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品搬迁管理规程
一、职责
1、 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物品搬迁相关手续。
2、 保安部负责办理零星物品、装修施工队物品搬迁手续。
3、 工程维修部负责房屋查验。
4、 收款室核收相关费用。
二、业主(住户)退房及物品搬迁
1、 用户退房,应先向管理处综合管理部申请,填写《退房申请单》。
2、 综合管理部收到用户退房申请后,通知工程维修部职员查验室内设施是否完好。
3、 若有损坏,由工程维修部在《退房申请单》上注明维修费用后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检验后连同相关清单交收款室。
4、 收款室按要求结清费用,并通知综合管理部。
5、 综合管理部负责收回钥匙,填写《用户退房统计表》,并出具《物品放行条》。
6、 保安部依据综合管理部同意《物品放行条》对用户搬出物品进行查验放行。
7、 用户退租全部相关资料交综合管理部(财务单据由财务保管)统一整理归档。
8、 属业主自行出租房屋,必需经业主本人同意方可办理搬迁手续。
三、零星物品、装修施工队物品搬迁
1、 搬迁人向保安部提出申请。
2、 保安部经核实后,出具《物品放行条》。
3、 保安员依据《物品放行条》对搬迁物品查验放行。
附件:物品搬迁管理步骤
YES
工程维修部
综合管理部
填《退租申请单》
住户退房
提前30天
退房时
NO
设施完好?
注明维修费用
综合管理部核清
收款室结清费用
综合管理部收回钥匙
业主自行出租
业主签字
取放行条
填写《退房统计表》,出具《物品放行条》
保安部查验
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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