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 公司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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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目 录
修改与审批记录 3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组织职责 5
第三章 服务内容和方式 5
第四章 收费管理 7
第五章 内控管理 7
第六章 附则 8
附件: 8
附件1:《财务顾问(日常与增值服务)参考协议书》 9
附件2:《财务顾问(企业理财咨询)参考协议书》 15
附件3:《财务顾问业务审批表》 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财务顾问业务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和《xx银行公司业务基本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务顾问业务,是指本行充分利用人才、信息、科技等优势,为客户提供的持续性和有偿性财务顾问服务。
第三条 财务顾问业务以法人客户为主要目标客户,其他客户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服务,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一个季度(含)以上。
第四条 财务顾问业务实行“客户分级、服务分级、收费分级”的运营模式,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服务组合,并实行分类定价。根据客户需求和服务组合由简单到复杂,收费标准由低到高,财务顾问业务客户顺次划分为“银牌客户”、“金牌客户”和“白金客户”三类。
第五条 开展财务顾问业务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守客户秘密,维护客户利益,并在约定的范围内提供研究信息、专业咨询及顾问服务,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二) 防范风险。开展财务顾问业务要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防止道德风险,切实维护本行的信誉和利益;
(三) 客户自愿。要尽力向目标客户营销财务顾问业务,以良好的服务质量吸引客户,不得强行摊销;
(四) 服务收益匹配。根据与客户约定的服务等级和服务内容,按议价结果收取顾问费用,确保本行的合理收益。
第二章 组织职责
第六条 总行公司业务部作为全行财务顾问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承担该项业务的规划制定、组织推动、业务指导、业务检查、产品开发、人员培训、考核等职责。
第七条 总行法律事务部负责财务顾问业务有关协议的法律审查。
第八条 经办行负责财务顾问业务的营销和办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经办行特色服务并负责解答客户日常业务咨询。
第三章 服务内容和方式
第九条 财务顾问业务包括日常咨询服务、增值研究服务和企业理财咨询服务。
第十条 日常咨询服务包括日常财务咨询服务和金融产品咨询服务:
(一) 日常财务咨询服务是指为客户提供日常投资、融资、财务运营等方面的咨询和答疑,可选择的服务方式有现场拜访、直服邮件和电话;
(二) 金融产品咨询服务是指向客户推介银行及其他金融产品,并就相关问题答疑,可选择的服务方式有现场拜访、直服邮件和电话。
第十一条 增值研究服务包括普通增值研究产品和高端增值研究产品:
(一) 普通增值研究产品是指定期向客户发布各类研究产品,包括对相关行业和企业、资本市场、宏观经济的跟踪研究,对整体运行状况、重要事件、数据的分析和预测。普通增值研究产品分为季刊、月刊、周刊和日刊,可选择的服务方式有直服邮件和纸质报告;
(二) 高端增值研究产品是指定期或不定期向客户发布各类研究产品,包括总行对相关行业和企业、资本市场、宏观经济的深度研究报告、热点事件快评、突发事件分析及预测等。高端增值研究产品可选择的服务方式有直服邮件和纸质报告。
第十二条 财务顾问的企业理财咨询服务主要是为客户的投资、融资和财务管理活动提供方案策划、前期准备和后续咨询服务,并根据客户需要出具阶段性的咨询报告或建议。对于有明确重组并购、股权基金投资等专项投行顾问需求的单个项目,需根据其他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另行与客户签订专项财务顾问协议,不属于本财务顾问范畴。企业理财咨询服务包括企业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融资咨询服务和企业财务管理咨询服务:
(一) 企业投资咨询服务包括协助客户策划短期和中长期投资活动,制定整体投资策略方案,协助客 户做好重大项目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客户投资活动做好后续咨询服务工作。企业投资咨询服务的服务方式为纸质专项报告;
(二) 企业融资咨询服务包括协助客户策划短期和中长期融资活动,制定整体融资策略方案,协助客 户做好重大项目和股权融资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客户融资活动做好后续咨询服务工作。企业融资咨询服务的服务方式为纸质专项报告;
(三) 企业财务管理咨询服务包括帮助客户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系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节约资金运营 成本,针对客户财务运行提出相应的 意见和建议,帮助客户制定财务调整和财务重组整体方案。
第十三条 根据客户不同类别和需求,向其提供不同的财务顾问服务组合,对各类客户提供的基本服务建议如下:
服务与协
议类型
客户类型
日常咨询服务
增值研究服务
企业理财咨询
询
协议类型
普通增值研究服务
高端增值研究服务
投资/融资/企业财务管 理咨询(专项报告)
银牌客户
√
√
财务顾问(日常与增值服务)协议
金牌客户
√
√
√
财务顾问(日常与增值服务)协议
白金客户
√
√
√
√
财务顾问(日常与增值服务)协议+ 财务顾问(企业理财咨询)协议
第十四条 对于银牌客户和金牌客户,经办行可根据客户需求,与客户签订《财务顾问(日常与增值服务)协议》(附件1.),提供日常咨询和增值研究服务。对于白金客户,经办行除与其签订《财务顾问(日常与增值服务)协议》之外,还需签订《财务顾问(企业理财咨询)服务协议》(附件2.),提供企业理财咨询专项报告。不得与客户仅签订《财务顾问(企业理财咨询)服务协议》。
第十五条 在依法合规和防范风险原则下,鼓励经办行结合自身情况和客户需求提供经办行特色服务,并积极推荐客户参与总行组织的刊物赠阅、培训等直接服务。
第四章 收费管理
第十六条 财务顾问业务可按年/按季/按月分次或一次性向客户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由经办行根据服务内容与客户协商确定。
第十七条 经办行应向客户出具合规的收费凭证,经办行需向公司业务部提供收款凭证的复印件。
第五章 内控管理
第十八条 经办行办理财务顾问业务应到公司业务部进行业务审批,并将财务顾问业务服务协议复印件送至公司业务部备案。
第十九条 财务顾问的基本业务档案包括《财务顾问业务审批表》(附件3.)和财务顾问业务服务协议。
第二十条 公司业务部将不定期检查经办行的财务顾问业务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业务流程规范性、档案管理情况等。对未尽到经办行服务义务、超授权审批或签订协议的经办行,公司业务部将给予通报批评、停办业务等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xx银行总行负责制订、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附件:
1.《财务顾问(日常与增值服务)参考协议书》
2.《财务顾问(企业理财咨询) 参考协议书》
3.《财务顾问业务审批表》
附件1:《财务顾问(日常与增值服务)参考协议书》
财务顾问(日常与增值服务)参考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一、序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乙方乐意接受甲方的诚意邀请,受托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双方共同认为,这种良好的合作是建立在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双方对下述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和执行。
二、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财务顾问业务包括日常咨询服务和增值研究服务。基本服务内容如下所示:
服务分类
具体服务
说明
可选服务方式
日常咨询询服务
1、日常财务咨询
为客户提供日常投资、融资、财务运营等方面的咨询和答疑。
□1a:现场拜访
□1b:电话
□1c:邮件
2、金融产品咨询
向客户推介银行及其他金融产品,并就相关问题答疑。
□2a:现场拜访
□2b:电话
□2c:邮件
增值研究服务
3、普通增值研究产品
定期向客户发布各类研究产品,包括对相关行业和客户、资本市场、宏观经济的跟踪研究,对整体运行状况、重要事件、数据的分析和预测。分为季刊、月刊、周刊和日刊。
□3a:邮件
□3b:纸质报告
□3c:光盘邮递
4、高端增值研究产品
定期或不定期向客户发布各类研究产品,包括总行对相关行业和企业、资本市场、宏观经济的深度研究报告、热点事件快评、突发事件分析及预测等。
□4a:邮件
□4b:纸质报告
□4c:光盘邮递
客户可以自由选择服务的种类,本行根据客户选择的服务种类按年/按季/按月分次或一次性收取费用。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采用上表中一种或多种方式(打勾表示),向甲方提供如上表所示的 1、2、3、4 项所对应的服务(打勾表示)。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财务顾问业务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及时履行本协议;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的材料与文件。
四、收费及其支付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为期 月,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按年支付/按季支付/按月支付。若甲方选择一次性支付,则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若甲方选择按年/按季/按月支付,则支付时限为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二)若乙方为甲方去外地工作,差旅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聘请专家会晤等服务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违约责任
(一)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或以欺诈、胁迫等其他非法手段损害对方利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双方应尊重对方的合作地位,任何一方在与第三方商洽涉及本协议事项时,不得忽视和损害对方在本协议中的地位和权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对乙方提出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提示,乙方有权予以审慎提示,若甲方对此置之不理,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解除协议,顾问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商定以上 (一)、(二)项违约金数额为 万元。本条各项规定的违约金如不足弥补对方损失,还应赔偿不足部分。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应按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损失无法计算的,以违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或减少的支出额计算;
(五)乙方在财务顾问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口头建议等各种形式的交付成果仅供甲方参考,并不构成直接操作建议,甲方据此操作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六、履行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 月内有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受协议履行期限的限制。
七、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具法律效力。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协商一致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除协议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协议。
八、不可抗力与变更
本协议效力存续期间,如发生政治、经济、金融、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重大变故,继续履行协议将会对甲方或乙方或对甲、乙双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等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双方可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通过 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和有关证券争议仲裁的特别规定进行仲裁。
十、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积极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财务顾问(企业理财咨询)参考协议书》
财务顾问(企业理财咨询) 参考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一、序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乙方乐意接受甲方的诚意邀请, 受托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提供专项企业理财咨询服务。双方共同认为,这种良好的合作是建立在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双方对下述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和执行。
二、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专项企业理财咨询基本服务内容如下所示:
服务分类
具体服务
说明
服务方式
企业理财咨询服务
1、企业投资咨询
协助客户策划短期和中长期投资活动,制定整体投资策略方案,协助 客户做好重大项目投资和股权投资 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客户投资活动 做好后续咨询服务工作。
□纸质专项报告
2、企业融资咨询
协助客户策划短期和中长期融资活动,制定整体融资策略方案,协助 客户做好重大项目和股权融资的前 期准备工作,为客户融资活动做好 后续咨询服务工作。
□纸质专项报告
3、企业财务管理咨询
帮助客户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系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节约资 金运营成本,针对客户财务运行提 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客户制 定财务调整和财务重组整体方案。
□纸质专项报告
客户可以自由选择服务的种类,本行根据客户选择的服务种类计费。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上表所示的 1、2、3 项所对应的服务(打勾表示)。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财务顾问业务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及时履行本协议;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的材料与文件;
4、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提供专项理财咨询服务报告。
四、收费及其支付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专项企业理财咨询服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二)若乙方为甲方去外地工作,差旅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聘请专家会晤等服务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违约责任
(一)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或以欺诈、胁迫等其他非法手段损害对方利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双方应尊重对方的合作地位,任何一方在与第三方商洽涉及本协议事项时,不得忽视和损害对方在本协议中的地位和权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对乙方提出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提示,乙方有权予以审慎提示,若甲方对此置之不理,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解除协议,顾问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商定以上(一)、(二)项违约金数额为 万元。本条各 项规定的违约金如不足弥补对方损失,还应赔偿不足部分。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应按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损失无法计算的,以违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或减少的支出额计算;
(五)乙方在财务顾问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口头建议等各种形式的交付成果仅供甲方参考,并不构成直接操作建议,甲方据此操作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六、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具法律效力。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协商一致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除协议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协议。
七、不可抗力与变更
本协议效力存续期间,如发生政治、经济、金融、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重大变故,继续履行协议将会对甲方或乙方或对甲、乙双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等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双方可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通过 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和有关证券争议仲裁的特别规定进行仲裁。
九、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积极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财务顾问业务审批表》
财务顾问业务审批表
一、客户信息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白金客户;□金牌客户;□银牌客户
客户性质
□国有独资或控股;□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其他
客户规模
□大型;□中型;
客户信用等级
本行授信
本行融资
客户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客户邮箱
二、协议信息
□日常与增值服务协议
收费方式
□一次性支付 □分次支付
收费金额
服务期限
□企业理财咨询服务协议
收费方式
□一次性支付 □分次支付
收费金额
本客户收费合计
三、经办行信息
经办行
经办行联络人
联系电话
四、客户情况及需求简介:
经办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日期:
经办行行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查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二份,经办行、公司业务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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