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据住房和城镇建设部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企业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组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第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三级制度,即企业级检验、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验。第四条 企业级检
2、验是指由企业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带队,质安部、生产部相关技术人员参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验。除此之外,质安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常常性检验。节假日关键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隐患,必需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方法,质安部负责复查。第五条 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责任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题检验,并对关键生产设施和关键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部还应依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改变,立即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
3、全检验,还应尤其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安全检验。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需实施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作业应实施旁站监督。第六条 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责任人)天天上下班前应检验各自作业区域安全,阻止三违,对包含到自己工人一切危险源要立即反馈给施工责任人。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项目责任人是指和企业签署项目承包协议实际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指依据招投标文件所确定专业管理人员,项目实施经理是指受项目责任人或项目经理委托协同管理技术人员,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项目实施经理不得随意变更。第二章 职 责第八条 企业责任人职责:1、企业责任人应根据企业责任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4、治理排班表安排,带队深入企业所属各施工现场,关键检验工程项目标安全生产情况,和项目责任人带班生产情况,检验统计应分别在企业质安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2、协调处理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第九条 企业质安部职责:1、帮助企业责任人制订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并督促实施。2、检验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发觉问题立即采取应对方法,并实施考评。第十条 企业生产部职责1、立即对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展开工作监督管理,要求项目部建立实时检验、班检验、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2、帮助项目部立即实施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第十一
5、条 项目经理、项目责任人、项目实施经理职责:1、项目部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主体,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应该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方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步骤、危险源点检验,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2、立即发觉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阻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方法,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立即有序撤至安全地带。3、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下达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需立即停止生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立即报送上级部门。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
6、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含安全技术方法和应急预案,和职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4、项目责任人需对项目经理、项目实施经理带班情况监督落实。5、推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要求其它职责。第三章 工作步骤第十二条 参考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试行)(附件1),结合企业实际和项目标进度、周围环境、关键时段和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情况,分别从安全行为、现场实体、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等三方面确定隐患排查内容和关键。同时,针对现场存在深基坑、高支模等超出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预控,一旦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实施
7、治理消除,并将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存档和汇报。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时检验、专题检验和岗位检验相结合方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时检验次数企业每个月不应少于一次,项目部每七天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分别由企业责任人(或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责任人)和项目责任人带班检验;专题检验应依据上级相关部门统一布署和在关键施工步骤立即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或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后等事故易发时段适时组织开展;岗位检验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天天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在上岗前也应对作业环境、本身劳动防护情况等进行自查。第十四条 企业和项目部均应各自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统计,其中企业责任
8、人带班检验统计还应分别在企业质安部和项目存档备查。对检验中发觉事故隐患均应报项目责任人,应根据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程序、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方法、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整改完成后应组织复查。对一时难以整改并对邻近作业面施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暂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时将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根据重大事故隐患要求落实整改,并填写宁波市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房屋建筑工程)(附件2)、宁波市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表(房屋建筑工程)(附件3),立即上报。岗位检验中发觉需报项目责任人落实专员、材料、设备方能整改隐患,也应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第十五条 质安部应立即向企业总
9、经理汇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每三个月末月15日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对应对策方法,向企业总经理汇报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帮助企业责任人应在20日前对“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生成宁波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附件4),进行网上确定。第四章 考评奖惩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部于每三个月初对上季度各级带班情况进行考评,并结合考评情况进行奖惩。第十七条 奖励细则:1、对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措施,并使本单位长久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相关领导,结合年度考评对其进行奖励。 2、对检验过程中
10、能立即发觉或汇报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元。3、对预防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元。第十八条 处罚细则:1、企业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和班组长不按要求组织检验、推行职责,忽略安全生产造成事故者,应负担安全责任,并接收上级部门追查和处罚。2、企业领导带队检验时间不符合要求,每少一天处罚元;年度累计3个月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处罚5000元以上,并取消个人评奖资格。 3、项目责任人未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给5000元以上处罚。4、项目经理或项目实施经理因其它事务离开施工现场,但未向项目建设单位或企业请假私自离开者,处以元以上罚款。5
11、、因安全生产事故问题引发相关方投诉、上级警告、处罚及不良行为公告,责任单位除负担损失外,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同时,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6、伪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统计者,每发觉一起,对责任单位处以每人天天1000元以上罚款。不立即上报事故隐患情况及企业要求上报其它相关信息,视情况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超出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无检验给元以上处罚。7、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项目实施经理未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从重追究项目责任人责任。8、对违反本制度要求,经企业指正不改,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关行政处分。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企业质安部负责解释。附件: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二、宁波市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房屋建筑工程)三、宁波市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表(房屋建筑工程)四、宁波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某某集团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