名称、类别、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技术原则、供货时间、到货地点、违约责任、验收办法、结算办法等。 4.3.2一次性采购金额在五千元如下物资,可不签定采购合同,直接实行采购或运用电话采购。无采购合同采购行为或电话采购行为,应由采购人员在《采购记录》上予以记录,并由设备材料科审定确认。 4.4采购实行 物资采购实行:设备材料科材料员按采购筹划《在合格供方名册》中实行采购。 4.5材料、构配件验收 4.5.1进货检查 4.5.1.1工程使用所有物资在进场或入库时,各项目部质检员必要根据相应原则进行检查。检查采用观测外观质量、检查规格型号、计量和点验数量、测量和度量几何尺寸、审核质量证明文献等办法。工程用重要设备、配件、半成品、钢材须由材料员组织技术、质检人员共同验证,填写《设备、材料检查记录》。 4.5.1.2需复试材料由材料人员填写《材料复试告知单》,交实验员取样。 4.5.1.3 经检查不合格物资,材料员应当场拒收,如无法立即退货,则必要对不合格物资进行单独存储和标记,做好记录,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4.5.1.4 供应到现场物资必要附有材质证明文献(合格证),否则材料员应及时向供货厂商索要。 4.5.1.5 钢材、水泥、设备等重要物资原始材质证明文献随物资到达现场时,材料员收集原始材质证明。 4.5.1.6 材料员将收到材质证明文献中竣工资料需要材质证明文献传递给资料员,资料员进行整顿、保存。 4.5.1.7材料员必要及时提供采购物资有效材质证明文献。在没有接到有效材质证明文献前,材料员不得发放使用。 4.5.1.8对于采购合同中规定在供方现场实行验证物资送达现场后,由收料单位材料员根据合同及“采购物资验证记录”中规定予以验收。 4.5.2材料复试 4.5.2.1实验员接到《材料复试告知单》后,按规定必试项目与取样原则取样,并送委托实验室复试。 4.5.2.2实验员应及时告知材料员重新标记产品检查和实验状态。有见证取样规定按监理和建设单位规定送有资质实验单位进行实验。 4.5.3重新检查 当物资贮存时间较长发现异常或贮存物资超过期限时,材料员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该物资进行重新检查和验证。 4.5.4未经验证物资紧急放行 4.5.4.1如因施工急需来不及检查和实验,或检查和实验成果尚未拟定合格物资(必要可追回和更换而不影响构造和使用功能)投入使用时,由工程项目生产负责人提出《紧急放行物资申请表》,注明工程使用部位、放行因素、可靠追回程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材料员在发料单“备注”栏中注明“紧急放行”字样。 4.5.4.2不能追回和更换或追回和更改影响构造和使用功能物资,禁止紧急放行。 4.5.5采购物资验证 4.5.5.1采购合同规定到供方货源地对采购物资验证时,由材料员对采购物资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献、规格型号等进行验证。必要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前去验证。并填制《物资验证登记表》(见附表),验证合格后方可供货。 4.5.5.2采购合同规定顾客到供方货源地对采购物资验证时,由材料员陪伴前去,按合同规定验证方式实行验证,并填制《物资验证登记表》,验证合格后方可供货。 4.6物资搬运 4.6.1普通物资搬运人员应按该类物资搬运和装卸规定进行。对易碎产品要做到轻拿轻放,防止激烈震动和撞击,对有标志物资要按标志方向搬运。 4.6.2对大件物资或易燃、易爆、易损、有毒物资搬运,要对搬运人员进行恰当培训,搬运时要注意安全,特殊重要物资搬运,要编制运送方案,选用适当搬运设备和工具,禁止野蛮装卸搬运。 4.6.3用机械搬运物资时,搬运人员应严格按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 4.6.4搬运过程中搬运人员要注意保护产品标记和检查标记。 4.7物资贮存 4.7.1物资进场入库 a)物资进场入库项目部库管员应依照有关规定,安排露天堆放或入库贮存。材料员和库管员负责物资标记。 b)项目部库管员应依照物资特性提供安全合用库房和贮存场合。依照物资不同性能分门别类,按规格、型号分堆,分类堆放,保持整洁、清洁、美观。 c)所有进场入库物资应保证质量合格、数量精确、单据齐全、资料完整、包装符合规定,严格按照验收程序,项目部库管员及时办理进场入库验罢手续。 4.7.2物资保管和保养 a)物资保管和保养,要依照物资性能和特点,实行科学管理,设立相应通风、防潮、控温、采光、清洁等设施。 b)依照材料不同性能,采用不同保管条件,按出厂先后,先进先出。并依照实际需要,对贮存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定期倒库等办法,并作好《材料库存台帐》,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并提出有关建议。 c)项目部库管员按公司库房管理规定,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物、卡三项相符。 4.7.3物资出库 a)库房保管员要认真核对品名、规格,避免误发、误用;并对领料人签字及关于审批手续详细核查后,方可发料。 b)对超过使用范畴材料及超限额使用材料不得出库,并及时向关于领导报告。待领导审批后,方可发料。 4.7.4项目部库管员按进厂材料状况认真填写《材料库存台帐》。 4.8物资标记内容与办法 4.8.1追溯性标记内容 工程物资及半成品标记内容涉及: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家、进货日期、生产日期、合格证号、批号、炉号等; 4.8.2状态标记内容 a合格; b不合格; c待检; d已验待定。 4.8.3标记办法 a.对采购进场钢筋、水泥、设备等采用标记牌进行某些内容追溯性标记和状态标记; b.对现场短期存储材料、半成品及仓库内存储物资采用标记卡进行追溯性标记和状态标记; c. 对易燃、易爆、有毒物资挂卡标记,并应设立隔离护栏和张挂“易燃品”、“易爆品”、“有毒品”等警示; d. 所有材料均在保管帐中对使用部位进行可追溯性标记。 4.8.4标记实行和管理 a.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由项目部保管员进行帐目的记和标记卡、标记牌标记,做到帐、卡、物一致; b.现场标记牌应清晰牢固地放置在应标记材料最高点,竖直放置,如移动标记牌,移动后应及时放回原位,防止遗失; c.工程物资状态标记由待验、已验待定转为合格、不合格时应及时更换状态标记。 4.9不合格工程物资控制 4.9.1不合格工程物资:如不合格钢材、不合格水泥、不合格机械设备等。 4.9.2项目部如发现进场物资为不合格品,应及时标记、隔离,做好记录;并按规定进行评审处置。 4.9.3不合格物资判断 所有进场物资必要进行检查或验证,并按有关原则取样检查,凡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质量原则,均视为不合格工程物资。 4.9.4不合格物资标记 凡进场材料发现为不合格物资时,项目部材料员、质检员均应对不合格物资进行状态标记,必要时进行隔离,做好记录,填写不合格物资台帐。 4.9.5不合格物资评审 a.购入不合格物资,价值在1000元如下时,由材料员提出评审规定,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共同参加评审,并填写《不合格材料评审处置记录》,项目经理审批,质检员进行验证; b.购入不合格物资价值达到1000元及以上时,由项目部材料员上报设备材料科组织评审,并填写《不合格材料评审处置报告》,经副总经理审批,由设备材料科进行验证。 4.9.6不合格物资处置 a.降级使用或改做它用; b.拒收、报废。 4.9.7不合格物资,原则上拒收,由原采购或供应部门退给材料供方;只有在确认对工程质量无影响时,方可降级使用或改做它用。 4.10对工程质量构成影响构、配件及半成品,原则上做报废解决,应重新生产;只有经关于技术、质检人员验证,确认对本工程质量无影响时,方可让步接受。 4.11项目部浮现不合格工程材料,并建立《不合格信息台帐》,每月向设备材料科传递。 5. 有关文献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建筑材料、构配件管理制度》 6.质量记录 6.1材料筹划 6.2供方评估表 6.3合格供方名册 6.4采购筹划 6.5进场材料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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