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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嘉海一期项目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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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110号 编号:2012-97 嘉海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格调中天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海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目 录 1.建设项目概况 1 1.1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地点 1 1.2 主要工程内容 1 1.3 建设周期和投资 4 1.4规划选址符合性 4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6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6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6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7 3.1施工期环境影响 7 3.2 使用期环境影响 8 4.区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 10 4.1电磁辐射影响 10 4.2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 11 5.环保目标分布 12 6.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 14 7.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15 8.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6 9.公众参与 17 9.1 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 17 9.2 公众参与的内容和方式 17 10.评价结论 23 11.联系方式 24 II 1.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地点 根据河北区近年来的发展,为了改善城区面貌,给周边地区民众提供良好的居住、办公、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载体功能,加速河北区的建设和发展,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格调中天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河北区狮子林大街与翔纬路交口选址,投资建成集酒店式公寓、商务办公和商业为一体的高档消费场所“嘉海一期项目”。 项目选址东至翔纬路,南至李叔同故居和滨海道,西至海河东路,北至狮子林大街。总投资26亿元,可建设用地面积620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302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36622平方米,其中商业61277平方米(含地下16480平方米),写字楼91840平方米,酒店式公寓99473平方米,配套公建5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6400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4栋酒店式公寓楼和2栋34层5A级标准的写字楼及连接两栋写字楼的4层裙房,非经营性配套公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早点铺、便利店、社区服务点、文化活动室和燃气调压柜等)和地下建筑(包括商业、车库及人防和设备间等)。项目绿地率26%,拟于2015年5月竣工。 1.2 主要工程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4栋酒店式公寓楼(1#~4#,1#楼5层,1~2层为商业,3~5层为公寓;2、3#楼28层,均为公寓;4#楼主体16层,带南侧3层、北侧4层裙房,主楼1~2层及南北侧裙房1~3层规划为商业,北侧裙房4层设置游泳健身区,南侧裙房3层设置餐厅区,主楼3层设置为会议室,4~16层为酒店公寓)、2栋34层5A级标准的写字楼(5#A座、B座)及连接A座和B座的4层裙房商业建筑(5#商业)。非经营性配套公建位于2#楼首层,主要布置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早点铺、便利店、社区服务点、文化活动室和燃气调压柜等。地下共三层,包括地下商业、车库及人防和设备间(电信设备间、变电开关站和变电站、备用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和锅炉房等)。项目建成后1~3#楼可安置557户住户, 4#楼设置179间客房。项目绿化率26%。 本项目的规划用地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列于表1-1、表1-2,本项目配套公建和地下建筑详情见表1-3。 表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号 项目 数量(m2) 百分比(%) 一 规划可用地 62033.4 100.00 1 建筑占地 24813 40.00 2 道路用地 16530 26.65 3 公共绿地 16129 26.00 4 其他用地 4561.4 7.35 表1-2 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规划可用地面积 m2 62033.4 2 总建筑面积 m2 363022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m2 236622 其中 集中商业 m2 31200 临街商业 m2 13597 商务办公 m2 91840 酒店式公寓 m2 99473 含酒店客房及独立公寓 配套公建面积 m2 512 地下建筑面积 m2 126400 其中 地下商业 m2 16480 车库/设备用房 m2 109920 2 建筑密度 % 40 — 3 绿地率 % 26 — 4 建筑高度 m 160.25 建筑最高值 5 公寓户数 户 736 包含酒店客房及公寓住户 6 容积率 — 3.81 — 11 机动车停车位 辆 1780 — 其中 地上车位 辆 101 沿小区道路两侧布置 地下车位 辆 1679 位于地下层 12 非机动车停车位 个 2914 — 其中 地上车位 个 250 — 地下车位 个 2664 — 表1-3 本项目配套公建和地下建筑情况一览表 序号 公建 建筑面积(m2) 备注 一 配套公建 512 1 居委会 48 1处,位于2#首层 2 物业管理用房 142 1处,位于2#首层 3 社区警务室 15 1处,位于2#首层 4 早点铺 48 1处,位于2#首层 5 便利店 63 1处,位于2#首层 6 社区服务点 48 1处,位于2#首层 7 文化活动室 106 1处,位于2#首层 8 燃气调压柜 42 3处,独立设置,距离最近建筑大于14m 二 地下建筑 126400 1 35kV开关站变电室 200 1处,位于地下夹层设备间 2 35kV变电站 3300 共设置6个,根据市政电力部门要求,位于地下夹层各设备间内 3 电信电视设备间 120 设置3处,分别位于地下夹层各设备间内 4 锅炉房 117 1处,位于4#楼地下一层锅炉间内,共设2吨/小时真空燃气水锅炉4台(1台备用),用于配套4#楼冬季供暖热源和提供日常生活热水。 5 直燃机房 740 设置1处,位于2#楼北侧、5#楼B座南侧的地下一层设备间内,共设置5台直燃机组,用于1~3#和5#楼的夏季制冷和冬季采暖以及生活热水。 6 直燃机房配套设备用房 703 与直燃机房配套设置,主要设置一次泵房、二次泵房、值班室和燃气表间等。 7 备用发电机房 650 设置5处,柴油发电机设置5个,总容量5000KVA,位于地下夹层(B夹) 8 备用发电机房储油间 25 配套设置1处,内设置轻柴油储罐1个,容量9m3,位于地下夹层(B夹) 9 制冷机房 1560 2处,位于地下二层(B2) 10 风机房 5613 分散布置于B夹、B1、B2以及4、5#楼屋顶 11 水泵房 2700 共设置17处,分散布置于位于地下夹层、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各设备间内,主要设置供水、中水泵房,消防泵房、消防水池 12 消防控制室 40 1处,位于地下二层 13 其他地下商业 12000 1处,地下夹层 14 超市 6837 1处,位于地下一层(地下B1) 15 餐饮 6012 1处,地下夹层(B夹) 16 地下夹层车库(地下B夹) 7367 地下夹层(B夹),设置197个车位 17 地下一层车库(地下B1) 24380 地下一层(B1),设置651个车位 18 地下二层车库(地下B2) 31111 地下二层(B2),设置831个车位 19 地下一层人防(地下B1) 11149 地下一层(B1) 20 地下二层人防(地下B2) 10513 地下二层(B2) 21 洗衣机房 287 地下夹层(B夹);不设干洗业务,水洗采用洗涤剂选用无磷、低磷洗涤用品 22 地下储藏间 976 地下夹层(B夹) 三 其他公建 -- 1 电梯机房 320 8处,各楼屋顶 2 冷却塔 850 分两处集中布置,一处位于5#楼裙房屋顶,设置6台;一处位于4#楼裙房屋顶,设置3台。 四 其他 -- 1 游泳健身区 -- 位于4#楼北侧裙房4层;游泳池容积25m×15m×1.8m(长×宽×高)=675m3,健身房配置各类健身器械,不设淋浴间 1.3 建设周期和投资 拟建项目建设周期为2013年6月至2015年5月。 拟建项目共投资26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750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0.29%。 1.4规划选址符合性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海河东路沿线,狮子林大街南侧,位于海河—北运河经济发展带上,且选址区域已经规划为商服用途,与本项目建设性质相吻合。本项目为公建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高档商务楼宇区,符合天津市和河北区总体规划的要求。且本项目严格按照该区域的城市建设规划和其他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很好的考虑了与周边规划建筑良好的衔接,因此其选址及建设方案是可行的。 项目选址东至翔纬路,南至滨海道,西至海河东路,北至狮子林大街,上述道路及周边的城市主、支干道路通行能力较强,交通设施状况良好,这些道路为提高本项目辐射功能起着很好的支持作用。其它市政公共设施条件,如给水、排水、燃气等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支持,其选址公共设施条件较为理想。 根据区域污染源调查,周围没有噪声工业污染源。区外污染源主要为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北侧金家窑供热站和东侧嘉海供热站的锅炉燃煤烟气废气以及南侧天津西站至天津站铁路地下直径线的噪声和振动影响。根据评价结果,道路噪声对本项目影响较小;根据分别对金家窑供热站和嘉海供热站的锅炉燃煤烟气污染物的大气预测结果,烟尘和二氧化硫不会对本项目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铁路地下直径线噪声和振动影响符合相关标准。由工程分析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可知,项目运行后,通过使用清洁能源,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外部基础配套设施良好,周边建筑环境及社会环境适宜,建设用地权属明确,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带动区域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和改善居住环境。符合相关规划和国家相关法规,选址可行。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2.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该区域大气污染常规因子的环境现状选用2011年河北区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结果,该地区常规大气污染物中PM10、SO2、NO2年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1.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噪声区划,该项目所在地块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临狮子林大街一侧执行4a类标准。实测数据表明,各边界噪声昼夜均能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综上,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状况良好,具备项目所需的环境条件。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表2 评价范围 评价时段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施工期 运营期 区域污染源 重点调查本项目周围1000m内的主要大气、噪声污染源;调查2500m范围内高架源 水环境 评至东郊污水处理厂 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场地外扬尘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的距离及邻近环境保护目标所处区域 锅炉燃气废气、餐饮燃气废气和油烟、柴油发电机废气等评至废气排放口和周边敏感点,汽车尾气评至地下车库换气口。 噪声及振动 评至建设项目场界外1m及周围敏感点 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以及区外噪声及振动对本项目的影响 24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施工期环境影响 3.1.1施工扬尘 由工地扬尘监测结果可知,建筑施工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范围为150 m左右。因此,为保护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施工区域和对周围敏感目标的扬尘污染,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环境保护法规,认真落实本报告列出的防尘措施。 3.1.2施工噪声 从施工噪声预测结果看,由于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较高,本项目施工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当其施工位置距离施工场界较近时,将会出现施工场界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现象。邻近施工场界较近的嘉海花园住宅区在昼间结构施工阶段和夜间各施工阶段的噪声影响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超标原因是施工作业面距离项目环境敏感目标较近,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将施工期的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出现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情况,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在施工现场所在地的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与受噪声污染的居民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施工”。 3.1.3施工废水和施工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及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定时清运,集中处理。要注意的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民工队伍的严格管理,可将其对周围环境影响控制到最小。 同时建设单位应注意在施工期间加强对选址西侧海河的环保措施,严禁向其排放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固体废物均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须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一般情况下,上述施工期环境影响是暂时性的,待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大多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3.2 使用期环境影响 3.2.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锅炉房和直燃机房排放的燃气废气,公寓住宅炊事燃气废气、餐饮区炊事燃气废气和烹调油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废气、公厕及垃圾暂存异味。 锅炉房和直燃机房均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其燃气废气分别引至屋顶排放。项目投入运营后,锅炉房和直燃机房在各自不同的排放工况条件下,燃气废气中污染物烟尘、SO2和NOX 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03)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烟尘10 mg/m3;SO220mg/m3;NOX300mg/m3),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经点源扩散和垂直扩散预测结果显示,在不同的排放工况条件下,直燃机房和锅炉房排放的燃气废气对区内外各建筑及建筑不同楼层高度的污染物浓度最大影响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不会对本项目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公寓住宅、餐饮区炊事燃气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配套公建餐饮厨房应安装经环保部门认可的油烟净化设施,根据其规模满足相应去除效率和排放浓度要求。油烟的净化及排放在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和《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要求情况下,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地上停车由于汽车尾气容易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且排气口远离公寓楼设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备用发电机房以清洁能源轻柴油为燃料,其燃油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相对较低,且仅在停电的非正常情况下使用,预计其废气不会对区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公厕及垃圾收集暂存在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加强管理、及时清扫清运、定期消毒等防治措施情况下,不会对公寓住宅、办公及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2.2对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880.8 m3/d,主要为公寓住宅、办公楼、商业和公建产生的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后,排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要求,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公建产生的冷却制冷系统定期排污水、锅炉房制软水排浓水和游泳池定期更换新水所排放的部分废水等,属于清洁下水,直接排放。 3.2.3对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车库风机、变电站、中央空调制冷机组、直燃机房泵房、锅炉房和应急发电机组、餐饮油烟风机、高层电梯间、冷却塔等设备运行噪声及小区车辆行驶噪声,商业经营社会噪声等。 建设单位在结构设计中,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的有关规定。电梯间的电机应设隔声罩,减振座,不得将机房设置在居室空间之上,电梯竖井避免与居室紧贴布置。对于其他设备,建设单位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的减振措施,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减轻振动传播和避免造成共振,设备间采取安装吸声材料,做好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在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措施,合理布局的情况下,各地下或室内噪声源不会对公寓住宅和办公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冷却塔等噪声源在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措施、合理布局的情况下,场界噪声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应要求,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可以满足该标准的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对汽车启停噪声通过采取加强车辆出入的管理、禁止车辆鸣笛等措施,其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对商业产生的社会噪声应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环发[1999]210号文件《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加强监督和管理,尽量减小社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2.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以生活垃圾(含餐饮垃圾)为主,产生量约793.1吨/年,严格按照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进行暂存管理,实行袋装化分类处置,对可再生资源进行回收,不可再生资源纳入天津市固废处理系统,由市容部门统一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对于集中餐饮区的餐饮垃圾应单独收集,不得与其他生活垃圾混置。餐饮垃圾应按照《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和《天津市餐饮废弃物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统一处置。 3.2.5排污口规范化 按照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和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必须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1)废气排放口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2)拟建项目排废水量达到100m3/d以上,必须在所有污水排放口安装污水流量计等措施,做到污水排放口规范化; (3)固定废物贮存处置场必须实行规范化整治,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专用堆放场地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3.2.6环保公示要求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08〕70号)《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因此本项目开发商在房屋预售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环保公示工作。 根据招商计划,在设计阶段预留餐饮业烟道及隔油池的位置;招商产生污染的企业应根据所经营的行业单独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对于临路和地下直径线一侧公寓住宅,建设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将此实际情况告之购房客户,明示临近该侧的公寓住宅可能会受到的影响,建设单位售房时有义务告知购房者相关情况,并应取得购房者认可,避免入住以后产生纠纷。 4.区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 4.1电磁辐射影响 拟建项目为保证生活用电,将在地下层建设7座35kV开关站及变电站。经类比监测结果分析预测拟建项目35kV变电站正常运行所致周围环境的电场强度、垂直磁场强度、水平磁场强度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场强度评价标准值。由于拟建项目变电站建于地下层内,与地下商业区及人员活动较多区域最近的距离可满足35kV输变电项目控制保护距离15m的要求,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2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 本项目区外污染源主要包括:北侧狮子林大街的交通噪声影响、南侧地下直径线的噪声及振动影响、北侧220m的金家窑供热站和东侧580m的嘉海供热站在冬季锅炉房运行时排放的燃煤烟气影响。 根据类比及预测,交通噪声对距离道路最近建筑影响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要求。 根据《新建铁路天津西站至天津站地下直径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环评预测结论,地下直径线对本项目区内最近公寓楼产生的二次结构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通过引用《新建铁路天津西站至天津站地下直径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12.4)环评结论可知:本项目公寓住宅最近距离地下直径线外轨中心线22m,大于预测距离20m,考虑距离对振动的进一步衰减,该地下直径线列车运行时对拟建项目公寓住宅的振动预测值将低于76.5 dB(室外)和68.5dB(室内),可以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铁路干线两侧昼间80dB、夜间80dB标准限值要求,预计不会对本项目产生明显影响。 金家窑供热站建有3台40t/h燃煤锅炉,配套设有陶瓷多管除尘和双碱法脱硫除尘净化,并设有一根80m高的烟囱。嘉海供热站建有1台20t /h,2台40t /h(1用1备)和1台60t /h燃煤锅炉,并设有一根80m高的烟囱。本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进行点源预测计算。根据垂直扩散预测结果显示:供热站冬季运行锅炉燃煤烟气对本项目区内最近建筑的不同楼层高度的浓度最大影响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因此供热站锅炉房在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会对本项目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环保目标分布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以及进行现场踏勘及调查结果,确定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目标如下表: 表5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阶段 敏感点名称 方位 至项目边界最近距离(m) 影响因子 备注 施工期/运营期 河北区政府大楼 北 50 施工期扬尘、噪声;运营期锅炉房和直燃机房排放的燃气废气 行政办公 北洋医院 北 80 医院 金海岸公寓 东北 240 居住区 金庭里 东北 100 居住区 金泽里 北 100 居住区 望海楼北里 北 200 居住区 望海大厦 北 220 居住区 盛海公寓 北 300 居住区 金钟家园 东北 320 居住区 嘉海花园 东 40 居住区 琴海公寓 东南 220 居住区 瑞海名苑 东南 150 居住区 施工期 悦榕庄 南 100 施工期扬尘、噪声及振动 商贸、酒店 鸿泰大厦 北 65 商贸 李叔同故居(迁建) 南 30* 未定级,参照市级文物保护 望海楼教堂 西北 70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施工期 海河 西 50 施工期废水和施工固废 水体 运营期 区内写字楼、公寓 区内 -- 区内设备噪声、锅炉房和直燃机房排放的燃气废气、集中餐饮区的油烟以及35kV变电站电磁辐射等影响。 居住、办公 区外 -- 区外交通噪声、锅炉燃煤烟气、地下铁路直径线运行时的铁路噪声及振动 注:*--该距离为区内建筑与李叔同故居的最近距离; 图5 敏感目标分布示意图 6.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 本项目环保投资约为750万元,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0.29%。环保投资细目见表6。 表6 环保投资估算 序号 项 目 投资估算(万元) 1 施工扬尘与噪声防治措施 400 2 噪声防治(噪声及振动) 100 3 绿化及景观建设 200 4 固体废物收集 20 5 早点铺和餐饮区隔油池、油烟净化装置 25 6 排污口规范化 4 7 垃圾临时收集 1 合计 750 7.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绿地率达到26%,本项目建成后可在海河沿线矗立起新型办公、酒店公寓一体式商业建筑群,将呈现海河沿线整体建筑风格一致,绿树成荫,清洁美观的城市美学景观,可以为商务、办公提供一个舒适、宜人的购物、办公及居住环境。同时该地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得以完善,污水和固体废物的收集排放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使该地区卫生状况有所改观。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使该地区城市景观和配套基础市政得到较大改善,项目建设的环境效益显著。 8.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运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工作,至少应设1名环保专职人员,对污染物的治理和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运营期环保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 (2)组织制定和修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物业公司应与环卫部门定立合同及时清运垃圾,并做好消毒卫生工作。装修阶段应将生活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分别堆放、清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防止扬尘对区内环境的污染。 (4)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负责小区的绿化管理和维护,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绿化用地,护绿养绿使小区永远保持优美宜人的环境,使居住者感受现代化居住小区的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 (5)协助环境保护监测站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6)制定实施环保教育宣传方案,增强住户的环境保护意识。 建设单位将运营期环境监测委托给当地环境保护监测站,依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污染治理、排放以及区内环境质量进行监控。监测的项目和频次由环境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做出安排。 9.公众参与 9.1 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 公众参与是建设单位与项目所在区各方群众交流的一种形式,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评价范围内群众及社会团体对项目建设及与其有关环境问题的认识程度,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及运行后可能带来环境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保障项目建设决策中的科学化、民主化,最大限度的发挥项目建成后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9.2 公众参与的内容和方式 9.2.1 环境信息公开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就“嘉海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于2012年10月25日~11月7日和2013年3月4日至3月15日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公开发布了该项目环评信息,进行了两次公示,并在项目现场进行了现场公示,并于11月28日在公开媒体《城市快报》进行公示。公示起尚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示网页图片见图9-1。 图9-1 两次公众参与公示网站截图 本项目公示信息 图9-2 公众参与公告报纸公示照片 图9-3 公众现场填写调查表照片 9.2.2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或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本评价公众参与方式采取请公众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的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9.2.2.1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表发放时间为报告书编制初期阶段,建设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询公众意见,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60份,回收有效答60份,回收率100%。调查对象主要为最近敏感点:嘉海花园小区、瑞海名苑(公寓)、琴海(花园)公寓、李叔同故居工作人员、盛海公寓、悦榕庄、金庭里、金泽里、金海岸公寓等居民以及北洋医院和河北区政府大楼等以及少量其他人员等。调查对象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职业分布见表6-2。 表9-1 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表 指数 性别 年龄 男 女 <18岁 19~50岁 >50岁 数量 40 20 2 50 8 比例(%) 66.67 33.33 3.33 83.33 13.33 指数 文化程度 职业 小学 中学 中专及以上 干部 工人 学生 教师军人 农民 其他 数量 3 7 50 10 10 2 2 1 35 比例(%) 5.00 11.67 83.33 16.67 16.67 3.33 3.33 1.67 58.33 9.2.2.2调查内容 调查问卷包括“工程概况简介”及“调查问卷”两部分,工程简介对本项目工程背景、主要内容及规模、投资、选址等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工程将产生的环境影响和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了说明。调查表由建设单位负责发放和回收,调查表基本内容见附件。 9.2.2.3调查结论 调查表中所述意见均代表个人意见,调查结果统计见下表。 表9-2 公众参与调查统计表 问题 统计结果 您对建设项目的态度 选项 支持 反对 不关心 人数 32 0 258 比例(%) 53.33 0 46.67 原址环境现状如何 选项 好 一般 差 不清楚 人数 42 11 2 5 比例(%) 70.00 18.33 3.33 8.33 施工期的影响程度 选项 很大 一般 没有 不清楚 人数 0 13 9 38 比例(%) 0 21.67 15.00 63.33 对施工期建设单位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态度 选项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不清楚 人数 39 12 0 9 比例(%) 65.00 20.00 0 15.00 项目建成后地区的景观和生态改变情况 选项 改善 变差 不变 不清楚 人数 31 0 5 24 比例(%) 51.67 0 8.33 40.00 项目建成后对您生活有何影响 选项 休息 生活 娱乐 不清楚 人数 2 1 1 56 比例(%) 3.33 1.67 1.67 93.33 9.2.2.4 公众意见反馈 调查结果显示,从受调查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分布及对项目的了解的程度来看,可以认为本次公众调查是公允、客观的。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对象基本涵盖了区域内各类人群,能够反映区域内的人员结构及其对事物的认知情况。被调查的公众环境意识较强,能够积极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因此本评价对于公众提出的诸如希望本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注意减少扬尘和噪声等意见均予以采纳,在施工期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上适当做出调整,促使本项目的建设在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上取得最佳统一。 10.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天津市和河北区总体规划,其建设能够推动天津市和河北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优化区域景观,环境效益明显。经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公用配套工程设施的合理建议及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工程措施后,各入驻商家进驻前单独履行环保手续,确保运营期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前提下,可实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11.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格调中天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前期部:吴工 电话:86259812 Email:godeye2000@ (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 022-83715590 网址: Email:tj_ep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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