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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格式化公司新版章程备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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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格式化企业章程(立案版) 填写说明 1、本章程仅适适用于中外合资。 2、本章程凡加“注”地方系填写说明,请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内容后,将标识为“注”斜体字部分连同括弧,一并删除。除下划线处填入文字和根听说明需要删除或补充内容外,其它文字和条款不得作任何改动。 3、依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设监事会,将“监事”章节删除;不设监事会,将“监事会”章节删除。 4、本章程中股东自行约定事项不得和《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企业法》、《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相抵触。 5、本章程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不得手工填写。 6、本页无需提交。      附件: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格式化企业章程 企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各方股东依据《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企业法》、《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和中国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标准,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天津市共同投资设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签订本章程。 第二条 企业名称(汉字): ; 企业名称(英文): ; 企业注册地址(住所): 。 第三条 企业股东各方为: 甲方: ,注册国家(地域)/所属国别(地域) , 法定地址(住所): ; 乙方: ,注册国家(地域)/所属国别(地域) , 法定地址(住所): 。 (注:若有丙、丁…… 方,依这类推) 第四条 企业组织形式为。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企业负担责任。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 。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六条 企业投资总额为 。 企业注册资本为 ,其中: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 ,出资方法为: , 占注册资本 %;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 ,出资方法为 , 占注册资本 %。 (注:若有丙、丁…… 方,依这类推。如有专题要求不需列明投资总额,则删去投资总额项) 第七条 企业注册资本缴付期限: 。投资者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正当性负责。 (注: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要求实施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行业外,企业股东可自行约定出资期限,并注明年、月、日) 第八条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合营她方同意,其中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股权时,在相同条件下,其它股东有优先购置权。转让股权须向外商投资立案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立案手续。 第九条 企业利润分配根据《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股东根据实缴出资百分比分取红利。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条 企业设董事会。董事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企业一切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董事会由 名(注:限3-13人)董事组成,董事名额分配由合营各方根据出资百分比确定,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注:若有丙、丁…… 方,依这类推)。董事长一名,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 名,由 方委派。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能够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立即改选,或董事在任期内辞职造成董事会组员低于法定人数,在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该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要求,推行董事职务。 (注:中外合营者一方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她方担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十二个月最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能够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该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会决议表决,实施一人一票。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她人代表其出席会议和表决。 董事会应该对所议事项决定作成会议统计,出席会议董事应该在会议统计上署名。 第十四条 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一致经过决定: 1、企业章程修改; 2、企业中止、解散; 3、企业注册资本增加、降低; 4、企业合并、分立; 5、变更企业形式。 ……(注:事项内容能够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增加) 第五章 监事 第十五条 企业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名(注:限1-2人),由股东共同委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经共同委派能够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立即改选,或监事在任期内辞职造成监事会组员低于法定人数,在改选出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该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要求,推行监事职务。 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验企业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企业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企业章程或董事会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免职提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据《中国企业法》 第151条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注:能够增加其它不违反《中国企业法》职权内容) 第十七条 监事能够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提议。 第十八条 监事发觉企业经营情况异常,能够进行调查;必需时,能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帮助其工作,费用由企业负担。 第五章 监事会 第十五条 企业设监事会,组员共 人(注:不少于3人),包含 名股东代表和 名企业职员代表(注:职员监事百分比不得低于1/3)。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中股东代表由股东共同委派,职员代表由企业职员经过职员代表大会、职员大会或其它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能够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立即改选,或监事在任期内辞职造成监事会组员低于法定人数,在改选出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该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要求,推行监事职务。 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验企业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企业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企业章程或董事会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免职提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据《中国企业法》 第151条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注:能够增加其它不违反《中国企业法》职权内容) 第十七条 监事能够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提议。 监事发觉企业经营情况异常,能够进行调查;必需时,能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帮助其工作,费用由企业负担。 第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每十二个月最少召开一次,监事能够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该经半数以上监事经过。 监事会应该对所议事项决定作成会议统计,出席会议监事应该在会议统计上署名。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 企业设置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任期 年,并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经董事会聘用,能够连任。   企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   (五)制订企业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用或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责任人;   (七)决定聘用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用或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其它职权。 ……(注:能够增加其它不违反《中国企业法》职权内容) 第二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渎职,经董事会决议能够随时解聘。 第七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由 (注:董事长或总经理二者选其一)担任。 第八章 企业劳动管理及财务等其它制度 第二十二条 企业遵照《中国劳动协议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办理职员雇佣、解聘、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等事宜。企业支持职员依据《中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设置工会组织。 第二十三条 企业依摄影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财务、会计、审计、外汇、统计、保险等制度。 第九章   期限、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四条 企业经营年限为  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股东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须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并向外商投资立案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立案手续。 (注: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对经营期限有特殊要求行业,按特殊要求列明经营年限填写) 第二十五条 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一)企业章程要求经营年限届满; (二)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因企业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据《中国企业法》第182条要求给予解散。 第二十六条 企业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二)、(四)、(五)项而解散,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应该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组员、清算组责任人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立案。 企业清算后剩下财产,根据股东出资百分比进行分配。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企业设置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签订、效力、解释、推行和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本章程系股东各方自愿选择格式化章程文本,当事各方承诺已知晓文本全部内容,除下划线处填入文字和根听说明需要删除或补充内容外,其它文字和条款未作任何改动。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 ……(注:股东数量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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