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办法
xx总发〔xx〕175号, xx年5月30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顺应利率市场化趋势,满足企业金融客户资金管理需求,提升本行客户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拓宽负债来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zz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zz]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结构性存款是指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其存款利率通过与债券收益率等金融市场指标的波动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可能获得更高收益的存款业务产品。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下称“结构性存款”)是仅指本行面向企业金融客户(下称“客户”)开办的结构性存款业务(不包括理财产品)。
第三条 结构性存款根据资金运用方式分为基础存款与应用存款两部分,资金比例根据个案确定,并按照基础存款与应用存款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
第四条 结构性存款计入本行一般性存款,根据具体的业务模式确定纳入核心负债管理的比例。其中,属于基础存款的部分,按本行同期限存款挂牌利率计息,纳入核心负债管理。属于应用存款的部分,通过挂钩的债券收益率等金融市场指标波动情况获得相应风险收益。
第五条 本行开办结构性存款业务遵循以下业务开展原则:
(一)审慎尽职原则。本行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竞争态势,审慎尽职地设计开发符合目标客户群体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产品,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二)适销性管理原则。本行在开办结构性存款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之前,应进行适销性评审。在客户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时,本行应根据业务开展要求,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与业务品种适应性进行评估;
(三)风险揭示与信息披露原则。在向客户推介结构性存款业务时,本行应向客户充分披露挂钩标的情况,收益水平确认方式与入账安排、流动性安排等业务结构,向客户揭示其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情况。在结构性存款业务存续期间,本行应按照结构性存款协议的约定向客户充分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条 本办法属于“管理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 业务基本规定
第七条 结构性存款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一)客户名称;
(二)产品编号及名称;
(三)币种;
(四)金额;
(五)期限(起存日、到期日及对应的存期等);
(六)产品结构(挂钩标的情况、挂钩标的波动或变化范围等);
(七)收益条款(收益水平确认方式、收益支付频率与方式、参考收益范围等);
(八)风险揭示及信息披露等。
第八条 在本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客户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客户,党政机关、事业及社会团体客户;
(二)在本行分支机构开立对公结算账户;
(三)符合本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 结构性存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外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办理还应遵从相关外汇政策规定。
第十条 结构性存款不续存。在存款到期时,本行应根据协议约定将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及可获得的收益在扣除协议约定的相关费用后转入客户相应的结算账户。
第十一条 各期结构性存款产品应明确约定可否提前支取。对可提前支取的,还应进一步约定提前支取的具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提前支取的条件、收益影响、提前预约时间与办理时间、起存至提前支取期间收益确定方式等。
客户可根据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协议约定办理结构性存款提前支取,并应向本行出具结构性存款证实书,作为会计处理的业务凭据。
第十二条 各期结构性存款产品应明确约定可否提前终止。提前终止是指本行因市场、政策及其他因素在产品未到期前终结业务。对可提前终止的产品,还应进一步约定提前终止的具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的条件、收益影响、提前终止时点、起存至提前终止期间收益确定方式等。
本行可根据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
第十三条 各结构性存款产品应明确约定可否质押。对可质押的产品,还应进一步约定最高质押率。客户可根据协议约定以其或第三方持有的本行结构性存款为质物向本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本行可按照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出具对应的结构性存款存单。
第十四条 结构性存款可以申请挂失及冻结,相关程序按照本行定期存款挂失及冻结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行开办结构性存款业务,应与客户逐笔签订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应充分揭示产品结构与业务风险,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主要约定:
(一)结构性存款基本要素;
(二)关于不续存、提前支取安排、提前终止安排、质押安排等方面的约定;
(三)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
(四)协议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在各期结构性存款起存日,在客户与本行签订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签署风险揭示书,并办妥结构性存款账户开立与相关资金划转等手续后,本行向客户出具存款证实书。
在结构性存款到期时,存款证实书自动失效。
存款证实书应注明客户户名、账号、币种、金额、起存日、存期、利率等要素。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七条 总行公司业务部是本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制定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发展策略、阶段性发展计划;
(二)负责制定和修改结构性存款业务的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应规章制度;
(三)负责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需求规划管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向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相关资产的配置与运作需求;
(四)负责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准入管理,承担结构性存款业务适销性评审工作,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产品与市场形势的同步性、竞争力、市场流动性、资金收益需求和风险偏好等;
(五)负责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营销管理,包括制定适销性管理要求,组织营销推广等工作;
上述适销性管理要求包括不限于经营机构营销人员向客户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产品结构与业务风险,帮助客户知悉自身资金管理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适应性等,对业务进行监控和分析等。
(六)负责制定存续期客户关系管理工作要求等;
(七) 牵头与协调其他各相关部门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工作。
第十八条 总行计划财务部根据全行资产负债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审核确定年度或阶段性结构性存款业务计划,制定结构性存款相关考核政策和资金转移定价方案并负责相关解释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总行金融市场部根据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业务需求,
负责相应的资产配置与交易运作,市场监测与风险控制措施落实、信息披露、到期清算等存续期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总行会计结算部负责制定结构性存款相关的会计核算规程、相关会计凭证样式与管理办法。总行科技部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总行职责分工,履行相关科技支持或其他管理职责。
第二十一条 各分支行(部)按照总行要求与营销工作安排,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营销拓展工作,负责辖内客户需求、客户关系维护管理,负责落实客户服务和管理要求等。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总行相关部门和各分支行(部)应严格根据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履行风险管理职责,防范操作风险。
第二十三条 在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时,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善风险控制。对于未按照规定办理业务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总行公司部负责制定与修订,由总行公司部联合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及具体维护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交易适合度评估问卷
2.声明
3.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
4.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业务审批表
5.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客户权益须知
6.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7.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合同
8.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9.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业务办理流程
10.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附件1
xx银行企业金融
结构性存款交易适合度评估问卷
一、贵公司的组织类型:
□国有 □集体 □民营 □中外合作
□中外合资 □外商独资 □机关事业单位 □其他
二、贵公司是否知悉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的相关制度:
□非常了解 □了解 □一般了解 □不太了解 □完全不了解
三、贵公司现有资产总额(请注明)
等值人民币:
四、贵公司是否有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的交易经验:
□有 □没有
五、贵公司的风险偏好是:
□追求长期报酬最大化,可承担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较大风险,如本金损失10% 以上的风险
□比较注重报酬率的增加,可承担一些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短期风险,如本金损失6%以上的风险
□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与报酬率同样重要,无法承受本金损失2%以上的风险
□倾向于市场风险小的产品,报酬率低一些没关系,只要不损失本金
□只愿规避风险,成本符合我司内部测算的要求
六、贵公司办理该笔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的主要目标是:
□获取收益 □规避风险
七、贵公司办理该笔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的需求背景是:
□资产 □负债 □贸易项目
八、贵公司对于该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的相关标的是否具备市场判断能力:
□ 具有专业市场判断能力 □具有一定市场判断能力
□完全不具有市场判断能力
九、贵公司是否知悉该存款产品最大的风险:
□非常清楚 □清楚 □一般清楚 □完全不清楚
十、贵公司认为该存款产品的最大市场风险是否在承受范围之内:
□完全可以承受
□所谓最大市场风险只在理论层面存在,所以本公司可以承受95%置信度基础上的最大市场风险
□说不准
□无法承受
十一、请描述贵公司资信状况(如有外部评级请注明):
本单位保证以上填写信息真实。
有权签字人签名:
(盖章):
日期:
评估结论: (填“适合交易” 或“不适合交易”)
评估人员签名:
日期:
附件2
声明
本机构(本企业)在此声明:
一、 本机构与本笔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直接相关的基础资产、基础负债、贸易项目是真实并合法的。
二、 本机构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的目标是:
□获取收益 □规避风险
三、 本机构叙做本次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四、 xx银行已就交易基本条款、《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下称“产品介绍及风险揭示书”)及有关交易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向本机构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本机构已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并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与风险有清楚和准确的理解。
五、 本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产品介绍及风险揭示书以及《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下称“协议”)或《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合同》(下称“合同”)以及相关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委托书、交易合同等形式)中的条款与内容,充分了解履行上述合同文件的责任。本机构拟进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完全符合本次从事该交易的目标与本机构真实需求。本机构具有识别相关风险的能力,并对产品介绍及风险揭示书中所述的最差可能情况具备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
六、 本机构的实际收益根据每笔结构性存款交易的具体交易条件、交易确认书基本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确定,并受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本机构对其收益、风险与交易后果的判断系由本机构独立作出,本机构并未依赖于xx银行在协议、交易确认书条款及产品介绍及风险揭示书之外的任何陈述、说明、文件或承诺。
七、 xx银行充分尊重了本机构的独立自主决策,不存在将结构性存款产品作为与本机构叙做其他业务或产品的附加条件的情况。
八、 本机构与xx银行签署协议等文本及在适合度评估问卷和机构客户声明中签字的人员具备有效的授权。
客户(盖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日期:
附件3 结构性存款非法定利率存款
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
特别提示:
1. 如影响您(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2. 您(客户)须充分理解并接受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条款及内容,再与银行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
3. 本风险揭示书的解释权归银行所有。
产品说明:
1. 产品名称: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3.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 挂钩标的:[ ]收益率
5. 成立日: 年 月 日
6. 到期日: 年 月 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调整)
7. 产品收益计算期限:
8. 产品风险评级:
9. 适合客户类别:本结构性存款适合□有投资经验客户□有投资经验客户及无投资经验客户投资。
最不利情形下的投资结果示例:
●在发生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或风险揭示书所述之其他风险等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将可能无法获得产品浮动收益。
风险提示:
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结构性存款不成立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的存在,客户所预期的规避风险、获利等交易目标不一定能够实现,而上述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提供担保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本结构性存款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结构性存款本金及产品固定收益,不保证产品浮动收益,您(客户)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具体而言,本结构性存款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所述的风险。
1. 市场风险:如果在结构性存款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结构性存款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可能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出现零收益;
2. 流动性风险:产品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结构性存款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3. 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4. 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5. 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结构性存款项下对应的投资对象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产品收益延期支付;
6. 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结构性存款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客户声明:
1.本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风险揭示书、结构性存款协议、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条款与内容,充分了解履行上述文件的责任,具有识别及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充分了解本结构性存款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本机构拟进行的结构性存款完全符合本机构从事该交易的目的与投资目标。本机构声明:本机构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2. 客户在此确认:银行已就结构性存款合同各项文件向本机构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本机构已充分认识叙作结构性存款合同项下交易的风险和收益,并在已充分了解各项文件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独立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未依赖于银行在结构性存款合同之外的任何陈述、说明、文件或承诺;银行如有提供任何演示或说明,均仅供参考而不承担责任,银行的义务和责任仅以结构性存款合同明确记载的书面内容为限。
附件4
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业务审批表
年 月 日
委托客户:
委托经营单位:
客户简介
客户经理(手签)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分支行意见
一、该客户拟通过操作结构性存款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现向我行申请操作结构性存款,本金:人民币 万元,客户交易资金已到账。
二、产品结构
1、期限: 2、本金及币种:人民币 万元
3、交易日: 年 月 日
4、起息日: 年 月 日 到期日: 年 月 日
5、收益结构: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 】×产品存续天数/365
浮动收益=本金金额×【 】×产品存续天数/365
(因市场相应指标波动,以上均为参考信息,实际产品要素以办理当日价格及客户最新委托为准)。
经办人(手签): 负责人(手签): 日期:
总行有关审批部门意见
总行公司部意见:
签字(手签):
签字日期:
总行计财部意见:
签字(手签):
签字日期:
总行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手签): 签字日期:
附件5 结构性存款非法定利率存款
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xx银行企业金融
结构性存款客户权益须知
客户办理流程:
1. 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本结构性存款的购买。
2. 客户购买本结构性存款时,须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客户印章。
3. 客户需要先仔细阅读结构性存款协议、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在接受前述文件全部内容及条款并签署结构性存款协议后进行约定购买。
信息披露:
1.本结构性存款的下述公开信息披露将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以结构性存款协议列明的客户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为准)或银行网站或营业网点或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地点进行。
2.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时间为:
(1)定期报告:□按季披露 □到期披露。
(2)若本结构性存款不成立,或银行决定延长本结构性存款认购期,本结构性存款成立日亦将相应延迟,银行将及时向客户公告。
(3)银行应在本结构性存款终止日或产品收益分配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公布本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的详细情况报告。
(4)本结构性存款存续期间内,银行有权发布临时公告,客户应定期通过上述相关渠道获知有关本结构性存款的相关信息。
特别声明:银行在上述信息披露渠道披露的信息,客户应主动、及时通过上述渠道获取该信息。客户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即视为其已认可并知晓银行信息披露渠道;如客户怠于或未能及时查询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及时知晓有关信息,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咨询投诉:
客户服务中心咨询投诉电话:0575-96528。
附件6 结构性存款非法定利率存款
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重要须知
1. 本结构性存款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不保证本结构性存款的产品浮动收益,具有一定的风险。
2. 本结构性存款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类结构性存款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3. 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本结构性存款前,客户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本结构性存款投资的性质、结构及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结构性存款。
4. 本结构性存款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内容进行操作。客户若对本结构性存款有任何疑问或投诉,请拨打银行的咨询投诉电话96528或到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或投诉。
一、产品要素
(一)产品名称: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二)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所属类型 结构性存款 。
(三)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四)挂钩标的:[ ]收益率。
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每日均为观察日,若观察日[ ]收益率位于本协议约定的区间内,则甲方在该观察日可获得相应的浮动收益和固定收益;若观察日[ ]收益率突破约定区间,则甲方在该观察日不能获得相应的浮动收益,只能获得相应的固定收益。
(五)适合客户类别:本结构性存款适合□有投资经验客户□有投资经验客户及无投资经验客户投资。
(六)投资金额: 。
(七)成立日:如果银行判定本结构性存款成立,则本结构性存款的成立日为 年 月 日。
(八)到期日: 年 月 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调整)。
(九)工作日调整规则
●指在产品合同中特定事项所指向的日期为非工作日时则自动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但若顺延后的日期为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则不进行顺延而改为提前至该日期之前最近的工作日。
□其他: 。
(十)分配日:到期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本结构性存款采用以下第 1 种产品收益支付方式:
1.到期支付产品收益;
2.季度支付产品收益: ;
3.月度支付产品收益: ;
4.其他: 。
(十一)产品收益计算期限: (按照算头不算尾的方式确定产品收益计算期限,如结构性存款提前终止的应进行相应调整)。
到期日(含当日)至分配日之间不计付存款利息及产品收益。
(十二)提前终止/赎回:客户不能提前终止/赎回。
二、投资范围
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 ]收益率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三、风险揭示
(一)本结构性存款有投资风险,客户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二)本结构性存款的风险详见风险揭示书。
(三)客户在此特别声明:其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风险揭示书所述之全部风险。
四、信息披露
(一)本结构性存款信息披露的方式、渠道和频率等详见客户权益须知。
(二)特别声明:客户已认可并知晓银行信息披露渠道,客户应主动、及时获取信息。如客户怠于或未能及时查询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及时知晓有关信息,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以下无正文)
附件7 结构性存款非法定利率存款
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合同
本《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合同》(简称“结构性存款合同”)由如下文件共同组成:
1.《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简称“结构性存款协议”);
2.《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说明书》(简称“产品说明书”);
3.《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简称“风险揭示书”);
4.《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客户权益须知》(简称“客户权益须知”)。
上述文件作为“客户”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行”)之间的结构性存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另有说明,上述文件中所提及词语的概念与定义一致。
请客户认真阅读上述文件,并在充分理解本结构性存款的相关收益及风险揭示的前提下,自愿叙做结构性存款并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
客户同意并且认可:结构性存款协议一经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即视为已签署,无须再行签署。
附件8
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 )
地址:
邮编: 312000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办理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以下简称“本存款产品”)业务。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是指存款利率通过与债券收益率等金融市场指标的波动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可能获得更高收益的业务产品。
二、本存款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本存款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浮动收益与[ ]收益率挂钩。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每日均为观察日,若观察日[ ]收益率位于本协议约定的区间内,则甲方在该观察日可获得相应的浮动收益和固定收益;若观察日[ ]收益率突破约定区间,则甲方在该观察日不能获得相应的浮动收益,只能获得相应的固定收益。
三、甲方授权乙方对甲方资金进行运作,甲方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利率风险、法律风险等相关风险。
四、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开立活期存款账户(以下简称“活期账户”),用于本存款产品的资金划转,甲方承诺在本存款产品期间内该活期账户不被销户。
甲方应在本存款产品成立日前将其认购金额存入活期账户,并授权乙方于本存款产品起息日当日将甲方活期账户内相应的资金划转至乙方为甲方开立的指定结构性存款账户(以下简称“结构性存款账户”)。由于甲方活期账户资金不足导致交易失败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指定乙方代为办理的存款币种为人民币,本金总额为:
小写: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1、甲方活期账号: ;
甲方活期账号户名: ;
开户行: xx银行 。
2、甲方结构性存款账号: ;
甲方结构性存款户名: ;
结构性存款产品, 开户行: 。
五、本协议中未作明确约定的结构性存款相关术语均由乙方按照市场惯例进行解释。
六、本存款产品具体要素如下:
1、基本条款
1.1 产品币种
人民币
1.2 产品性质
保本浮动收益型
1.3 产品期限
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共[ ]天
1.4 成立日
[ ]年[ ]月[ ]日,自成立日起计算结构性存款收益。
1.5 起息日
为成立日当日
1.6 到期日
[ ]年[ ]月[ ]日
1.7 提前终止
甲方不可提前终止本存款产品。
2、收益条款
2.1 观察标的
观察期(产品存
续期)
工作日
观察日
2.2 观察标的
参考区间
2.3 有效计息天数
2.4 收益计算方式
2.5 到期兑付
[ ]收益率,由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央结算公司每日对外公布(),如遇观察日为节假日,则观察标的取上一个工作日的[ ]收益率。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观察期(产品存续期)中任何一日均为一个独立的观察日
(下限) ≤观察标的≤ (上限)
有效计息天数指本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观察标的收益率位于相应期间参考区间上限和下限内(含上下限)的观察日天数。
2.4.1 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2.4.2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 ]×产品存续天数/365
2.4.3 浮动收益=本金金额×[ ]×有效计息天数/365
2.4.4 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等)。甲方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存款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一次性支付。
七、风险揭示
本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经清楚并确认,虽然乙方确保存款本金安全,但在乙方开办本存款产品业务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和损失,甲方所预期的规避风险、获利等交易目标不一定能够实现。甲方应充分认识风险,并愿意自行承担。
1、利率风险:本存款产品的浮动收益根据[ ]收益率确定。若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某一观察日[ ]收益率不在约定参考区间内,则甲方该日无法获得浮动收益,仅能获得固定收益,所能获得的实际收益将低于甲方的预期收益目标。
2、流动性风险:在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甲方不可提前支取。
3、法律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
八、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已向甲方全面解释本协议条款,甲方已认真阅读本协议条款,对条款不存在疑问或异议,并清晰认知双方权利、义务与风险。甲方自我评估认为具备办理该业务的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并结合自身知识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与决策。
2、甲方保证签署本存款产品协议符合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范性文件,甲方已经获得了充分必要的授权,并具有完全适当的资格签订、接受、履行本协议及相关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其他约定
1、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如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甲方采取强制措施或因乙方行使质权导致本存款产品资金被全部或部分扣划,均视为甲方就本存款产品全部资金违约进行了提前支取,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因此自动终止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支付任何结构性存款收益,甲方只能获得活期存款利息。
3、乙方不承担甲方本存款产品收益所产生的应缴税款。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法律、法规从甲方上述本金及相应收益中代扣、代缴相关费、税,并授权乙方根据本存款产品合同文件的约定从甲方上述本金及相应收益中主动扣收相关费用。
4、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日期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相关兑付日期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责任。
5、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书于双方签署当日生效。
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有权签字人:
签署日期:
乙方:
公章:
签署日期:
附件9
xx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业务办理流程
产品成立后分支行凭审批表、协议、证实书等复印件向总行公司部报备
产品到期后,总行按协议约定将本金和收益划入客户的活期账户
中午12点前分支行将资金上划总行清算中心
分支行柜面前台凭协议、审批回复开立证实书、存单
分支行向总行计财部询价
客户经理与客户敲定办理期限、价格
总行领导审批
起息日10点前资金转入结构性存款账户
分支行将申请资料与审批表提交总行公司部、计财部审核
客户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划入资金
客户向分支行提交申请材料
当天上午分支行与客户签订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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