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七、特约店协会组织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会名称为“××特约店协会”。
第二条 办公处
本会办公处设于××企业之内。
第三条 会员
本会会员和××企业缔结特约店契约,且须含有第八条要求会员资格。
第四条 业务
本会以促进会员销售,促进业务合理化及经营发展,加强会员之间联络为标准,尤其开展下列五项工作:
1.为促进销售契约成立所进行多种磋商、协定。
2.修订、制订特约店要求。
3.进行多种业务上联络,以使相互交易得以顺利进行。
4.举行相关销售方法、销售技术、经营管理、店铺设计、人事管理、事务处理及其它相关内容研究会、讲习会、训练会,并进行指导。
5.计划、实施多种活动以促进相互间良好关系。
(二)运行方法
第五条 管理人员
本会基于业务需要,设置下列管理人员:
1.会长 1名。
2.副会长 1名。
3.干事若干名。
以上管理人员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十二个月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 运行
本会每十二个月举行一次大会,会中讨论年度计划及进行业务汇报、财务汇报。会长及副会长必需依据情况需要,召集人员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依据大会议事项目,决定相关会务运作协议。
(三)特约条件
第七条 经费
会费每十二个月为×××元。凡会议、通信、联络等会务运作所必需经费皆由此支出。但讲习会、旅行等尤其经费则须依当初需要,由董事会议决定。
第八条 会员资格
凡本会会员须含有下列四项条件:
1.和××企业已缔结特约店契约者。
2.已支付信用金者。
3.过去十二个月销售额达成×××万元以上者。
4.其它本会尤其指定者。
(四)其它
第九条 会员特惠
本会对于会员尤其订有“特约店交易要求”,会员可所以享受交易上多种尤其优惠条件。
第十条 制度废止
本制度废止须由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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