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青年社区学校”导师团管理办法(试行)“青年社区学校”是指在共青团XX市委管理下的青少年公益类品牌。社区学校结合新时代青少年群体的自主意识和个性化需求,常态化为青少年提供普惠性、关爱型、成长型等青少年公益课程。“青年社区学校”由共青团XX市委统一管理,成立“青年社区学校公益导师团”,提供事务化、专业化课程服务,全方位服务XX青年。一、认定标准:公益导师,以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授课好为基本条件,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后,签约加入“青年社区学校”公益导师团。要求为:(1)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群众评价和社会信誉好。(2)业绩突出、技能过硬,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出
2、良好的专业素质、文明素养,在本行业(系统)、本领域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3)精神风貌良好、理想信念坚定,为传播社会正能量、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权利和义务:一经认定为XX市团属“青年社区学校”公益导师团成员,并签约授牌,即可享受以下权利并须履行相关义务:1、享受权利: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评审优秀、学员反响优异的导师,在同等条件下,先享受团属优惠、荣誉推荐。按年度对签约导师予以“十佳”评选,发挥榜样带动作用。2、承担义务:公益开设课程,年开设课程不得少于10个课时。导师以个人志愿者身份参与“青年社区学校”公益导师团,负责师资力量调配。导师团身份只得用于团属青年公益类课程
3、及活动,不得用于商业宣传等用途。三、考核与管理:1、实行“亮身份、亮承诺、亮监督”制度,导师团在“青年社区学校”授课期间,须展示导师团身份(导师团徽章)。导师团课程所用的课件材料需统一用“青年社区学校”模板。2、建立“青年社区学校”导师团日常监督机制。导师申请后需进行1课时试课。课程中由学员对导师进行满意度测评,团市委将组织定期、不定期对导师授课情况予以督查。结合督查及测评情况,按年度予以“青年社区学校”十佳导师评选。3、存在以下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1)经督查、投诉,导师服务承诺未能兑现,学员评价不佳,或课程质量不高、未能达到其他基本要求的;(2)授课态度消极被动,半年内不开设课程的;(3
4、)未按照规定予以“亮标识、亮承诺、亮监督”的,或执行不规范的(如课件未使用统一“青年社区学校”模板等);(4)导师在授课中涉及商业宣传的。4、存在以下问题的,即时解约,并面向社会公告:(1)个人存在违法、违纪现象;(2)在社区学校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引发社会恶性事件;(3)长期存在“责令整改”问题,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四、附则:本办法适用于所有“ 青年社区学校”导师团。本办法解释权归共青团XX市委员会所有,自发布之日起生效。XX市“青年社区学校”公益导师团申请表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貌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职务授课内容获得荣誉个人简介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年月日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试课得分团市委意见(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