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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大会新规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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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职工大会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贯彻全心全意依托教职工办学治校指引思想,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贯彻,提高教诲质量和办学效益,依照工会法、教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基本形式。第三条教职工大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引,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基本路线,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步要对的解

2、决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增进学校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高素质人才而努力。第四条 教职工大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指引。第二章 教职工大会职权第五条 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执行状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讨论通过学校关于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三) 在学校权限范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关于基金和福利费管理使用等关于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四)做好校务公开协调、监督工作;配合关于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依照其任职

3、期间履职状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撤职。第六条 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关于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职权。第七条 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责任感努力完毕各项工作任务。第三章 教职工大会成员第八条 依照我校实际状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 。学校教职工应准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因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请假。第九条 大会依照需要可请关于领导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及其她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特邀代表由工会小组提名,经教职工大会筹办小组与

4、关于方面协商拟定。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十条 教职工大会成员权利:(一)按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方案,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可以就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刊登意见权利。(三)可以检查大会决策和提案贯彻状况,可以参加对学院关于部门或各级领导干部评议、监督。(四)因行使合法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关于上级部门申诉、控告。第十一条 教职工大会成员义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二)密切联系实际,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合理意见和规定,认真执行教职工大会决策,做好教职工大会交给各项工

5、作。(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工)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第四章 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第十二条 依照学校教代会召开时间安排,教职工大会每年举办两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学校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第十三条 教职工大会必要按期召开。如因特殊因素不能如期开会,应作阐明,获得多数教职工批准。遇有重要问题,或者依照三分之一以上学校教职工建议并报经校党支部批准,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暂时会议。(一)教职工大会召开程序和工作规范是:1 、拟定议题由学校工会主席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本次会议议题、议程,报校党支部批准、通过。2 、征集提案由

6、工会委员会环绕中心议题,在会前组织征集提案;提案须明确写出所提问题理由及解决问题办法建议,并由三人以上联名建议或一人建议二人以上附议提出。3 、起草报告(一)依照大会中心议题,校工会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其他关于文献。(二)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预备会议。会议内容;通过大会主席团,教代会会议议程,决定教代会会议其她事项。(三)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大会通过决策和议案时,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她方式进行表决。教职工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其决策、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大会表决必要有出席会议全体教职工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四)会议闭幕后,将组织检查、监督会议决策

7、执行和提案贯彻状况。第十四条 教代会依照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完毕教职工大会交办关于事项。第十五条 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需要暂时解决重要问题,由工会主席召集会议,协商解决,并向下一次教职工大会报告予以确认。第十六条 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工会负责寻常工作,重要职责是:(一) 组织参加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宣传教职工大会性质、职权和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习关于法律、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二) 参加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校务公开协调、监督工作。(三) 制定召开教职工大会方案,提出教职工大会议题,会同关于部门做好教职工大会筹办工作和会议期间组织工作。(四) 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五) 贯彻贯彻大会决策;检查监督大会决策执行与提案贯彻状况。(六) 指引工会小组民主管理各项工作。 对违背教职工大会制度行为,提出意见并规定改正;(七) 接受和解决学校教职工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及其代表合法权益。(八) 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摸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九) 解决教职工大会交办其他关于事宜。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整顿和管理工作;(十)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任务提供必要经费和其他条件。第五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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