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惩罚制度
一、例会制度
每次例会参加人员必要准时到会并签名(有事提前向监理和业主请假),无端不到者罚款200元,迟到、早退者罚款100元。
二、文明工作管理制度
承建单位任何人员在施工期间必要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合理指挥,若不服从或闹事者将对项目部处以1000元罚款,若辱骂、殴打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则对该项目部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无条件离场。
三、进度筹划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工程师不得撤离工地,有事外出,须报监理批准(项目经理或技术主管必要有一人常驻工地),无端脱岗者,每天罚款200元。
2、施工单位制定下月进度筹划应当在当月25日前,下周筹划应当在本周五之前报监理及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罚款100元。
3、月筹划排列必要满足总进度筹划,不满足罚款100元,并重新排筹划,周筹划必要满足月筹划,否则,罚款50元并重新排筹划。
4、施工进度周筹划由于施工方因素没有完毕予以300元罚款,持续两周没有完毕筹划罚款1000元,未按月筹划完毕任务罚款1500元,持续两月未完毕筹划罚款5000元。同步,由施工单位负责查明因素,拿出切实可行办法,报监理、甲方备案,若在下一节点时间赶上进度筹划,则取消罚款。
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或双方达到暂时筹划,施工单位未完毕每迟延一天罚款300元。
6、工程例会所规定报报验资料、筹划不能准时完毕,拖后一天,罚款50—100元。
四、质量管理
1、上道工序未经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予以1000元罚款。并责令重做。
2、建设单位与监理人员巡视现场时,发现施工中滥制滥造,偷工减料,规定其及时返工和停工整治,并予以1000元—10000元罚款。
3、劳务公司专职质检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分项工程必要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监理人员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未经施工方“三检”合格或达不到合同规定,每次罚款200元。
4、钢筋隐蔽验收中有油渍銹污每惩罚款50元,钢筋规格、品种、绑扎不符合图纸规定罚款300元,并及时整治。焊工无操作证,上岗证施焊者每人罚款200元;焊件不实验每件罚款300元。
5、混凝土浇注前,模板内有杂物每惩罚款50元。
6、模板支设时不涂隔离剂、模板面不清理或早拆模板或麻面每惩罚款50元。不得使用油性隔离剂
7、模板拆除不报验,每次罚款200元,拆模后砼构件每发现一处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罚款500元,未经监理允许擅自解决严重外观质量缺陷,发现一惩罚款1000元。
8、浇注混凝土未报验,罚款500元。
9、对监理下达监理告知,置之不理或不执行、不回答,对劳务公司予以1000—3000元罚款。
10、主体构造工程(砖砌体、填充墙砌体、配筋砌体)。
⑴、存在如下状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以上:
①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多孔砖5皮)不不大于正负10mm;
②水平灰缝平直度不不大于12mm(每层三皮);
③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放置拉结筋或者拉结筋放置不符合规范规定;
④砌体垂直度偏差不不大于5mm(每层三处);
⑤砌筑加气混凝土块、砖,未按规定浇水;
⑥砌体构造柱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槎;
⑦阳台隔墙和扶手与墙体之间连接未采用可靠拉结办法。
⑵、存在如下状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200元以上;
①砌筑砂浆拌制处未按规定或未按规定采用中粗砂;
②砌体垂直度偏差不不大于15mm;
③砌体砂浆拌制处未挂配合比牌或不计量;
④砌体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每组抽检三块砖,饱满度不大于80%;
⑤砌体转角处不按规定留置斜槎,斜槎长度不大于高度2∕3;
⑥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不符合模数规定,折弯压入砖缝;
⑦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拉结筋未预埋拉结筋或埋件;
⑧电线导管在多孔砖砌体中斜向敷设;
⑶、有下列状况之一,责令改正,罚款500元以上:
①外墙砌筑留设架眼,或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留架眼时,架眼封堵不符合规定。
②外墙砌筑未采用五皮砖一灌浆;
③楼板板缝未按照规定放置板缝筋或未增设板缝筋、板带;
④外墙粉刷做法不符合图纸设计文献和建设方规定;
⑤外墙饰面砖未采用压浆勾缝,
⑥在砌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11、 现浇混凝土构造。
(1)、存在如下状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以上:
① 商品混凝土无出厂合格证和未报验;
②梁、柱主筋露筋长度不不大于100mm;
③梁、柱、楼梯缝隙夹杂物长度超过50mm,或深度超过保护层;
④现浇砼框架构造拉结筋不符合拉拔实验规定;
⑤模板缝没有做到平整,严密、预埋件安装位置对的牢固。
⑵、存在如下状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200元以上:
② 柱胀模面积一处不不大于50cm2,或厚度不不大于30mm;
②基本、墙板胀模面积一处不不大于100cm2或厚度不不大于35mm,每惩罚款100元;
③墙、柱垂直度超过15mm;
④基本、墙、板缝隙夹杂物长度超过200mm,深度超过保护层;
⑶、存在如下状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300元以上:
② 施工现场拌制砼,未按实验室配合比施工;
②未配备合格计量工具,或不按规定计量拌制砼;
③梁柱钢筋偏位,导致保护层不大于或不不大于规定规定;
④梁柱预留钢筋长度及钢筋接头、伸入支座、钢筋绑扎不符合原则和强制性条文规定;
⑷、存在如下状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500元以上:
② 板(模板支架)方案未经设计计算和审查批准;
②施工未按规定制作存储试块、试件,缺少标记,无专业人员负责。
12、地面工程
⑴ 地热面层严重开裂、起砂面积不不大于200cm2,每惩罚款50元。
⑵、 凡有防水规定地下室、房间、阳台、卫生间、厨房四周墙面及地面、渗漏或倒泛水,每惩罚款100元。
⑶、 板块面层空鼓面积不不大于10cm2每惩罚款50元,板块间高低差不不大于2mm,每惩罚款50元。
⑷、 踢脚板凸出墙面、厚薄不均匀,比规定厚度(水泥踢脚线6-8mm,
板块8-10mm)超高2mm,每惩罚款50元。
⑸、 楼梯踏步每步超过5mm,装饰板块高度超过2mm,每惩罚款50元。
⑹、 管子四周未按规定封堵,每惩罚款50元
⑺、 在做好楼地面上拌和和倾倒砂浆导致污染,每惩罚款100元。
13、门窗工程
⑴、 门窗樘为按设计规定水平标高或平面位置安装,偏差不不大于
20mm,每樘罚款50元。
⑵、 塑钢门、窗启动不灵活,拉手、扶手、锁具等安装不牢固,每
惩罚款50元。
⑶、 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惩罚款50元。
⑷、 塑钢门窗框周边发泡不密实或断条严重者每惩罚款50元。
14、抹灰、墙地砖砖等工程
⑴、 粉刷墙面、柱面墙裙等起壳、裂缝、面积超过200cm2,每惩罚款50元,平顶起壳导致脱落,每惩罚款100元。
⑵、 管道背面墙未抹灰或严重高低不平,每发现一间罚款100元。⑶、 门窗洞口及墙面转角处未做护角或不按规范粉护角,每惩罚款50元。
⑷、 外墙窗台,雨蓬、阳台、腰线等凹出墙面处未做滴水线,槽线未按规定做水线槽,每处(条)罚款20元,女儿墙压顶坡向朝外墙面,每条(处)罚款50元。
⑸、 外墙面保温板粘贴及罩面严重掉粉、起皮、漏网、透底面积超过100cm2每惩罚款200元,
⑹、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无加强办法罚款100元。
⑺、 粉刷总厚度不不大于或等于35cm无加强办法罚款100元。
⑻、 阴阳角角度超过3mm每惩罚款50元(用检测尺检查)。
⑼、 面砖、地砖、瓷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20cm2,每惩罚款50元。
⑽、 外墙开裂或渗水或外墙涂料存在明显色差,每惩罚款200元。
15、防水工程
⑴、 水泥砂浆防水层阴阳角没有做成圆弧形每惩罚款100元。
⑵、 水泥砂浆防水层必要结合牢固,发现空鼓现象每惩罚款50元。
⑶、 卷材防水层短边和长边搭接宽度不大于100㎜每惩罚款100元。
⑷、 采用多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临两副卷材连接缝应错开1∕3副宽,且两层卷材不得互相垂直铺贴,若不符合规范每惩罚款100元。
⑸、 卷材防水层有空鼓现象每惩罚款100元。
⑹、 卷材防水层转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不符合设计规定每惩罚款100元。
⑺、 卫生间防水工程无二次闭水实验罚款1000元。
16、屋面工程
⑴、 屋面渗漏无论范畴大小,每惩罚款200元。
⑵、 屋面和檐沟流水方向不对的导致积水深度超过5 mm,每惩罚款50元。
⑶、 刚性屋面分仓缝脊相邻高差不不大于20 mm,每惩罚款20元。
⑷、 刚性屋面层与女儿墙、烟囱、水箱、管道等交接处未按规定做泛水或高度低于250mm,每条罚款50元。
⑸、 刚性防水层与女儿墙连接处未按规范脱开,未用柔性材料填缝每惩罚款100元。
⑹、 卷材屋面同地下防水工程卷材防水。
⑺、 落水管管材松动或承插口边距墙面不大于20mm,每惩罚款50元。
⑻、 未按规定设立排气孔,每少一只罚款50元。
⑼、 屋面无蓄水或淋水实验罚款1000元。
17、有下列行为之一,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5000元以上:
①违背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质量规定;
②提供不真实工程资料、材料,办理证明;
③浮现质量事故擅自解决。
18、有下列行为之一,责令改正,罚款1万—2万元以上:
①承包单位未经业主和监理项目部批准,擅自将承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②承包人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或者未对涉及构造安全试块、试件以及材料取样检测;
19、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原则施工,惩罚1万—5万元。
20、经第一次惩罚后,需整治仍未按规定进行整治,第二次加倍惩罚并责令停工整顿。
21、未按照商定使用材料,处以合同商定材料与自行变更材料价差10—20倍罚款,并不少于1万元以上经济惩罚。必要进行重新检测,承包人承担所有检测费用。
22、对工程施工承包人违背国家规定,偷工减料,减少工程质量原则,导致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构成犯罪,报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
为了保证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普通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关于法规、规范、原则和关于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参照《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原则化管理办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原则》JGJ59-进行贯彻。
经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规定整治,进行批评教诲,同步予以经济惩罚。对于管理人员违章,予以从重惩罚。
1、无安全保证体系或保证体系不健全罚款500元。
2、无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不上墙罚款300元。
3、工人进场无安全交底,无书面材料报监理部,罚款500元。
4、特殊岗位无操作证,罚款200元。
5、材料筋场后堆放不整洁,无分类挂标示牌每惩罚款100元。
6、例会纪要中规定劳务公司完毕关于事项必要按期完毕,否则,每延误一天罚款200元。
7、有下列状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50元以上:
⑴不按规定戴安全帽、安全带者;
⑶电闸箱内进出线从箱门口或箱上、下出入;
⑷配电箱、开关箱内放杂物者;
⑸电线接头不牢,接头或电线中间有金属丝外露;
⑹电源线与钢筋、钢管接触处未采用绝缘办法;
⑺氧气瓶与乙炔瓶,并与动火点之间不符合安全距离;
⑻在施工现场随处大小便、乱倒污水者;
⑼未办理动火证动火者;
⑽施工人员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吵闹、动手动脚开玩笑者;
⑾招用聋哑伤残人员从事施工;
⒀在施工现场内赤脚、赤身和只穿内裤者;
⒁高空作业穿硬底鞋、塑料底鞋者;
⒂操作打夯机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者;
⒃安全帽材质不符合规定,安全帽无带,有安全帽不戴;
⒄电锯、电刨无安全装置,机械传动部位无安全罩,砼搅拌机料斗无侯检链、保险钩;
⒅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不按照规定设立安全标志牌或机械设备无操作规程牌;
⒆机械人员或值班电工,下班未切断电源,开关箱未上锁者;
8、有下列状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以上:
⑴悬空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者;或搭设防护网不合格。
⑵开关箱中,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者;
⑶吊盘无防护门,卷扬机司机因故暂时离开岗位,未将吊盘放至地面,未切断电源或未锁上开关箱者;
⑷木工棚、仓库内烧火、烤火、吸烟者;
⑸私拉乱扯电线,使用护套线、花线、胶质线,电线拴挂钢管或用铁丝绑扎电线,以及电线接头绝缘包扎不良;
⑹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建筑垃圾;
⑺搅拌机料斗坑内有人清理,未挂保险钩,未切断电源,开关箱未上锁;
⑻在施工现场随处大小便者、乱倒垃圾;
⑼生活区、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不符合卫生规定;
⑽起重作业违背“十不吊”安全规定;
⑾金属容器内、坑内、潮湿场合等施工,不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⑿违章作业导致了人员轻伤者;
⒀平刨、圆锯、电焊机等无安全防护装置,未采用接零保护;
9、下列状况之一者,罚款500元以上:
⑴省市上级安全检察指出整治生产安全隐患,不准时整治复查,不准时将复查和整治状况反馈给上级检察部门者;
⑵基坑深度超过5米,无专项施工支护方案,深度超过2米基坑无临边防护办法;
⑶脚手架、龙门架、塔吊及“四口、五临边”不按规定进行防护;
⑷脚手架未随施工进度搭设,操作层未满铺架板,架板内未按规定设立平网,以及缺少拉接、变形超过规定;
⑸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无签字,未按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贯彻;
⑹塔吊、施工电梯无安全验收合格证;
⑺未经批准,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虽经批准,不按规定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
⑻乘坐塔吊吊斗上下者;
⑼无消防办法、制度或灭火器材;
⑽安排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⑾破坏消防设施者;占用安全通道、影响消防通道畅通;
⑿不按期进行电气、塔吊、施工电梯检查,检查修理无记录;
⒀未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办法;安全技术办法不详细,没有针对性;
⒁起重钢丝绳和电源线通过通道而未做过路保护;
⒂各类手持电动工具没有绝缘,打夯机没有安排专人调节电源线。
10、 下列状况之一者,从重惩罚:
⑴省、市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劳动合同等专项检查不合格项目,罚款1000—5000元;
⑵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赌博,对承包人罚款5000元以上,导致伤害由承包人负责,打群架队伍予以双方各罚款10000元,并承担各自责任,另报公安部门解决;
⑶有5处及其以上普通安全隐患或有1处及以上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元,每发生一人重伤事故,罚款 1000元,发生一人死亡事故,罚款 10000元至0元,并负责交纳上级有并部门惩罚,和事故解决费用,伤亡补偿费用。
⑷发生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除给关于负责人行政处分外,还分别给项目重要负责人罚款,项目经理部还要全额承担行政主管部门及关于部门惩罚人员伤亡经济补偿。
⑸现场安全防护差、不支持安管人员工作,安全不投入,不改进工人安全生产环境项目负责人,予以从重惩罚。
⑹安全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进一步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监督检查,不及时收集整顿档案资料,不及时将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状况反馈给主管领导,检查部门等,予以罚款100元至5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工地解决。
⑺经教诲惩罚不改者,要加重惩罚,除将清出施工现场外,要对其罚款1000元至元;
⑻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不保护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不按“四不放过”原则解决,予以罚款元至50000元;
⑼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诲项目经理部,罚款1000元至元,导致安全事故,要加倍惩罚。
⑽不支持安管人员监督检查,干扰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对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治关于人员,予以罚款1000元。
⑾违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原则,予以1000—5000元罚款。 ⒀特种工无证,从事特种作业,处1000元以上罚款。
备注:
1、 在执行惩罚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依照惩罚规定和现场实际状况相结合,进行惩罚。
2、罚金在500元如下交钞票,限24小时内上交,超过24小时者,加倍惩罚。超过100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3、以上罚款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项目部共同承认后,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部,所有罚款,均交建设单位工程部,若限期不交,将在支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所收罚款,作为每月依照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竟赛中三方先进管理人员、管理单位奖励基金及公益事物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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