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环评证乙字第3216号
小商品企业展示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0一三年五月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根据市委关于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战略目标,2010年2月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产业功能区规划》,打破行政区划桎梏,在全市确定了13个市级产业功能区。其中,作为市级产业功能区之一的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北至香城大道、西至成彭路及斑竹园镇区西侧,南至三环路,东至川陕路凤凰山段及宝成铁路,包括成华区凤凰山片区、新都区大丰、斑竹园部分区域及金牛区天回部分区域,以“198”地区为界分为南北两部分,总面积约64平方公里。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定位是重点发展以国际商贸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商业副中心。通过功能互补,构建现代城市功能与现代产业功能并重、城市发展与产业发展融合,集贸易、商务办公、展示、文化、旅游等多功能于一体、配套完善的北部新城。
在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打造“西部第一、全国一流”商贸集成服务新城的战略指引下,成都乐成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在成都市新都区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内投资建设小商品企业展示中心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是成都 “北改”规划发展战略升级现有商业模式、打造现代商贸新城的创新型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城北的高端小商品企业展示聚集承接地。
成都乐成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本项目以成都市“北改”工程产业升级为契机,利用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的规划发展前景,创建小商品贸易经济模式,整合行业产业链、供应链、销售链,完善商贸服务营销链,延伸配套产业合作链,以商品展示、商贸、上午办公和后台服务为本体,延伸商务服务和配套服务互动的商贸总部积极综合服务体,该项目将是一个囊括估计国内知名品牌企业的商贸新基地,是引领西部文体小商品交易的高端商贸聚集地,将成为北部新城一个崭新的购物天堂。
工程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白云村,在成都市北新干线(人民北路北沿线)以东,兴城大道南侧 ,属于成都“北部新城”的重点规划区域,面积约49.4484亩。项目规划已经成都市新都区规划管理局审核,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0114201320020号))。项目用地属商业用地,在业主方取得该地块时,该地块是待开发的空地(拆迁工作已由政府完成),不涉及拆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令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14号,2003-1-1)规定该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成都乐成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环评技术导则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49.4484亩(约合32965.76万m2)。项目总建筑面积190758.34平方米,建筑密度为55%;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131862.48平米,主要由3栋建筑组成,分别为:
1号楼为一栋多层建筑,为五层展场,一层含局部沿街商业,建筑高度23.9米;2号楼为一类高层综合楼,一层至五层为商业,上有一座23层塔楼,功能为办公,建筑高度99.5米;3号楼为一类高层综合楼,一至五层为商业,上有一座19层塔楼,功能为酒店,建筑高度74.3米。
三栋建筑的地下室连为整体,地下室建筑面积58679平方米,为两层,局部含夹层(非机动车库)的区域为3层。功能包括地下展场、地下商业、地下汽车库和非机动车库,另配置有设备用房和物管用房。地下机动车停车位为1059辆,非机动车位为3117辆。
项目建筑技术经技指标如下表1-1。
表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一、规划征地面积:
42961.74
m2
二、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
32965.62
m2
三、规划总建筑面积:
205624.5
m2
(一)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131862.48
m2
其中(1)、1号楼(展场)建筑面积
72610.74
m2
其中
①、 展场建筑面积:
70968.88
m2
②、商业(1层临街)建筑面积:
703.38
m2
③、物管用房建筑面积:
150
m2
④、出屋面楼梯间及电梯机房建筑面积:
788.48
m2
(2)、2号楼(办公)建筑面积:
35506.34
m2
其中
①、商业(1-5层)建筑面积:
8631.06
m2
②、办公建筑面积:
26513.27
m2
③、物管用房建筑面积:
150
m2
④、出屋面楼梯间及电梯机房建筑面积:
212.01
m2
(3)、2号楼(酒店)建筑面积:
23277.04
m2
其中
①、商业(1-5层)建筑面积:
6458.78
m2
②、酒店建筑面积:
16675.76
m2
③、出屋面楼梯间及电梯机房建筑面积:
142.5
m2
(4)、连廊建筑面积:
446.76
m2
(5)、门卫室建筑面积:
21.6
m2
(二)地下建筑面积(2F):
58679.00
m2
其中:1、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
35720.60
m2
2、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
4816.00
m2
3、地下展场建筑面积:
11315.40
m2
4、地下商业建筑面积:
2237.60
m2
5、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4065.80
m2
6、物管用房建筑面积:
275.00
m2
7、戊类库房建筑面积:
248.60
m2
(三)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连廊架空区):
216.86
m2
四、容积率:
4.00
五、建筑基底面积:
18130.60
m2
其中高层主体建筑基底面积:
2798.60
m2
六、建筑密度:
55.00%
其中高层主体建筑密度:
8.49%
七、绿地率:
10%
总绿地面积(含树荫式停车位用地的20%计入绿地面积):
3296.60
平方米
八、机动车停车位:
1149
辆
地上
地上室外停车位(均为树荫式停车位):
90
辆
地上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
7.83%
地下
地下机动车位:
1059
辆
地下机械停车位及占总停车位的比例:
35辆/3.05%
其中
展场停车位
659
辆
商业停车位
144
辆
办公停车位
134
辆
酒店停车位
212
辆
九、非机动车位(均为地下停车位):
3117
辆
其中
展场停车位
2469
辆
商业停车位
541
辆
办公停车位
107
辆
十、日照结论:本项目对周边用地日照影响满足《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技术参数
地点:成都市(大城市) 纬度:30.4度 节气:大寒日 起始时段:8--16时
所用软件:天正建筑8.5 受影面高度:1.5m(室内外高差0.6m,窗台高0.9m)
1.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商业楼、办公楼、酒店公寓楼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建设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同时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本项目也不属于《成都市产业投资导向目录》禁止发展类产业。同时,项目的建设取得了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编号:新都发改政务产业函[2012]051号)。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1.4规划选址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与《成都市新都区分区规划(2004-2020年)》规划、成都市服务业发展规划(2008-2012)》、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均相符。
(2)、选址合理性
工程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白云村,在成都市北新干线(人民北路北沿线)以东,兴城大道南侧 ,属于成都“北部新城”的重点规划区域,面积约49.4484亩。项目规划已经成都市新都区规划管理局审核,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0114201320020号))。项目用地属商业用地,在业主方取得该地块时,该地块是待开发的空地(拆迁工作已由政府完成),不涉及拆迁。
本项目位于场地近距离范围内没有重工业企业等污染源,根据规划将形成以商贸为主的格局,所在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完善,市政规划的供电、给排水、供热、城市天然气、电信、配套垃圾压缩站等设施配套齐全,规划交通路网完善。根据用地规划,该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新都区总体规划,选址合理。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
2.1.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小时平均浓度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PM10日平均浓度均超标,原因一方面项目所在区域有两条主干路,车流量较大导致扬尘引起,另一方面由于本项目附近有在建施工的项目。
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由监测结果可知,评价河段毗河除氨氮指标超标外,其余各指标均能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Ⅲ类水体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较好。
氨氮最大超标倍数为2.82,主要超标原因是监测期间斑竹园污水处理厂尚未正常投入使用,导致斑竹园镇生活及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外排废水中氨氮的超标排放导致了受纳水体毗河中氨氮的超标。
2.1.3 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从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该项目场地各场界噪声均未超出《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区域噪声环境情况较好。
2.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
本项目西面约20m处为金华财富广场(待建,为商业广场),约140m处为北新干线,隔北新干线约31m为四川申蓉汽车;项目用地西南面225m为北欧知识城;项目用地南厂界紧邻规划道路,东南面112m为源上湾国际社区一期项目部,规划道路与源上湾国际社区一期项目部厂界之间有一条河流——蟆水河。该河流的功能主要是用于农业种植灌溉、排洪。项目南厂界约812m为毗河。项目北、东厂界均为空地。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
3.1.1.1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升降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等,多为瞬时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
通过严格的施工管理,尽可能的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标准限值,以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特别注意保护项目周围的声环境质量,确保敏感点不受施工噪声的干扰。
3.1.1.2 施工期扬尘环境影响分析
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回填、道路浇注、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施工扬尘则更为严重。
3.1.1.3 施工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会产生少量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施工单位建临时食堂、厕所等生活设施,会产生少量生活废水,产生量为4.8m3/d。另外建筑施工时构筑物冲淋水和设备清洗水,应在工地建设区修建生产废水蓄水沉淀池,在施工人员住宿区修建简易化粪池。工地食堂排放的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再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一起流入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地下涌出水进入沉淀池后排入雨水管网。
施工期间产生的混凝土搅拌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1.1.4 施工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建筑过程中主要固体废物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这期间应根据需要增设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与设施,并分类存放、加强管理;生活垃圾及时送往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以免影响环境卫生。
3.1.1.5 建筑室内装修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在对构筑物的室内外进行装修时(如表面粉刷、油漆、喷涂、裱糊、镶贴装饰等),钻机、电锤、切割机等产生噪声,油漆和喷涂产生废气,废弃物料及污水,尤其是挥发性废气(如苯系物、甲醛)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应予重点控制。
在施工装修期,涂料及装修材料的选取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室内甲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及放射性元素氡,使各项污染指标达到卫生部2001年制定的《室内空气质量卫生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限值要求,不会对室内环境造成污染。
3.1.1.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其原有用地主要为居民房及空地,在建设期基础工程施工中,挖、填土方作业带来一定的水土流失及植被破坏,对工程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短暂破坏。
为减少施工场地水土流失量,应采取如下措施:动土前在项目周边建临时围墙、及时清运弃土、及时夯实回填土、及时绿化、施工道路采用硬化路面;在施工场地建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使雨水经沉淀池沉清后循环使用,尽力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工程竣工后,项目将尽可能进行绿化,改善项目的生态环境。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大大减少了因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且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因此,本工程施工期不会对所在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2 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
3.2.1 废水排放及治理措施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
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已完善,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进斑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入毗河。
3.2.2 废气排放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只在餐饮区使用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由于排放量很少,对周围环境无明显污染性影响。
本项目设有地面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是本项目的大气污染之一,主要含有CO、NOx、TSP和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合物THC。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标准。
项目设两台备用发电机,均位于地下二层,柴油发电机组产生的烟气经过自带的烟气净化系统的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通至室外排放,评价要求排气口位置和方向应避开临近的住宅,尽力减小发电机烟气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3.2.3 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项目市场产生的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卖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将由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进行统一清运而得到无害化处置。市场管理方每日对市场内的废包装及生活垃圾进行收集,生活垃圾集中分别暂存在地下一楼设置的垃圾暂存点处。市政环卫部门负责清运,最终送至市政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池产生的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清掏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只垃圾填埋场。
对于办公综合楼商业区域的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评价要求必须严格执行《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0】65号)中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清洁处理和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项目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3.2.4 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水泵、通风设备、中央空调系统等。水泵、通风设备均位于地下室内,中央空调,机组设置在地下室内,商业楼中央空调冷却塔设置于商业楼顶。评价要求在楼顶中央空调冷却塔周边设置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噪声源在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后,不会对项目边界声学环境和本项目居民的室内声学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
3.2 项目环境保护的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3-1。
表3-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方位
距离
(m)
性质
人数
施工期
运营期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北欧知识城
西南面
252
住宅、商铺
600
Ö
Ö
Ö
Ö
申容汽车
西面
135
商业
200
Ö
Ö
Ö
Ö
毗河
南面
812
地表水
/
Ö
Ö
3.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噪声、扬尘、建筑和生活垃圾。由于施工期时间有限,影响范围以局部污染为主,因此施工期重点是加强管理,只要精心安排,施工进度严格管理,对扬尘、噪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治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施工产生的弃土及时回填和清运,这样可将污染减少到较低程度。对于外运弃土建议委托专业渣土运输公司承运。
(2)营运期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是生活污水、机动车尾气、生活垃圾、设备噪声和商业噪声等。
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进斑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入毗河,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环境空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引入餐饮单位产生的饮食油烟、柴油发电机废气和汽车尾气。餐饮单位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高空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柴油发电机通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经竖井排至楼顶高空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由抽排风机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室汽车尾气排口设置在楼房顶楼,位置布设合理。另外,地面停车位,露天空旷条件很容易扩散,可做到达标排放。
声学环境:项目运营期在严格管理下,项目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营运对周边声学环境影响很小。
固体废弃物:本建设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了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这些措施体现了固体废物资源化的原则,符合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管理规定。只要在工作中,将各项处理措施落到实处,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5 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论
评价认为,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要求,建设污水预处理池,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可以达到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目标,各项措施经济上可行、技术上合理有效。
3.6 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新都的发展和建设,只要把握好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关,运用先进的生产管理制度,必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效益,产生良好的经济及社会、环境效益。
4 公众参与
4.1 公示的次数、方式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对建设项目的信息进行公示”。根据该规定,建设单位在成都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截止到本项目报批时,尚没有收到网上公示意见的反馈。
4.2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
对评价区域内公众进行调查,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调查对象:向项目区周围公众发放调查表,对工程的实施进行调查。
(2)调查人数:100份。
4.3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从上述调查统计情况来看,受调查的公众绝大多数支持本项目建设。同时也希望建设单位严格按环保要求进行建设,搞好污染治理,落实有关污染控制措施,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确保周围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和身体健康。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项目建设区域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选址合理,总图布置合理;在采取了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公众参与中无相关公众对项目的建设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拟建项目在所选地址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6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成都乐成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笋塘十字路口紫金乐章一栋一单元18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558629594
(2)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3216号)
单位地址:成都市芳邻路8号
联 系 人:田 红
联系电话:(028) 8703 7916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