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生产原则化体系通用规范5.1.1 方针、目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并依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制定宏观长远安全生产目的及详细每年度安全生产指标,经本单位重要负责人批准,以正式文献体现。生产经营公司应依照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中职能,将公司方针、目的、年度安全生产指标,自上而下订立全员负责安全目的责任书,制定各级组织安全工作筹划和主管部门考核办法,以保证安全生产目的和指标有效完毕。5.1.2 机构设立与人员配备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最高决策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5.1.
2、3 职责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生产法赋予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社会责任重要内容:保障生产安全,严格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健康、卫生工作条件,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防止和减少职业病危害。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各职能部门、生产经营基层单位、直至每一名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应树立对的行为榜样。各级管理人员应带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3、对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履行状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状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5.2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5.2.1 获取和更新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辨认和获取合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原则、规范及其她规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拟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辨认和获取合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原则、规范及其她规定,并恰当时进行更新。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辨认和获取本部门、本专业合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原则及其她规定,并定期进行更新,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总。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合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原则及其她规定及时传达给有关方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使从业人员知法守法。5.2.2 融入
4、与符合性评价生产经营单位必要遵守国家、地方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她规定融入公司管理制度之中。公司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合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原则、规范及其她规定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5.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关于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涉及:(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安全培训教诲制度;(3) 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4)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5) 安全施工和检维修管理制度;(6)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7) 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5、制度;(8)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0) 事故调查、分析、报告、解决制度;(1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13)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14) 消防管理制度;(15)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6) 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17)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8)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9) 外用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20) 项目新、改、扩建“三同步”管理制度。5.2.4 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应依照生产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危险性以及工艺流程,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下发到有关岗位。规范从业人员操作
6、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发生。5.2.5 修订(1) 评审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保证其有效性和合用性,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为最新有效版本。(2) 检查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应依照安全检查反馈问题,评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效性和合用性,并及时修订。(3) 案例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件、获取其她安全事件案例后,依照事件解决建议,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 考核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应依照安全生产原则化实行绩效评审考核成果,评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效性和合用性,并及时修订。5.3 培训教诲和
7、人员能力5.3.1 管理人员培训教诲及能力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要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规定应由关于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须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其她管理人员(涉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培训教诲,由生产经营单位人事、教诲部门会同具备资质培训机构,按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行,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5.3.2 操作岗位人员培训教诲及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诲和生产技能培训,并确认其技能和能力符合岗位规定,保证操作岗位人员掌握本职工作所需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防止
8、和应急解决能力,熟悉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诲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必要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用有效安全防护办法,其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关于管理者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生产教诲和培训。关于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操作岗位人员转岗、脱离岗位半年以上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培训教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要经有特种专业人员培训资质机构进行安全作业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5.
9、3.3 其她人员培训教诲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公司全体从业人员、涉及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合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诲。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关于安全规定、也许接触到职业健康危害及应急知识培训和告知。5.3.4 寻常安全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筹划、有内容、有记录。对活动时间、形式、内容、规定应有明确规定。活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活动进行检查、签字。生产经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
10、活动。5.3.5 安全培训教诲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安全培训教诲主管部门,各级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诲工作负责,为安全培训教诲提供相应资源保证。各级安全、人事、教诲部门负责组织实行安全教诲培训工作,编制安全培训教诲教材和班组安全活动学习材料。生产经营单位应健全安全培训教诲制度。安全培训教诲工作应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及岗位需要,制定适当安全培训教诲目的和规定。依照不断变化实际状况和培训目的,定期辨认安全培训教诲需求,制定、实行安全培训教诲筹划。各级单位和部门应拟定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诲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各级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诲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做好安全培训教诲记录。生产经营单位
11、安全培训教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对安全教诲培训工作开展进行检查,实行奖惩。生产经营单位应确立终身教诲观念和全员培训目的,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诲。5.4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5.4.1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实行生产经营单位各层负责人对本单位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应不间断地组织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辨认与业务活动关于危害、影响和隐患,并对它们进行科学评价分析,拟定危害限度和也许影响最大范畴,以便采用有效或恰当控制办法,从而把风险降到最低或控制在可以承受限度。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应直接负责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建立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实行程序或指引书。
12、明确风险评价目、范畴,选取科学合理评价办法,制定合理评价准则。成立评价组织,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拟定风险级别。生产经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和风险控制。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在制定评价准则时,应根据:(1) 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2) 行业设计规范、技术原则;(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原则、技术原则;(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方针和目的等。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已拟定评价准则,采用恰当评价办法,定期进行风险评价,逐级找出本部门或基层单位重大风险,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最高决策机构或领导小组对各基层上报
13、重大风险进行评估,拟定出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记录重大风险,拟定风险控制办法,制定管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在拟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1) 关于法规、原则规定;(2) 风险发生也许性和后果严重性;(3) 生产经营单位名誉和社会关注限度等;(4) 安全生产方针、目的规定。5.4.2 评价范畴与评价办法风险评价范畴应涉及:(1) 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营等阶段;(2)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3) 事故及潜在紧急状况;(4) 所有进入作业场合人员活动;(5) 所有进入作业场合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6) 原材料、产品运送和使用过程;(7)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8) 气候、地震及其她自
14、然灾害等。生产经营单位可依照评价对象,选取有效、可行、科学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办法进行风险评价。采用评价办法应:(1) 根据风险范畴、性质和时限进行拟定,以保证该办法是切实可行,具备可操作性;(2) 与生产运营经验和所采用风险控制办法能力相适应;(3) 为拟定设施规定、辨认培训需求和开展风险控制等提供输入信息。5.4.3 风险控制与隐患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应依照风险评价成果选定风险控制办法加以贯彻,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限度,防止事故发生。选取控制办法应涉及:(1) 工程技术办法,实现本质安全;(2) 管理办法,规范安全管理;(3) 教诲办法,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4) 个体防护办法,减少
15、职业伤害。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风险中拟定为隐患项目,应在治理前采用暂时控制办法,保证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应当:(1) 对事故隐患做到“四定”,即定办法、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毕期限。(2) 生产经营单位无力解决重大事故隐患,除采用有效防范办法外,应书面向生产经营单位从属直接主管部门和本地政府报告。(3) 对不具备整治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必要采用应急防范办法,并纳入筹划,限期解决或停产。(4) 对隐患治理完毕后,对治理状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价。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隐患治理档案,涉及:(1) 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 隐患治理方案,涉及资金概预算状况等;(3) 治理时间表和负责人;(4) 治理
16、完毕报告;(5) 治理效果评价。生产经营单位应将风险评价成果及对重大风险所采用控制办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风险及所应采用控制办法。5.4.4 风险信息更新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成果,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当有下列情形发生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 新或变更法律法规或其她规定;(2) 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变化;(4)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5) 承包商、供应商进入、撤出或变化;(6) 有对事故、事件或其她信息新结识;(7) 机构发生大调节。5.5 生产设备、设施与生产过程控制5.5.1 安全生产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17、所必须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决策机构、重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投资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资金投入局限性导致后果承担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国家、本地政府关于规定,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拟定安全费用提取原则,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必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资金投入涉及:(1) 安全培训教诲、安全先进奖励所需费用;(2)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标个体防护用品、保健品及职业健康体检所需费用;(3) 安全生产技术装备购买安装、应急救援等设施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合职业危害防治办法资金投入;(4) 安全评价、评估所需费用;(5) 隐患治
18、理所需费用;(6) 安全风险抵押金;(7) 安全检查、检测所需费用;(8) 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及其她关于经费投入;(9)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习所需费用;(10)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等。5.5.2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应保证生产设施建设中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关于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原则,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和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关于规定进行规范管理。生产设备、设施建设中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
19、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安全性能可靠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5.5.3 生产设备、设施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生产设备、设施台帐,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运营。(1) 生产经营单位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筹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检修完毕后应及时复原。生产经营单位应依照生产过程存在风险按照国标和关于规定设立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0、保证安全运营。(2)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3) 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验和维护活动记录。(4) 生产经营单位应保证安全设备、设施和监视及测量设备有效运营,保存运营、巡检记录。5.5.4 重点设施、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具备较大危险因素重点设施、部位和作业过程(含暂时)等进行辨识,分级别进行管理。组织有重点设施、部位和重大危险源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应急预案演习,保证及时有效消除隐患、控制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
21、知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在紧急状况下应当采用应急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将重点危险源状况向本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重点部位和重要危险因素管理档案,依照规范、原则和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定期对重点部位和重要危险因素进行内、外部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编入管理档案。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管理部门、车间及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职责,定期进行监督或巡检。5.5.5 寻常维护和定期检维修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设施使用特点,建立安全寻常检测、保养和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寻常检维修保养和定期检维修管理。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关于人员签字。进行检维修前制定设施保养和检维修筹
22、划、方案。在检维修方案中应有对使用设施、检维修作业行为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有效风险控制办法。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采用风险控制办法并进行检查监督。5.5.6 新设备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规范或行业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和生产设施报废管理制度,防止使用质量不合格、设计不符合规定生产设施、材料。拆除生产设施、材料应按国家、政府规范、原则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生产设备中如涉及到危险物质,须制定危险物质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行,防止伤害事故发生。5.6 作业安全5.6.1 作业允许生产经营单位应对
23、生产过程中作业行为存在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管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暂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活动实行作业允许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种作业允许证中应当有危害、有害因素辨认和安全办法内容。5.6.2 作业行为和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作业行为和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对生产作业行为和生产过程风险进行控制。针对人员在使用、操作设备实现目产品所涉及生产作业行为风险,采用必要筹划、方案、规程、记录等。对生产过程中实现目产品所根据路线、方案、指标、手段、方式办法等,采用必要风险控制。对人员作业行为风险、设施(安全)使用风险、工艺技术风险等应进
24、行分析,及时采用控制办法防止风险转化为危险成果。5.6.3 警示标志生产经营单位应依照工作场合实际状况,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工作场合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记(GBZ158)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规定,在具备易发生风险部位或场合、也许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醒目位置,张贴暂时或永久性警示标志和告知牌或设立警戒区域等,进行风险提示、警示,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防止及应急办法、作业场合职业危害检测成果等。生产经营单位应按关于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立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立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修现场坑、井、洼、沟、陡坡等场合设立围栏和警
25、示标志。5.6.4 承包商、供应商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取、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产品、技术服务、体现评价、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服务方名录和档案,依照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辨认服务行为风险,采用行之有效办法将承包商、供应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畴。5.6.5 变更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对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专业管理规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进行有筹划控制。变更实行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5.7 职业健康与职业危害告知5.7.1 职业健康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自觉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职业
26、卫生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1) 设立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2) 制定职业病防治筹划和实行方案;(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5) 建立、健全工作场合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6)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7.2 职业危害申报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如实向本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法定职业
27、病目录所列职业危害因素,接受其监督。5.7.3 作业场合职业健康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原则和卫生规定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用办法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产生职业病危害生产经营单位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合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规定:(1) 职业病危害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原则;(2) 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设施;(3)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原则;(5) 有配套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6) 设备、工具、用品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规定;(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
28、康其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作业场合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立标记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成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对也许发生急性职业损伤有毒、有害工作场合,用人单位应当设立报警装置,配备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泄险区。对有放射性危害工作场合和放射性同位素运送、贮存作业,用人单位必要配备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对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处在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应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寻常监测,并保证监测系统处在正常运营状态。5.
29、7.4 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依照接触危害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标或行业原则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储在安全、便于工作(以便)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配备保管、维护、佩带、使用等状况。5.7.5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任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也许产生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办法和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生产经营单位应以恰当、有效方式对从业人员及有关方进行宣传,使
30、其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和防止及应急解决办法,减少或消除危害后果。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发布关于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办法和工作场合职业病危害检测成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记和中文警示阐明。警示阐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种类、后果、防止以及应急救治办法等内容。5.8 应急响应与事故救援、调查和解决5.8.1 应急救援组织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应当拟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明
31、确各层级、各关于部门职责。5.8.2 应急救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应按国家关于规定,依照生产过程风险,配备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并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畅通。5.8.3 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以单位正式文献颁布。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每年至少一次演习,评价演习效果,评审应急救援预案充分性和有效性、可操作性,并及时进行修改、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特别在发生突发事故后,要认真总结事故状态下组织救援经验和教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应急救援预
32、案报本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关于政府部门备案,并通报本地应急协作单位。5.8.4 事故抢险救护与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用有效办法,组织抢险急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国家关于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本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关于部门,履行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法定义务。5.8.5 事故调查和解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法规规定,按照事故不同类别、级别,组建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事故调查人员能力、职责与权力。事
33、故调查解决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因素未查明不放过、负责人未解决不放过、整治办法未贯彻不放过、关于人员未受到教诲不放过)原则进行解决。事故分析应涉及整顿分析关于证据、资料,拟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通过,拟定事故直接因素和间接因素,事故责任分析等。事故调查解决提出防止办法应涉及工程技术办法、培训教诲办法和管理办法。事故调查组负责编制事故调查报告,涉及事故基本状况,事故通过,因素分析,事故教训及防止办法,事故责任分析及对事故责任者解决意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事故台帐。内容涉及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伤亡人数、损失大小、事故通过、救援过程、事故教训、“四不放过”解决等内容。5.9
34、安全检查与问题整治5.9.1 安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应依照生产过程安全需求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编制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筹划和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目、规定、内容以及考核办法,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的实现,保证法律、法规、规范、原则以及规章制度等有效实行。安全检查重要任务是查找不安全因素和风险,提出消除或控制办法和办法,并监督整治与治理。5.9.2 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依照安全生产需求和已知风险,组织各种形式安全检查。(1) 综合检查(涉及节假日检查)。应由有关级别负责人负责,各有关专业管理人员参加。重要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各项专业管理工作内容执行贯彻状况检查。(2) 专业检查。应分别由
35、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重要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作业行为、工程项目建设、保养检维修、生产过程、隐患治理、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送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个体防护等状况。(3) 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依照本地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防止性季节检查。重要涉及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触电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暖、防滑防塌方、防中毒等。(4) 寻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畴内进行检查。重要涉及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规定内容。各
36、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并做详细记录和备案。5.9.3 问题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对安全检查查出问题向所在单位进行反馈,贯彻整治责任并对整治状况进行验证。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形成隐患,按照隐患治理项目进行管理。5.10 绩效考核5.10.1 绩效评审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安全生产原则化实行状况评审,验证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持续适当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生产经营单位应依照对安全生产原则化实行状况评审成果,对目的、指标进行修改,找出安全生产原则化实行中问题,制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原则化筹划和办法,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评审工作应形成正式文献,并将关于成果向生产经营单位所有部门和从业人员通报,以便她们能采用恰当办法。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审工作全面负责。5.10.2 奖惩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责任追究与考核制度,奖励积极安全生产行为,惩罚违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人员,在考核增进下,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