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货运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承托双方正当权益。依据中国经济协议法和经国务院同意公路货物运输协议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订本措施。第二条凡在本省经营公路货物运输企业、单位或个人均适用本措施。第三条凡属营业性货物运输,标准上全部应用书面形式签署运输协议。对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运输管理要求协议。对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运输管理要求协议,其权利和义务应受到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予。第四条签署货物运输协议必需遵照以下标准:、必需符合国家法律、法令、政策和计划要求;、必需落实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标准;、必需符合运输管理要求。第二章运输协议签
2、订和推行 第五条签署运输协议双主必需是独立核实、自负盈亏经济实体,承运方必需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营业执照。运输事同通常应由承托双方直接签署。主动提倡货运服务中心和运输经营者、货主分别签署协议,便于配载,组织合理运输。第六条公路货物运输协议分三个层次。、抢险、救灾、战备、国家关键工程及政府指定必需确保运输项目,为指令性运输协议;;、大宗、关键及长途货物运输,为指导性运输事同;、批量和零星货物为通常运输协议。第七条凡属指令性运输必需在要求期限内签署运输协议;凡属指导性货物运输协议,在合适时间内签署;零星、批量货物运输,填写货运单形式纳入协议运输范围。第八条签署运输协议分工标准:依据运输经营活动特点
3、,签署协议标准上坚持以下分工。、大中型运输企业关键负担国家、省及本辖区指令性运输、指导性运输主长途运输协议;、小型运输企业(含成建制联合体)关键负担本县市指令性运输、指导性运输及长途运输协议;、各部门、厂矿企机关运输车辆,关键负担本部门和本单位货物运输,运力有余也能够和社会上其它单位签署运输协议;4、个体运输户,关键负担当地生产、生活物资运输;5、不含有法人资格运输单位,不得签署运输协议。第九条 签署运输协议关键内容必需清楚,权利义务平等、责任分明,格式统一。第十条 运输协议签署后,必需报运输管理部门立案,方便考评。第十一条 依据运输业特点货物运输协议签署分为三种方法;1、协议书:凡签署年、六
4、个月、季、月度运输协议通常应使用协议书方法;2、协议纸:在签署年、季、月度协议分期分批推行时和批量运输协议签署,通常应使用协议纸方法。3、零星货物运输一律使用货运单方法。第十二条 运输协议推行中,如一方因故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书面协议,并报运输管理部门立案。鉴证协议,变更或解除时,必需报鉴证机关审查、立案。第十三条 违反运输协议责任,按公路货物运输协议实施细则中要求处理。第十四条 协议书、协议纸由省交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提供全省统一样式(样式附后)、各地印刷。第三章 工商行政协议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指定经济协议统一管理机关,在运输协议管理中其
5、关键职责:1、仲裁运输协议纠纷;2、确定无效运输协议;3、查处利用运输协议违法行为;4、督促检验指导运行部门管好运输协议;s、监督、检验运输协议签署、推行;6、对运输协议实施签证;7、在条件成熟市地运输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派设置运输协议仲裁机构,负责运输协议调解和仲裁。第四章 运输管理部门管理协议职责 第十七条 运输管理部门作为运输协议主管部门其关键职责是:1、组织运输单位学习宣传落实国家经济法规,认真实施公路货物运输协议实施细则;2、督促、协调、审查运输协议签署;3、对承托双方签署运输协议资格审查;4、对运输协议实施推行前,推行中和推行后进行监督检验;5、在工商部门指导下,开展重协
6、议、守信用活动。第十八条 接收工商部门指派在运行部门设置运输协议仲裁庭,不停完善运输协议管理制度。第五章 运输企业内部协议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 企业内部协议管理关键职责是:1、认真落实国家经济协议法和运输协议相关要求;2、建立、健全内部协议管理机构,尤其大中型运输企业要配置专职协议管理人员;3、设聘法律顾问、帮助协议管理人员管好协议;4、建立企业内部协议管理制度;5、和运管部门和工商部门配合管好协议,并接收运行和工商部门对协议监督检验;6、发生运输协议纠纷时,要立即申请运行部门和工商部门进行调解和仲裁。第六章 运输协议管理 第二十条 运输协议是经济协议关键组成部分,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
7、部门应对运输协议进行监督检验,运输管理部门应把运输企业协议实施情况,作为一项工作目标认真考评,并作为企业评先一项关键条件。第二十一条 为了加强运输协议管理,市地一级运管部门配置专职协议管理人员1一2名;县(市)运行部门配一名专职人员管理。第二十二条 大中型运输企业设专职协议管理人员1一2名;小型运输企业设兼职协议管理管员1一2名。第二十三条 各级运行部门协议管理要建立起以下制度:1、协议签署审核制度;2、协议纠纷调解制度;3、协议监督检验制度;4、协议统计报表制度;5、协议建档保管制度;第二十四条 市地运管部门,负责管理市地属以上企业签署运输协议;县市运管部门,负责管理县市所属企业签署运输协议
8、。第二十五条 运输协议签证本着自愿标准。但属下列范围者必需进行鉴证:1、属于国家专卖物资运输协议;2、货物价值在10万元以上运输协议;3、承包运输协议,运费在5万元以上者;4、危险品运输协议。第二十六条 对于利用运输协议倒买倒卖,转包渔利、行贿受贿、走私贩私、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处罚、制裁,情节严重要交司法部门处理。第二十七条 运输协议管理人员,必需根据经济协议法和公路货物协议实施细则要求办事,对于渎职、渎取或违法行为,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者要追究行政责任。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措施解释权归河南省交通厅和河南省工商局。第二十九条本措施不尽事宜接公路货物运输协议实施细则中相关要求实施。第三十条本措施自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