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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金管理规范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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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金管理规范 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规范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金计划 第三章 资金调拨 第四章 资金汇划 第五章 银行账户 第六章 担保管理 第七章 银行结算票据管理 第八章 商业汇票的管理 第九章 网上银行操作的管理 第十章 银行回单及对账单的管理 第十一章 资金管理报表 第十二章 财务资料的管理 第十三章 资金的投放 第十四章 应收账款的回收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规避市场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章 资金计划 第二条 【资金计划编制原则】 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充分考虑资金来源和运营情况,在保证经营管理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实事求是地编制资金计划,本着量入而出、综合平衡、合理、有效使用资金的原则编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 第三条 【资金计划编制】 应在每年年末编制、填报下一年度的资金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集团公司的调整意见形成最终的资金计划。 第四条 【资金计划内容】 资金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预计;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预计;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预计; (四)资金筹集或使用的预计时间、金额及主要资金用途,若有资金缺口需在备注中说明拟解决资金缺口的方案。 第五条 【资金计划的调整】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对资金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报请集团公司审核。 第六条 【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 资金计划执行过程中,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并对资金计划产生部分影响,可以月度为单位对资金计划进行局部调整,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予以实施。资金计划执行过程中,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资金运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应当立即报告集团公司。资金计划执行过程中,集团公司负责对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第三章 资金调拨 第七条 【经营资金的申请】 生产经营中所需资金,由本公司自行解决,必要时集团公司可以提供资金或者担保支持。项目性用款依据集团颁布的各项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 【筹资资金的申请】 筹资资金的资金申请需要担保申请获批,且资金申请的各项要素(如保证金比例、费用性支出等)均需和担保申请匹配。资金申请中的保证金比例、费用性支出等若低于已经获批的担保申请,资金申请可以予以提交;若高于担保申请或融资形式等重要要素发生变化,担保申请必须予以更新并获批后方可提交资金申请。 第四章 资金汇划 第九条 【资金汇划管理的目的】 资金汇划过程是资金的价值运动,是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保障, 也是资金管理过程中的主要风险点之一。为了保证资金在汇划过程中安全、完整、高效,资金汇划经办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合规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第十条 【资金汇划管理的原则】 严格执行权限审批制度、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保证提供的资金汇划信息准确完整、收付款方沟通顺畅、资金安全及时到账,及时履行资金汇报制度。 第十一条 【资金汇划管理的授权审批制度】 需明确规定资金的审批权限、审批级次,包括申请部门的内部审批。制定资金限制接近措施,经办人员进行资金汇划业务应得到授权审批,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办理资金的收支业务。 公司根据资金管理的需要,在公司不同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需填写并签批《资金划转申请》。《资金划转申请》须由财务资金部发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资金划转需签批至部门分管领导,5000万元以上(含)的资金划转需签批至总经理。 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向外部企业划转资金的,需填写并签批《付款申请单》。《付款申请单》须由经办人发起,并经经办人部门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 资金操作和复核岗位的设立应以防范资金风险为出发点,专人专岗,责任到人。资金汇划人员应具备一定财务知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资金汇划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一人办理资金汇划的全过程,严禁将办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密钥集中一人保管。对外付款的制单、复核不得一人操作。如果资金汇划的操作或者复核人员有事请假,需要将财务印章、账号和密码在正确且完整的前提下交接给接管人员,接管人员应具备一定财务知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证书,此过程需要交接部门分管领导做监交,在交接期间,接管人员全权负责移交人员交接的工作,避免造成风险。 第十三条 【资金汇划的必要条件】 (一)付款审批合规,资金汇划经办人员发现有越权审批或者超权限审批的资金业务,有权退回。 (二)涉及非经营性付款,必须经相关部门责任人联签。 (三)银行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 (四)大额资金支付需要单据申请人至少提前一天将审批通过的付款业务申请表提交至财务资金部 第十四条 【资金汇划的前期准备】 (一)资金汇划经办人员应合理安排资金汇划时间。涉及多笔汇款,按照资金的重要性顺序支付,不能按照资金的金额大小确定前后划款顺序,保证重要的资金优先支付。 (二)资金汇划经办人员在办理付款业务时若需要前往柜台办理,则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保证付款的及时、准确。 (三)资金汇划经办人员在办理付款业务时若需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的要检查操作、复核的密钥是否过期。 (四)资金汇划经办人员收到审核后的付款单据之后应提前和付款银行联系并留好资金头寸,保证大额资金可以快速汇出。 第十五条 【资金汇划的过程监控】 (一)资金汇划经办人员通过网银发送指令时,汇划复核人员必须要认真核对各项付款信息,并对付款结果负责。付款指令发送给银行后,资金汇划经办人员应及时和银行联系,通知银行操作付款,并通知单据申请人向收款方查询,确认资金到账后,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资金汇划经办人员通过银行柜台付款时,应主动督促银行工作人员尽快办理,在确认资金到达收款方指定账户后,方可离开。 (三)资金汇划工作专人跟踪,避免产生在途资金;资金汇出要及时通知收款方,避免一方汇款、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发生。 第十六条 【资金汇划的单据】 资金汇划经办人员应及时到开户银行收取原始凭证,交接给会计人员,以便于账务记录与核对。 第十七条 【资金汇划的记录】 资金工作人员应完整记录款项汇划路径,以便于账务记录与核对。 第十八条 【资金汇划的应急处理措施】 资金汇划执行过程中,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可以自行解决的,应及时处理,避免发生资金风险。资金汇划执行过程中,如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对集团的资金运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应当立即上报集团公司,不能拖延及隐瞒。 第五章 银行账户 第十九条 【账户管理权限】 公司开立银行账户需填写开户申请表,此表以集团公司模板为准,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审批后账户方可开立。 第二十条 【定时清理银行账户】 定时清理账户,对于停止业务合作的银行账户应及时销户,需填写销户申请表,此表以集团公司模板为准,上报集团公司备查,对于业务极少发生、但又因业务需要不能办理清户的银行账户,实施监控,以免形成久悬户。 第六章 担保管理 第二十一条 【担保流程】 集团统一管理担保资源。本公司需要担保时,应当填写“内部担保申请表”,并附情况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拟定担保单位,由集团公司通知申请单位及担保单位,经担保单位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办理担保手续。 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及其他法律法规有监管要求的企业有特殊规定的,国家监管部门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担保的流程由“内部担保申请表”和“外部担保申请表”规定,申请表以集团公司模板为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担保事项】 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得为集团所控制范围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确有必要对外提供担保的,应当向集团公司上报“集团对外担保申请表”,按照担保流程逐级审批,申请最终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依法履行本企业内部决策程序,方可办理。 第七章 银行结算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 【银行结算票据备查账】 应设置备查账用以记录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防止空白及作废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公司应于每月末对备查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追查责任及上报。 第二十四条 【收款收据】 除贷记凭证、电汇凭证外,办理付款时并交付票据时需由对方单位出具收款收据,并由取票人在票据复印件上签收。收款收据会同付款凭证交会计入账,签收单由出纳按月装订成册,作为资金档案归档。 第二十五条 【对账】 公司会计每月末应进行银、企对账,核对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银行存款期末余额同账面记录保持一致,如存在差异,应查明原因,同时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进行调节。 第二十六条 【印鉴保管】 银行存款印鉴实行人名章与财务专用章分开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 第八章 商业汇票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宗旨和依据】 为加强商业汇票管理工作,规范票据行为,防范票据风险,保障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第二十八条 【适用范围】 本章所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第二十九条 【商业汇票开立】 (一)商业汇票开立时,应提前将相关承兑资料,如交易合同、发票、承兑协议等递交至开票银行,确保票据按照预定计划时间开立; (二)需要交付保证金,应遵循本制度规定提前办理相应审批流程。 第三十条 【商业汇票的移交】 公司经办人员开票完毕并取得商业汇票后,需在票据登记簿上登记,并交由票据管理人员保管。 第三十一条 【商业汇票收取】 (一)未经审批,不得收取商业汇票; (二)收取票据时,应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由经办人员当面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防止收到假票。必要时可通过开户银行协助查询票据真伪,避免或减少票据风险; (三)票据经办人员需检查票据背书的连续性及最后背书是否与销售发票公司名称一致,背书过程中的每一个印签均清晰、无误,背书与印签字样一致且无涂改; (四)票据经办人员审验票据完毕,需在票据登记簿上登记,并在票据正反面复印件上签署移交手续,将商业汇票交由票据管理人员保管。票据管理人员应将票据视同现金进行保管。 第三十二条 【商业汇票贴现管理】 (一)票据贴现需经集团公司确定贴现银行及贴现率后方可办理; (二)票据贴现时,公司经办人员与银行移交票据后应及时确认贴现款项到帐情况。 第三十三条 【商业票据保管】 (一)公司需设专人负责商业汇票的保管工作,实行双人负责制; (二)因业务需要收取的票据,在未背书转让或到期承兑前应放入保险柜保管,不得先行背书; (三)各公司应设置票据登记簿,分情况对票据进行登记管理。如: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已贴现的票据应当在登记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等; (四)票据登记簿至少应记录票据以下信息:票据种类、票据号码、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名称、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登记簿内逐笔注销; (五)因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票据丢失,应及时通知开票人,立即办理挂失止付手续,同时上报上级资金管理部门,金额重大需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十四条 【资金报表】 按要求编制票据相关的资金报表,在规定时间上报至集团公司;并同时保存完整的票据登记簿备查。 第九章 网上银行操作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 【网上银行的管理】 开通网上银行的账户,操作员U盾及密码的保管由出纳负责,审核授权U盾及密码由会计负责保管,某些银行审核及授权相分离,则授权U盾及密码由公司财务资金部分管领导保管。 第三十六条 【银行划款的入账】 对于已经从网上银行划款的业务,应及时从银行取回的盖章回单原件一并交给会计入账。 第三十七条 【工作交接】 人员变动时,U盾及密码应一并交接,新人员在确认原密码正确且部门分管领导做监交人的情况下进行交接。 第十章 银行回单及对账单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资金日报表的编制】 原则上各账户应开通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出纳通过查询最新发生额编制当日资金日报表,并报送相关人员和部门分管领导。 第三十九条 【回单箱管理】 各银行的回单箱卡由出纳保管,出纳应根据查询结果检查回单箱内的单据,由于银行原因缺少的单据应当场向银行索取。 第四十条 【银行对账】 月度终了后,出纳应将上月所有银行对账单原件交付给会计对帐,会计应及时核对未达帐原因,编制调节表。 第四十一条 【档案归档】 会计应将对账单、调节表按月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归档。 第十一章 资金管理报表 第四十二条 【资金报表管理的原则】 应按时报送各种资金报表至集团公司,并确保数据准确、信息完整。 第四十三条 【资金报表的分类】 (一)《资金申请表》; (二)《担保申请表》; (三)《资金计划表》; (四)《每周资金存量表》; (五)《银行账户每月增减变动表》; (六)《月末可用资金银行余额表》; (七)集团公司要求报送的其他报表。 第四十四条 【资金报表的要求】 (一)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报表,完成上报的判断标准以邮件方式到达集团公司相关管理人员邮箱内为准; (二)资金报表要求数据准确,统计范围无遗漏,如实反映公司的资金情况。 第四十五条 【每周资金计划的内容】 公司每周应根据公司业务计划,汇总编制公司周资金计划,内容涵盖上周资金余额,本周收款、本周付款、周末余额。 第四十六条 【每周资金计划的编制】 收款计划和付款计划由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计划编制,财务资金部汇总并整体审核平衡,编制公司周资金计划。 第四十七条 【资金日报表】 公司每日对当天的资金收付、结余、可用资金及保证金等信息形成资金日报表,每天在次日早上12点前向分管领导、总经理报送。 第四十八条 【资金日报的编制】 公司日报表由出纳编制。 第十二章 财务资料的管理 第四十九条 【财务资料内容】 财务资料的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报告、月度或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具体科目解释等涉及财务资金部财务信息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和资料,财务资料的出处应以会计人员给定的为标准。 第五十条 【财务资料取得及对外提供原则】 资金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以任何方式向公司以外的政府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提供上述财务资料,均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财务资料的获取应遵循财务资金部的相关规定,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并尽量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获取,以便于备案和查询; (二)对外提供资料,应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权衡利弊,遵循合理、合法、 适度、谨慎的原则,做到既能维护公司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工作的顺 利开展,不得擅自提供未经财务资金部确认的任何数据资料。 (三)对外提供资料,应做到心中有数,前后一致,如条件允许可以建立公 司资金工作的财务资料库,避免重复向财务资金部申请资料。 (四)对外提供资料,若发生口径有误或其他问题时,资金工作人员应及时 上报相关领导,并迅速联络取得资料的外部人员,收回或注销错误资料,消除影 响,并及时更新资料。 第十三章 资金的投放 第五十一条 【资金投放程序】 《商业保理合同》等相关文本签订后,保理业务部应根据《商业保理合同》填写《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项目支付审批单》,连同《商业保理合同》、《项目回款计划表》交由财务资金部审核,法务合规部会签,并提交至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资金部在审批到位的情况下方可投放资金。 考虑到资金的有效使用和保障资金的及时划付,保理业务部应于每周五统计下周的放款计划并报备到财务资金部,并至少提前一天将审批通过的支付审批单提交至财务资金部,确保资金提前准备到位,如因业务部未提前将审批通过的支付审批单交至财务资金部,导致资金未及时按合同约定划付,由业务部承担责任。 第十四章 应收账款的回收 第五十二条 【应收账款的回收】 为保证公司应收账款安全回收,保理业务部应在项目资金投放当日根据《商业保理合同》相关条款填写《项目回款计划表》,并提交至财务资金部备案;保理业务部应根据《项目回款计划表》,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前十个工作日提示对方付款。同时业务部要在每周五将下周的预计回款情况报备到财务资金部,由财务资金部负责监控回款情况,并及时将回款信息通知业务部,业务部需要反馈回款信息的属性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合同金额、合同申请人。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则的解释】 本规则由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办会授权财务资金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的施行】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资金划转申请 日期: 经办人: 划转事由: 转出账户开户行: 账号: 转入账户开户行: 账号: 划转金额(大写): 划转金额(小写): 部门总监意见: 财务负责人意见: 总经理意见: 附件二 付 款 申 请 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姓名:                   部门:                       说明: 金额(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金额(小写): ¥                                           部门总经理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意见: 财务管理部审核意见: 财务负责人意见: 领款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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